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东方质监局公示一起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和侵犯知识产权案件
2015年01月30日 08:37 信息来源:海南省质监局
2014年10月23日,海南省东方质量技术监督局对海南益颐昕实业有限公司东方分公司生产的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进行抽样,样品经海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检验,其检验结果为不合格产品,不合格项目涉及干密度、抗压强度等。数量:5000块。该批产品货值为14000元。
根据《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和《省质监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第2条,行政执法人员对该家企业处以责令改正和罚款的处罚。
2014年10月23日,海南省东方质量技术监督局对海南益颐昕实业有限公司东方分公司生产的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进行抽样,样品经海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检验,其检验结果为不合格产品,不合格项目涉及干密度、抗压强度等。数量:5000块。该批产品货值为14000元。
根据《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和《省质监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第2条,行政执法人员对该家企业处以责令改正和罚款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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