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代玉凳”是否涉嫌假拍依旧是个谜
龙年伊始,热得发烫的中国艺术品拍卖市场被泼上了一盆凉水——不少网民在百度、新浪等各大门户网站纷纷发帖称,2011年时以2.2亿元成交、创下玉器拍卖纪录的“汉代玉凳”是赝品,拍卖方涉嫌拍假,天价拍品背后难逃“洗钱”“骗贷”之嫌。
2011年1月9日,该拍品在“‘古玉雅集’古代玉器专场拍卖会”上,以1.8亿元起拍,最终以2.2亿元成交,创下新的玉器拍卖纪录。据悉,由于艺术品鉴定本身存在巨大争议,所谓“汉代玉凳”的真假依旧是个谜团,但是拍卖方承认那件创下2.2亿元拍卖纪录的玉器事实上并未最终成交。
然而,这样一件“稀世珍宝”却惹来不少网民的嘲笑,直指该拍品“造假不专业”。
“汉代玉凳”是否为赝品
“中嘉拍卖”高级顾问朱明讲述了拍品鉴定过程:该拍品于2010年10月在河北征集到后,“中嘉拍卖”专程请故宫博物院研究馆员周南泉老先生对此拍品进行实物上手目鉴,认定此拍品为“汉代”,并出具了鉴定证书。
然而,中国文物学会文物鉴定委员会副会长张宁认为:“汉代时人们是席地而坐,当时中国还没有凳子的概念,这种凳子要到宋朝才有。”还有专家表示,从“汉代坐凳”的图片上看,它属于“高坐器具”,不符合汉代的礼制和贵族文化特点,也不符合当时的服饰要求,拍品可能是仿清代家具。
对此,“中嘉拍卖”副总经理黄建军这样解释:这件拍品的主件是梳妆台,坐凳仅为附件,梳妆台是陈设器而非实用器。“至于这件拍品的真伪,那是学术问题。用‘汉代人席地而坐’来判定当时绝没有凳子,下此结论为时过早。”
而张宁并不这么认为:“很多赝品粗制滥造,明眼人一看便知,可一些拍卖公司所聘的假专家为牟利不惜指鹿为马、颠倒黑白。即便一些真专家,由于拿老板的工资‘吃人嘴软’,也违心做假鉴定,‘天价赝品’便肆无忌惮地流向市场。”
拍卖方到底有无“知假拍假”
针对网民“‘中嘉拍卖’假拍‘汉代玉凳’已不是首次”的指控,朱明回应说:“我公司拍卖的‘汉代玉凳’,有专家鉴定,也已通过文物主管部门的拍前审核并获得拍卖许可,没有任何违法违规行为。”但同时,朱明并未否认网民有关“‘中嘉拍卖’售假有‘前科’”的问题。
北京朝阳法院官网显示,2008年,刘某在该拍卖公司购买8件古董商品,共支付货款近26万元。后刘某经鉴定发现,这8件瓷器均为现代仿品,遂将“中嘉拍卖”诉至法院。2010年底,法院判决“中嘉拍卖”向刘某退还全额货款并支付相关利息及鉴定费用。
2011年1月30日从中国拍卖行业协会了解到,北京中嘉国际拍卖有限公司不是中国拍卖行业协会会员,同时也不具有中国拍卖行业协会评定的企业资质等级。中拍协理论宣传部副主任欧阳树英表示,协会目前正通过其他渠道与该公司负责人尽快取得联系并了解拍卖活动相关情况,随后会将相关情况及时通报企业所属政府主管部门。
截至发稿时,北京市文物局尚没有对“2.2亿元‘汉代玉凳’涉嫌假拍”事件做出最终结论。
拍卖市场乱象急需整治
不少业内专家和知名文化人士指出,“2.2亿元‘汉代玉凳’涉嫌假拍”事件实际上集中反映了目前我国拍卖市场的一些乱象,有关整治迫在眉睫。
知名文化学者吴树认为,这反映出中国文物鉴定业已陷入万劫难复的困境。近30年的全民收藏运动导致中国文物市场上的赝品逐步实现高科技制假、高手段营销、高利润回报,而我国没有完整的鉴定体系,没有不同类型文物的鉴定标准,更没有科学权威的鉴定机构。
著名画家韩美林告诉记者,一些知名拍卖公司公然拍卖署名自己的伪作,很多买家倾其毕生积蓄买到赝品后纷纷找他控诉,甚至瘫在地上,他不忍心艺术爱好者蒙受损失,不得不为其再创作一幅真品。
对愈演愈烈的拍卖乱象,中国拍卖行业协会于2010年正式发布《中国文物艺术品拍卖企业自律公约》,公约规定,不知假拍假、坚决杜绝“假拍”行为。
然而,就在公约发布第二天,原中国嘉德(广州)国际拍卖公司就在“2011年夏季拍卖会”上公然拍卖被韩美林认定为赝品的画作。
文化部文化市场发展中心主任陈兴保等专家建议,建立艺术品评估体系,即成立国家级艺术品鉴定机构指导拍卖评估,由权威专家鉴定与科技检测相结合,并全程公证。同时,为保证拍前鉴定的独立性,鉴定师不应与任何拍卖公司存在合同关系。
针对《拍卖法》的修订,中国消费者协会律师团团长邱宝昌建议,修改该法的适用范围,由只针对拍卖企业到涵盖卖、拍、买三方在内的拍卖行为;第六十一条应补充“买受人在拍卖成交后若有证据表明拍品有瑕疵,可按一定方式退换”的内容;对虚假鉴定、联手做局等涉嫌欺诈行为,除民事责任外,须加入刑事处罚。
