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整治鲜肉及制品 严防黑心肉流入餐桌
近日从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云南省已部署在全省餐饮服务环节开展为期一年的餐饮服务环节鲜肉和肉制品安全整顿治理,严防不合格鲜肉及肉制品流入餐饮服务环节,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健康。
据了解,此次整治,将督促餐饮服务单位加强对鲜肉和肉制品采购管理,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采购索证索票管理规定》,明确专人负责鲜肉和肉制品采购和验收。
监管人员介绍,餐饮服务单位应当到证照齐全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采购鲜肉及肉制品。严禁采购和使用病死、来源不明或不合格的鲜肉及肉制品,严禁从私屠滥宰等非定点屠宰企业采购鲜肉。鲜肉及肉制品采购入库前,应当查验所购产品外包装、包装标识是否符合规定,与购物凭证是否相符,并建立采购记录,如实记录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应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
在督促餐饮服务单位开展全面自查的同时,云南省还将对使用鲜肉和肉制品数量较大的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等重点单位,以及农村、城乡接合部、旅游景区等重点区域进行拉网式排查。
近日从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云南省已部署在全省餐饮服务环节开展为期一年的餐饮服务环节鲜肉和肉制品安全整顿治理,严防不合格鲜肉及肉制品流入餐饮服务环节,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健康。
据了解,此次整治,将督促餐饮服务单位加强对鲜肉和肉制品采购管理,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采购索证索票管理规定》,明确专人负责鲜肉和肉制品采购和验收。
监管人员介绍,餐饮服务单位应当到证照齐全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采购鲜肉及肉制品。严禁采购和使用病死、来源不明或不合格的鲜肉及肉制品,严禁从私屠滥宰等非定点屠宰企业采购鲜肉。鲜肉及肉制品采购入库前,应当查验所购产品外包装、包装标识是否符合规定,与购物凭证是否相符,并建立采购记录,如实记录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应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
在督促餐饮服务单位开展全面自查的同时,云南省还将对使用鲜肉和肉制品数量较大的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等重点单位,以及农村、城乡接合部、旅游景区等重点区域进行拉网式排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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