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浙江陆续发布新能源汽车发展计划
近期召开的天津市政府常务会,通过了《天津市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及产业发展规划(2013—2020年)》,到2015年,天津各类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保有量将达到3.5万辆,2020年达到7.2万辆,在公交、出租、班车、邮政等领域扩大应用规模,在警务、环卫及私人用车领域实现突破,形成良好产业带动效应。记者同时了解到,浙江省人民政府日前发布了《关于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要求到2015年推广应用节能与新能源汽车3万辆以上。
据了解,天津2010年成为国家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试点城市,截至目前,天津在公共服务领域共示范推广节能与新能源汽车近500辆,其中纯电动汽车247辆,混合动力汽车232辆,LNG公交车、重卡、CNG轿车拥有车辆两万辆。
按照天津的《规划》,到2015年天津各类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保有量将达到3.5万辆,其中新能源汽车推广数量力争达到5000辆,非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推广数量达到5000辆以上,替代燃料汽车在公交、出租等领域实现规模化应用,推广数量达到2.5万辆。到2020年,各类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保有量将达到7.2万辆,新能源汽车保有量力争达到3万辆,在私人消费领域实现较大规模应用,非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稳步增长,保有量达到1万辆,替代燃料汽车继续扩大应用规模,达到3.2万辆。
在产业发展规模方面,到2015年,天津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整车生产企业达到6家,总产能达到6万辆;到2020年,企业达到7至8家,总产能达到30万辆。基础设施稳步推进,到2015年,建设换电站41座,整车充电站5座,电池集中充电站1座、电池配送站6座、交流充电桩1680个,加气站74座。到2020年建设换电站71座、整车充电站5座,电池集中充电站3座、电池配送站30座、交流充电桩1.6万个,建设加气站132座。
而浙江省的《关于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指出,浙江省将着力在产业规模、关键技术创新、商业模式创新等三方面,加强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到2015年,浙江省将形成年产纯电动汽车5万辆、动力电池10亿安时、电机与电控系统总成15万套的生产能力,重点在纯电动汽车整车及电池、电机、电控等关键零部件领域取得一批重大技术突破,推广应用节能与新能源汽车3万辆以上。
据了解,为实现以上目标,浙江省将开展以企业为主导的纯电动汽车产业技术创新综合试点,建设纯电动汽车省级重点企业研究院,实施青年科学家培养计划,重点建设杭州、金华两大产业基地,加大纯电动汽车公共服务领域推广应用力度,鼓励商业租赁模式创新示范,积极推动纯电动汽车在景区的示范运营,加快充换电设施等网络建设,加快建设纯电动汽车安全服务体系,加强动力电池梯级利用和回收管理。
根据浙江省政府的部署,全省将以杭州大江东产业集聚区、金华经济开发区和永康经济开发区为核心,重点发展纯电动、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和纯电动、混合动力商用车及其关键零部件。重点扶持众泰集团、青年集团、吉利集团等骨干企业重点发展纯电动、混合动力乘用车及商用车,重点支持万向集团、超威集团、大东南集团等企业开展动力电池的研发与产业化。
浙江省政府指出,鼓励各级行政事业单位、公共服务机构、国有企业的一般公务用车、商务用车、特定业务用车和固定区域内执勤执法用车等,应优先采购、使用纯电动汽车;鼓励在城市公交系统大力推广应用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加快纯电动汽车在城市出租车领域的推广。
浙江省人民政府表示,将支持国家电网公司开展纯电动汽车动力智慧服务网络建设。目前,国家电网浙江省电力公司已在杭州初步建成一体化智能充换电服务网络,投入运营12座充换电站,平均每座充换电站的服务半径约为3.85公里,基本满足了市区电动汽车的换电需求。杭州已投运的200辆纯电动出租车行驶里程已累计超过200万公里。
近期召开的天津市政府常务会,通过了《天津市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及产业发展规划(2013—2020年)》,到2015年,天津各类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保有量将达到3.5万辆,2020年达到7.2万辆,在公交、出租、班车、邮政等领域扩大应用规模,在警务、环卫及私人用车领域实现突破,形成良好产业带动效应。记者同时了解到,浙江省人民政府日前发布了《关于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要求到2015年推广应用节能与新能源汽车3万辆以上。
据了解,天津2010年成为国家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试点城市,截至目前,天津在公共服务领域共示范推广节能与新能源汽车近500辆,其中纯电动汽车247辆,混合动力汽车232辆,LNG公交车、重卡、CNG轿车拥有车辆两万辆。
按照天津的《规划》,到2015年天津各类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保有量将达到3.5万辆,其中新能源汽车推广数量力争达到5000辆,非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推广数量达到5000辆以上,替代燃料汽车在公交、出租等领域实现规模化应用,推广数量达到2.5万辆。到2020年,各类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保有量将达到7.2万辆,新能源汽车保有量力争达到3万辆,在私人消费领域实现较大规模应用,非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稳步增长,保有量达到1万辆,替代燃料汽车继续扩大应用规模,达到3.2万辆。
在产业发展规模方面,到2015年,天津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整车生产企业达到6家,总产能达到6万辆;到2020年,企业达到7至8家,总产能达到30万辆。基础设施稳步推进,到2015年,建设换电站41座,整车充电站5座,电池集中充电站1座、电池配送站6座、交流充电桩1680个,加气站74座。到2020年建设换电站71座、整车充电站5座,电池集中充电站3座、电池配送站30座、交流充电桩1.6万个,建设加气站132座。
而浙江省的《关于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指出,浙江省将着力在产业规模、关键技术创新、商业模式创新等三方面,加强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到2015年,浙江省将形成年产纯电动汽车5万辆、动力电池10亿安时、电机与电控系统总成15万套的生产能力,重点在纯电动汽车整车及电池、电机、电控等关键零部件领域取得一批重大技术突破,推广应用节能与新能源汽车3万辆以上。
据了解,为实现以上目标,浙江省将开展以企业为主导的纯电动汽车产业技术创新综合试点,建设纯电动汽车省级重点企业研究院,实施青年科学家培养计划,重点建设杭州、金华两大产业基地,加大纯电动汽车公共服务领域推广应用力度,鼓励商业租赁模式创新示范,积极推动纯电动汽车在景区的示范运营,加快充换电设施等网络建设,加快建设纯电动汽车安全服务体系,加强动力电池梯级利用和回收管理。
根据浙江省政府的部署,全省将以杭州大江东产业集聚区、金华经济开发区和永康经济开发区为核心,重点发展纯电动、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和纯电动、混合动力商用车及其关键零部件。重点扶持众泰集团、青年集团、吉利集团等骨干企业重点发展纯电动、混合动力乘用车及商用车,重点支持万向集团、超威集团、大东南集团等企业开展动力电池的研发与产业化。
浙江省政府指出,鼓励各级行政事业单位、公共服务机构、国有企业的一般公务用车、商务用车、特定业务用车和固定区域内执勤执法用车等,应优先采购、使用纯电动汽车;鼓励在城市公交系统大力推广应用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加快纯电动汽车在城市出租车领域的推广。
浙江省人民政府表示,将支持国家电网公司开展纯电动汽车动力智慧服务网络建设。目前,国家电网浙江省电力公司已在杭州初步建成一体化智能充换电服务网络,投入运营12座充换电站,平均每座充换电站的服务半径约为3.85公里,基本满足了市区电动汽车的换电需求。杭州已投运的200辆纯电动出租车行驶里程已累计超过200万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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