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府呼和浩特市工商红盾亮剑:查扣假冒伪劣商品标值522万
从1月13日开始,呼和浩特市工商局组织系统千名工商干部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为期1个月的红盾亮剑市场整治专项行动。截至2月5日,执法人员共检查市场经营主体8142户,查扣各类商品47813件,总价值181万元;其中食品类4727件,烟花爆竹类12925件,烟71件,酒958件,餐饮用具11169件,查扣其他假冒伪劣商品17963件,价值522万元,共立案查处166件。
包装改头换面 大米面粉产地变了
1月14日,毫沁营工商所组织全所执法人员对辖区粮油市场商户进行突击检查,现场查获3家正在为所售大米面粉进行“改头换面”的粮油店。
执法人员在对新城区某粮油经销店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店经营者正在进行面粉分装,现场有小台秤一个、封口机一个,半袋河北省辛集市生产25公斤面粉及半袋10公斤的标称产地为巴彦淖尔市的面粉,还有分装好的10公斤的标称产地为巴彦淖尔市面粉的成品若干袋、空的河北省辛集市生产25公斤面粉袋6个。执法人员当即对经营者制作了现场检查笔录: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一粮油经销店将河北省辛集市生产的25公斤面粉分装至10公斤标称产地为巴彦淖尔市的面粉袋中,再进行销售。
执法人员通过调查发现,当事人从美通市场购入河北省辛集市生产的面粉70袋,分装至10公斤标称产地为巴彦淖尔市的面粉袋中,截至被查获时共分装了120袋,未来得及售出。执法人员当即封存证据并照相取证。
在随后的检查中,执法人员又发现2家有同样违法行为的经销者,他们分别以上述手法,将沈阳市近海博缘米业生产的标称五常御供大米10公斤分装至10公斤标称五常长粒香米袋中、分装500袋、销售200袋;将山东省聊城市生产25公斤面粉分装至10公斤标称产地为巴彦淖尔市面粉袋中、分装9袋、未销售。
白酒造假侵权现象不少
1月13日,在山西杏花村汾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打假办的配合下,玉泉区工商分局的执法人员在玉泉区福利达市场检查时发现了一批涉嫌侵犯山西杏花村汾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牧童骑牛”商标图形的白酒,该白酒名称为“国藏原浆”,由山西春玉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现场查获46瓶,货值金额9200元,该案正在调查处理中。
1月14~20日,海东路工商所对67家食品经营户和21家名烟名酒店进行了检查。检查中,执法人员与生产厂家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牛栏山酒厂联手办案,在新城区党荣超市查扣假冒牛栏山二锅头白酒9件,案值1296元;在新城区客家超市查扣假冒53度老白汾酒5瓶,随后执法人员又根据店主提供的信息找出了白酒供应商张某,在其名烟名酒经销店内查扣假冒53度老白汾酒1件;在新城区鑫硕烟酒经销店,查扣假冒53度汾酒8瓶,53度老白汾酒1瓶。
1月15日,回民区工商分局执法人员在位于回民区海拉尔西街路机床附件厂的金浩仑物流园区,现场查扣涉嫌假冒山西汾酒30年陈酿30瓶,每瓶价值500元合计涉案金额1.5万元。经查,这些涉嫌商品从山西太原发货,正欲发往薛家湾,沿途中转至呼和浩特回民区金浩仑物流园区,该30瓶酒已经厂家鉴定为假酒,目前正在处理当中。执法人员在文化宫路的4家烟酒店中检查时发现,经营者不能提供合法经货凭证的24瓶白酒和9瓶红葡萄酒,并对这些商品就地封存,进行查处;在海拉尔西街联华超市查获商家无法提供相关进货证明材料的白酒:茅台2瓶、五粮液1瓶、国窖3瓶、水井坊1瓶、剑南春3瓶、洋酒2瓶,以上白酒已经就地封存,执法人员要求超市提供相关材料。
部分商家虚构价格诱骗交易
从1月16日起,回民区工商分局文化宫路工商所对节前辖区各大商场促销行为进行专项检查,对2家涉嫌虚假宣传的打折商家进行立案调查,并拆除虚假促销广告3幅。
此次检查中,执法人员以中山西路商业街各大商场和底店为主,发现部分商场底店商铺为吸引消费者购买,打出了涉嫌虚假宣传的广告和促销信息。据执法人员介绍,一些商家在促销中只标商品的“打折价”,却不明示原价、打折期限、降价原因等应该明示的信息;一些商场打折用语含糊,诸如标称“2~5折”、“3折起”,但未说明是什么品种;有些卖衣服的专柜,称全场3~7折,仔细询问售货员时,却被告知打3折的只是一款而已。执法人员表示这些行为涉嫌误导消费者。
