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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口岸首次检出不合格儿童用汽车安全座椅

2015年04月30日 10:26 信息来源:深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4月16日,深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出一批经盐田口岸进口的德国产儿童用汽车安全座椅存在安全隐患。这是自2015年2月1日起儿童用汽车安全座椅纳入法检目录后,深圳口岸首次检出不合格儿童用汽车安全座椅。

据介绍,儿童用汽车安全座椅按照固定或安装形式的不同可分为“通用类”和“半通用类”。检测结果显示,本次检出不合格的3款儿童座椅均未按我国强制性标准GB 27887-2011《机动车儿童乘员用约束系统》要求在包装上规范标示上述分类信息,且其内外两层包装的标识信息也存在不一致的情况。标识信息缺失或不正确,均会直接影响消费者的选购和使用,存在引起消费者误用或滥用的可能。此外,其中1款座椅上有关体重群组的指示标签与实际说明书所注明情况不符,易导致使用者混淆不同体重组的使用方式,造成安全风险。

据悉,随着汽车在我国的普及,越来越多的家庭开始使用汽车安全座椅,我国各相关政府部门对该类产品实施了加严监管的措施。2014年底,质检总局联合海关总署共同发布《关于<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录>调整和商品编号联动调整的公告》(2014年146号),将儿童用汽车安全座椅(HS编码9401809091)增设进/出境检验监管要求“A/B”,明确从2015年2月1日起,将儿童用汽车安全座椅纳入进出口法定检验商品范畴。此外,我国自2014年9月起对儿童安全座椅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到2015年9月1日,未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的儿童安全座椅,将不得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

目前,深圳盐田检验检疫局已按规定责令不合格产品经销商依照检测报告进行整改,待整改合格方可将产品投放市场。同时,该局已部署进一步强化口岸监管,严格保障进口儿童用汽车安全座椅的质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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