龙年伊始,热得发烫的中国艺术品拍卖市场被泼上了一盆凉水——不少网民在百度、新浪等各大门户网站纷纷发帖称,2011年时以2.2亿元成交、创下玉器拍卖纪录的“汉代玉凳”是赝品,拍卖方涉嫌拍假,天价拍品背后难逃“洗钱”“骗贷”之嫌。
2011年1月9日,该拍品在“‘古玉雅集’古代玉器专场拍卖会”上,以1.8亿元起拍,最终以2.2亿元成交,创下新的玉器拍卖纪录。据悉,由于艺术品鉴定本身存在巨大争议,所谓“汉代玉凳”的真假依旧是个谜团,但是拍卖方承认那件创下2.2亿元拍卖纪录的玉器事实上并未最终成交。
然而,这样一件“稀世珍宝”却惹来不少网民的嘲笑,直指该拍品“造假不专业”。
“汉代玉凳”是否为赝品
“中嘉拍卖”高级顾问朱明讲述了拍品鉴定过程:该拍品于2010年10月在河北征集到后,“中嘉拍卖”专程请故宫博物院研究馆员周南泉老先生对此拍品进行实物上手目鉴,认定此拍品为“汉代”,并出具了鉴定证书。
然而,中国文物学会文物鉴定委员会副会长张宁认为:“汉代时人们是席地而坐,当时中国还没有凳子的概念,这种凳子要到宋朝才有。”还有专家表示,从“汉代坐凳”的图片上看,它属于“高坐器具”,不符合汉代的礼制和贵族文化特点,也不符合当时的服饰要求,拍品可能是仿清代家具。
对此,“中嘉拍卖”副总经理黄建军这样解释:这件拍品的主件是梳妆台,坐凳仅为附件,梳妆台是陈设器而非实用器。“至于这件拍品的真伪,那是学术问题。用‘汉代人席地而坐’来判定当时绝没有凳子,下此结论为时过早。”
而张宁并不这么认为:“很多赝品粗制滥造,明眼人一看便知,可一些拍卖公司所聘的假专家为牟利不惜指鹿为马、颠倒黑白。即便一些真专家,由于拿老板的工资‘吃人嘴软’,也违心做假鉴定,‘天价赝品’便肆无忌惮地流向市场。”
拍卖方到底有无“知假拍假”
针对网民“‘中嘉拍卖’假拍‘汉代玉凳’已不是首次”的指控,朱明回应说:“我公司拍卖的‘汉代玉凳’,有专家鉴定,也已通过文物主管部门的拍前审核并获得拍卖许可,没有任何违法违规行为。”但同时,朱明并未否认网民有关“‘中嘉拍卖’售假有‘前科’”的问题。
北京朝阳法院官网显示,2008年,刘某在该拍卖公司购买8件古董商品,共支付货款近26万元。后刘某经鉴定发现,这8件瓷器均为现代仿品,遂将“中嘉拍卖”诉至法院。2010年底,法院判决“中嘉拍卖”向刘某退还全额货款并支付相关利息及鉴定费用。
2011年1月30日从中国拍卖行业协会了解到,北京中嘉国际拍卖有限公司不是中国拍卖行业协会会员,同时也不具有中国拍卖行业协会评定的企业资质等级。中拍协理论宣传部副主任欧阳树英表示,协会目前正通过其他渠道与该公司负责人尽快取得联系并了解拍卖活动相关情况,随后会将相关情况及时通报企业所属政府主管部门。
截至发稿时,北京市文物局尚没有对“2.2亿元‘汉代玉凳’涉嫌假拍”事件做出最终结论。
拍卖市场乱象急需整治
不少业内专家和知名文化人士指出,“2.2亿元‘汉代玉凳’涉嫌假拍”事件实际上集中反映了目前我国拍卖市场的一些乱象,有关整治迫在眉睫。
知名文化学者吴树认为,这反映出中国文物鉴定业已陷入万劫难复的困境。近30年的全民收藏运动导致中国文物市场上的赝品逐步实现高科技制假、高手段营销、高利润回报,而我国没有完整的鉴定体系,没有不同类型文物的鉴定标准,更没有科学权威的鉴定机构。
著名画家韩美林告诉记者,一些知名拍卖公司公然拍卖署名自己的伪作,很多买家倾其毕生积蓄买到赝品后纷纷找他控诉,甚至瘫在地上,他不忍心艺术爱好者蒙受损失,不得不为其再创作一幅真品。
对愈演愈烈的拍卖乱象,中国拍卖行业协会于2010年正式发布《中国文物艺术品拍卖企业自律公约》,公约规定,不知假拍假、坚决杜绝“假拍”行为。
然而,就在公约发布第二天,原中国嘉德(广州)国际拍卖公司就在“2011年夏季拍卖会”上公然拍卖被韩美林认定为赝品的画作。
文化部文化市场发展中心主任陈兴保等专家建议,建立艺术品评估体系,即成立国家级艺术品鉴定机构指导拍卖评估,由权威专家鉴定与科技检测相结合,并全程公证。同时,为保证拍前鉴定的独立性,鉴定师不应与任何拍卖公司存在合同关系。
针对《拍卖法》的修订,中国消费者协会律师团团长邱宝昌建议,修改该法的适用范围,由只针对拍卖企业到涵盖卖、拍、买三方在内的拍卖行为;第六十一条应补充“买受人在拍卖成交后若有证据表明拍品有瑕疵,可按一定方式退换”的内容;对虚假鉴定、联手做局等涉嫌欺诈行为,除民事责任外,须加入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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