【变体】工商人员提醒广大消费者,虚构价格、虚假打折、诱骗交易行为主要包括以虚假的“清仓价”、“甩卖价”、“最低价”或者其他欺骗性价格表示销售商品;使用欺骗性或者误导性的语言、文字、图片、计量单位等标价,诱导他人购买;标示的市场最低价、出厂价、批发价、特价等价格表示无依据或者无从比较;降价销售所标示的折扣商品,其折扣幅度与实际不符;虚构原价、虚构降价原因、虚构优惠折价、谎称将要提价,诱骗他人购买等手段。消费者要理性消费,对广告宣传要做出理性判断,发现违法广告,应该迅速举报到工商部门,工商部门将依法依规严厉查处。
重点打击6种行为
呼和浩特市工商局局长苏云喜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这次专项整治活动以案件查办的数量、质量和区域市场环境的有效净化率作为行动是否取得实效的主要依据。同时,我们将研究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的特点和规律,主动与名烟、名酒、名牌服装等名优品牌企业建立联手打假机制。在行动中,我们要求系统干部放弃休息日,深入监管一线进行巡查,并实行专项行动日报告制度。”
据了解,红盾亮剑市场整治专项行动以集贸市场、批发市场、规模以上连锁超市为重点,对食品市场开展深入彻底整治。重点检查乳制品、饮料、散装食品、粮油、鲜肉和肉制品等食品,严厉打击流通环节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加大对烟花爆竹市场监管力度,加强对经营主体的资格审查,坚决打击无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依法查处销售无厂名、厂址、无出厂合格证及国家明令禁售的烟花爆竹和超范围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加强对中华烟、茅台酒、五粮液、拉菲等名烟名酒类重点商品监管,严厉打击制售假冒名烟名酒类商品的违法行为;对餐饮用具市场进行集中治理,重点检查不合格餐巾纸、餐盒、筷子或禁止销售的餐饮用品上市销售行为;严查商场、超市通过标高商品价格、虚假宣传原价打折、返券、促销等欺骗消费者的行为;严厉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仿冒知名企业注册商标、特有的名称、包装、装璜等商标侵权和傍名牌违法行为。
从1月13日开始,呼和浩特市工商局组织系统千名工商干部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为期1个月的红盾亮剑市场整治专项行动。截至2月5日,执法人员共检查市场经营主体8142户,查扣各类商品47813件,总价值181万元;其中食品类4727件,烟花爆竹类12925件,烟71件,酒958件,餐饮用具11169件,查扣其他假冒伪劣商品17963件,价值522万元,共立案查处166件。
包装改头换面 大米面粉产地变了
1月14日,毫沁营工商所组织全所执法人员对辖区粮油市场商户进行突击检查,现场查获3家正在为所售大米面粉进行“改头换面”的粮油店。
执法人员在对新城区某粮油经销店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店经营者正在进行面粉分装,现场有小台秤一个、封口机一个,半袋河北省辛集市生产25公斤面粉及半袋10公斤的标称产地为巴彦淖尔市的面粉,还有分装好的10公斤的标称产地为巴彦淖尔市面粉的成品若干袋、空的河北省辛集市生产25公斤面粉袋6个。执法人员当即对经营者制作了现场检查笔录: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一粮油经销店将河北省辛集市生产的25公斤面粉分装至10公斤标称产地为巴彦淖尔市的面粉袋中,再进行销售。
执法人员通过调查发现,当事人从美通市场购入河北省辛集市生产的面粉70袋,分装至10公斤标称产地为巴彦淖尔市的面粉袋中,截至被查获时共分装了120袋,未来得及售出。执法人员当即封存证据并照相取证。
在随后的检查中,执法人员又发现2家有同样违法行为的经销者,他们分别以上述手法,将沈阳市近海博缘米业生产的标称五常御供大米10公斤分装至10公斤标称五常长粒香米袋中、分装500袋、销售200袋;将山东省聊城市生产25公斤面粉分装至10公斤标称产地为巴彦淖尔市面粉袋中、分装9袋、未销售。
白酒造假侵权现象不少
1月13日,在山西杏花村汾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打假办的配合下,玉泉区工商分局的执法人员在玉泉区福利达市场检查时发现了一批涉嫌侵犯山西杏花村汾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牧童骑牛”商标图形的白酒,该白酒名称为“国藏原浆”,由山西春玉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现场查获46瓶,货值金额9200元,该案正在调查处理中。
