内蒙古锡林郭勒盟正蓝旗质监局查处一起制售假芝麻油案
近日,内蒙古锡林郭勒盟正蓝旗质监局执法人员接群众举报,对位于桑根达来镇菜市场的一制售假芝麻油的流动加工车进行了查处,将其用于违法经营的原料、假芝麻香油、榨油机道具、用做假芝麻香油容器的700个回收医用输液玻璃瓶全部没收,并依法对其进行了处罚。
当执法人员到达菜市场时,一辆福田农用车上的喇叭正播放着“纯正芝麻油的保健功效”。车上摆放着“现做现卖”的招牌,一台车主闫某自称是小型榨油机的箱型机器、1袋半(约重50kg)熟芝麻和14袋(约700个)回收医用输液玻璃瓶,大部分瓶子上的标签没有被处理掉,有些标签上还标注着输液者的姓名,部分玻璃瓶内残留着药物结晶。据车主闫某讲,回收医用输液玻璃瓶是做“芝麻油”容器,只要在水桶内放些洗涤剂清洗一下就可以了。当周围正在购买和已经买到假芝麻油的群众听到执法人员讲解医疗垃圾做容器的危害时,纷纷退了货。
执法人员要求闫某将车开到办公场所做进一步调查。
闫某怕执法人员发现造假真相,在开往办事地点的途中慌忙逃跑,两辆执法车随后紧追,并电话联系当地交警到呼海大通道赛音胡都嘎收费站予以堵截。大约追出50公里时(据赛音胡都嘎收费站约2公里处),其中一辆执法车超越闫某农用车。闫某发现形势不妙,在附近一路口处掉头向相反方向逃跑。最终,在交警的协助下,质监执法人员成功截住闫某并将其带往办公地点。
执法人员对闫某农用车开展现场检查时,在其车厢内棉被下发现鸿鹤牌大豆油6桶(5L/桶),生产企业名称是九三集团天津大豆科技有限公司,厂址为天津港保税区新港大道266号,QS编号为121602013284;发现食品添加剂芝麻油香精42瓶(0.5kg/瓶),生产企业名称是上海呈鑫香精香料制品有限公司,生产许可证编号为xk16-004-00177(此证号为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号)。还发现无任何标示的褐色黏稠状液体约8L(用长方体形塑料容器盛装)。当问及闫某塑料容器中的褐色黏稠状液体为何物时,闫某称是从老家一调料店购买的色素,色素的品名、厂名厂址均不知晓。
打开闫某自称是榨油机的设备,其内部中央部分是一贮油箱,箱内装有油状液体约10L,箱口用一满是油污的短裤堵塞,油箱两边各有一凹槽,凹槽内分别装着用来欺骗消费者的半槽芝麻和半槽芝麻渣。
证据面前,闫某承认,自己所谓的“现做现卖”芝麻油是用色拉油、香精和色素勾兑出的假芝麻香油。箱型机器是用来招揽生意的骗人道具,该设备不具有榨油的功能,只是由一摩托车发动机和部分零配件焊接加工制成,启动该设备只能听见发动机的响声。车上装的芝麻不是用于加工芝麻香油,只是用来做样子的。勾兑假芝麻香油的操作过程没有任何标准,具体加多少色素、香精全凭操作人员的感觉。
执法人员在调查中了解到,该加工车老板闫某5月16日从安徽省亳州市来到桑根达来镇制售假冒芝麻油,其榨油机道具是在最近看到一“快速致富”小广告后,通过电话联系,从安徽省利辛县一不法商人手中购进的。经过执法人员的说服教育,闫某对自己行为的危害性有了一定的认识,并表示今后不会再做类似损人利己的事情。
为了帮助公众了解事情真相,以防上当受骗,在检查和调查过程中,正蓝旗质监局邀请电视台记者对调查过程进行了跟踪拍摄,并及时通过有线电视、广播以及互联网等途径对该起制售假芝麻油案进行了报道。
正蓝旗质监局负责人说,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不仅要做好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和小作坊的监管,更要加强对流动加工等安全隐患较多的环节的监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任重而道远。