1月14~20日,海东路工商所对67家食品经营户和21家名烟名酒店进行了检查。检查中,执法人员与生产厂家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牛栏山酒厂联手办案,在新城区党荣超市查扣假冒牛栏山二锅头白酒9件,案值1296元;在新城区客家超市查扣假冒53度老白汾酒5瓶,随后执法人员又根据店主提供的信息找出了白酒供应商张某,在其名烟名酒经销店内查扣假冒53度老白汾酒1件;在新城区鑫硕烟酒经销店,查扣假冒53度汾酒8瓶,53度老白汾酒1瓶。
1月15日,回民区工商分局执法人员在位于回民区海拉尔西街路机床附件厂的金浩仑物流园区,现场查扣涉嫌假冒山西汾酒30年陈酿30瓶,每瓶价值500元合计涉案金额1.5万元。经查,这些涉嫌商品从山西太原发货,正欲发往薛家湾,沿途中转至呼和浩特回民区金浩仑物流园区,该30瓶酒已经厂家鉴定为假酒,目前正在处理当中。执法人员在文化宫路的4家烟酒店中检查时发现,经营者不能提供合法经货凭证的24瓶白酒和9瓶红葡萄酒,并对这些商品就地封存,进行查处;在海拉尔西街联华超市查获商家无法提供相关进货证明材料的白酒:茅台2瓶、五粮液1瓶、国窖3瓶、水井坊1瓶、剑南春3瓶、洋酒2瓶,以上白酒已经就地封存,执法人员要求超市提供相关材料。
部分商家虚构价格诱骗交易
从1月16日起,回民区工商分局文化宫路工商所对节前辖区各大商场促销行为进行专项检查,对2家涉嫌虚假宣传的打折商家进行立案调查,并拆除虚假促销广告3幅。
此次检查中,执法人员以中山西路商业街各大商场和底店为主,发现部分商场底店商铺为吸引消费者购买,打出了涉嫌虚假宣传的广告和促销信息。据执法人员介绍,一些商家在促销中只标商品的“打折价”,却不明示原价、打折期限、降价原因等应该明示的信息;一些商场打折用语含糊,诸如标称“2~5折”、“3折起”,但未说明是什么品种;有些卖衣服的专柜,称全场3~7折,仔细询问售货员时,却被告知打3折的只是一款而已。执法人员表示这些行为涉嫌误导消费者。
【变体】工商人员提醒广大消费者,虚构价格、虚假打折、诱骗交易行为主要包括以虚假的“清仓价”、“甩卖价”、“最低价”或者其他欺骗性价格表示销售商品;使用欺骗性或者误导性的语言、文字、图片、计量单位等标价,诱导他人购买;标示的市场最低价、出厂价、批发价、特价等价格表示无依据或者无从比较;降价销售所标示的折扣商品,其折扣幅度与实际不符;虚构原价、虚构降价原因、虚构优惠折价、谎称将要提价,诱骗他人购买等手段。消费者要理性消费,对广告宣传要做出理性判断,发现违法广告,应该迅速举报到工商部门,工商部门将依法依规严厉查处。
重点打击6种行为
呼和浩特市工商局局长苏云喜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这次专项整治活动以案件查办的数量、质量和区域市场环境的有效净化率作为行动是否取得实效的主要依据。同时,我们将研究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的特点和规律,主动与名烟、名酒、名牌服装等名优品牌企业建立联手打假机制。在行动中,我们要求系统干部放弃休息日,深入监管一线进行巡查,并实行专项行动日报告制度。”
据了解,红盾亮剑市场整治专项行动以集贸市场、批发市场、规模以上连锁超市为重点,对食品市场开展深入彻底整治。重点检查乳制品、饮料、散装食品、粮油、鲜肉和肉制品等食品,严厉打击流通环节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加大对烟花爆竹市场监管力度,加强对经营主体的资格审查,坚决打击无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依法查处销售无厂名、厂址、无出厂合格证及国家明令禁售的烟花爆竹和超范围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加强对中华烟、茅台酒、五粮液、拉菲等名烟名酒类重点商品监管,严厉打击制售假冒名烟名酒类商品的违法行为;对餐饮用具市场进行集中治理,重点检查不合格餐巾纸、餐盒、筷子或禁止销售的餐饮用品上市销售行为;严查商场、超市通过标高商品价格、虚假宣传原价打折、返券、促销等欺骗消费者的行为;严厉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仿冒知名企业注册商标、特有的名称、包装、装璜等商标侵权和傍名牌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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