近日,内蒙古锡林郭勒盟正蓝旗质监局执法人员接群众举报,对位于桑根达来镇菜市场的一制售假芝麻油的流动加工车进行了查处,将其用于违法经营的原料、假芝麻香油、榨油机道具、用做假芝麻香油容器的700个回收医用输液玻璃瓶全部没收,并依法对其进行了处罚。
当执法人员到达菜市场时,一辆福田农用车上的喇叭正播放着“纯正芝麻油的保健功效”。车上摆放着“现做现卖”的招牌,一台车主闫某自称是小型榨油机的箱型机器、1袋半(约重50kg)熟芝麻和14袋(约700个)回收医用输液玻璃瓶,大部分瓶子上的标签没有被处理掉,有些标签上还标注着输液者的姓名,部分玻璃瓶内残留着药物结晶。据车主闫某讲,回收医用输液玻璃瓶是做“芝麻油”容器,只要在水桶内放些洗涤剂清洗一下就可以了。当周围正在购买和已经买到假芝麻油的群众听到执法人员讲解医疗垃圾做容器的危害时,纷纷退了货。
执法人员要求闫某将车开到办公场所做进一步调查。
闫某怕执法人员发现造假真相,在开往办事地点的途中慌忙逃跑,两辆执法车随后紧追,并电话联系当地交警到呼海大通道赛音胡都嘎收费站予以堵截。大约追出50公里时(据赛音胡都嘎收费站约2公里处),其中一辆执法车超越闫某农用车。闫某发现形势不妙,在附近一路口处掉头向相反方向逃跑。最终,在交警的协助下,质监执法人员成功截住闫某并将其带往办公地点。
执法人员对闫某农用车开展现场检查时,在其车厢内棉被下发现鸿鹤牌大豆油6桶(5L/桶),生产企业名称是九三集团天津大豆科技有限公司,厂址为天津港保税区新港大道266号,QS编号为121602013284;发现食品添加剂芝麻油香精42瓶(0.5kg/瓶),生产企业名称是上海呈鑫香精香料制品有限公司,生产许可证编号为xk16-004-00177(此证号为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号)。还发现无任何标示的褐色黏稠状液体约8L(用长方体形塑料容器盛装)。当问及闫某塑料容器中的褐色黏稠状液体为何物时,闫某称是从老家一调料店购买的色素,色素的品名、厂名厂址均不知晓。
打开闫某自称是榨油机的设备,其内部中央部分是一贮油箱,箱内装有油状液体约10L,箱口用一满是油污的短裤堵塞,油箱两边各有一凹槽,凹槽内分别装着用来欺骗消费者的半槽芝麻和半槽芝麻渣。
证据面前,闫某承认,自己所谓的“现做现卖”芝麻油是用色拉油、香精和色素勾兑出的假芝麻香油。箱型机器是用来招揽生意的骗人道具,该设备不具有榨油的功能,只是由一摩托车发动机和部分零配件焊接加工制成,启动该设备只能听见发动机的响声。车上装的芝麻不是用于加工芝麻香油,只是用来做样子的。勾兑假芝麻香油的操作过程没有任何标准,具体加多少色素、香精全凭操作人员的感觉。
执法人员在调查中了解到,该加工车老板闫某5月16日从安徽省亳州市来到桑根达来镇制售假冒芝麻油,其榨油机道具是在最近看到一“快速致富”小广告后,通过电话联系,从安徽省利辛县一不法商人手中购进的。经过执法人员的说服教育,闫某对自己行为的危害性有了一定的认识,并表示今后不会再做类似损人利己的事情。
为了帮助公众了解事情真相,以防上当受骗,在检查和调查过程中,正蓝旗质监局邀请电视台记者对调查过程进行了跟踪拍摄,并及时通过有线电视、广播以及互联网等途径对该起制售假芝麻油案进行了报道。
正蓝旗质监局负责人说,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不仅要做好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和小作坊的监管,更要加强对流动加工等安全隐患较多的环节的监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任重而道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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