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供给侧”发展战略 加快业务模式改革
外贸“供给侧”由“外贸产品、外贸企业和外贸市场环境”三大要素构成。我国外贸出口“供给侧”改革目的在于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加大出口有效供给,增加优质供给,激发出口市场活力;其关键在于尽快从追求“速度和数量”而转到追求“质量和效益”上来。
“供给侧”改革对外贸出口企业提出了新要求。之前,我国外贸发展主要围绕扩大出口数额和争取市场份额。鉴于日前全球外贸结构化调整,国际市场需求持续萎缩,我国外贸出现负增长,下行压力持续增大。打破我国外贸企业遭遇发展瓶颈,唯有优质的出口产品、不断提高技术含量、不断提高产品附加值。目前,我国外贸出口弊端在于,一是粗放型外贸模式,导致我国外贸企业产品长期处于低价竞争局面,缺乏高附加值及高科技含量,在高端市场占有率低,诸如出口蜂产品、蔬菜、机电产品等;二是以劳动密集型及来料、进料加工生产为主的外贸产业结构,导致企业对廉价劳动力的过分依赖,随着加工贸易向非洲、越南等更低成本国家转移,我国许多来料加工企业丧失了订单,如服装类纺织品等;三是部分高耗能、高污染和资源性产品出口企业忽视外贸发展效益,片面追求出口量,以牺牲国内能源、资源和环境为代价换取利益,造成国内资源流失和环境污染问题出现,如焦炭等化工品。
为打破瓶颈制约,我国外贸发展应彻底改变重“量”轻“质”的传统惯性思维,尽快从追求“速度和数量”而转到追求“质量和效益”上来。一是强化科技引领作用。创造新产品,加大科技创新力度,以科技推动产业升级换代,减少资源消耗,加快品牌培育;提高生产效率,降低供给成本;提高产品质量,增加供给附加值,顺应国际消费需求,提供新供给,创造新需求。二是强化标准基础建设。加大外贸企业标准化、计量、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等基础投入。通过提升出口产品质量保障,打造出口产品以技术、品牌、质量、服务为核心的竞争新优势。三是强化诚信体系建设。一个好企业,不是简单把东西卖出去,而是在持续盯住技术创新的基础上,严控产品品质,切实强化诚信制度建设。四是促进产业结构由劳动密集型向技术密集型转变。注重关键核心技术的研发,扩大国外中高端市场份额。五是预防形成新的降价恶性竞争。鉴于传统外贸产业产能过剩,利润大幅下降,更需防止部分外贸企业借机成本降低,形成新的降价恶性竞争进而造成逆淘汰。
外贸出口“供给侧”改革对检验检疫部门提出了新要求。检验检疫部门须紧紧围绕国家“供给侧”发展战略,加快业务模式改革。一是切实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加速全国检验检疫一体化进程,复制推广上海自贸区制度模式,优化通关环境,实现“三互”“三通”“单一窗口”,打造“检验检疫+互联网”的无纸化口岸通关模式,切实降低企业成本。二是进一步简政放权。进一步削减、简化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做到放得下、管得好,最大化盘活市场潜能,将法检《种类表》依照国内外消费适时做出调整,确保安全、卫生项目及时满足消费保障需求。三是加快全系统的检验检测资源整合。建立健全检测“国家实验室联盟”机制,信息共享、联动互通,优化检测资源布局结构,最大限度发挥检测资源保障作用;及时掌握相关商品最新国际标准要求,保障出口产品质量安全,避免贸易风险。四是大力推进质量强国战略。创造公平质量发展环境,加强和完善质量监管,推动社会质量共治,加强质量监管体系建设,完善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体系,健全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和技术支撑体系,完善监督信息发布制度。五是以技术贸易措施推动中国制造产品国际竞争力提升。以发达国家先进的技术法规、标准及认证认可措施倒逼外贸企业不断改进生产工艺,优化企业管理,加大技术研发投入,促进形成以技术、品牌、质量、服务为核心的国际市场竞争新优势;引导企业主动关注国际标准,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制定与针对重点法规通报的评议工作,提升国际市场参与权。六是助力示范企业发挥龙头带动作用。鼓励企业实施品牌战略,通过法规标准、认证等引领高科技产业、新能源产业以及绿色环保产业发展。七是探索以诚信管理、合格假定和风险管理、质量抽查为核心的新型检验监管模式。促进出口推动职能由微观检验向宏观监管转变,避免报检、查验及检验检疫重复等,优化监管质量,完善事中、事后监管体系,深入落实“双随机”监管模式。八是积极支持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研究新型电子商务的检验监管模式,积极推动出台跨境电商检验检疫配套法规标准,完善商品追溯体系和企业诚信管理体系,确保跨境电子商务在确保质量安全前提下快速健康发展。九是加大“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技术准入制度研究。努力挖掘新兴市场需求,激发外贸出口新潜力。
“供给侧”改革对外贸产品质量监督提出了新要求。消费者深受假冒伪劣之害,对制假售假深恶痛绝,发展质量已成为全社会共识。为此,一是需广泛凝聚社会各界质量诚信共识,通过新闻媒体监督,倒逼外贸出口企业强化质量诚信,维护“中国制造”品牌信誉;二是推动建立健全信用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充分利用全国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加强出口违法失信行为信息的在线披露和共享;三是加快构建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实施外贸出口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失信外贸出口企业“黑名单”、强制退出等制度,依靠诚信赢得世界各国的广泛信任。
外贸“供给侧”由“外贸产品、外贸企业和外贸市场环境”三大要素构成。我国外贸出口“供给侧”改革目的在于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加大出口有效供给,增加优质供给,激发出口市场活力;其关键在于尽快从追求“速度和数量”而转到追求“质量和效益”上来。
“供给侧”改革对外贸出口企业提出了新要求。之前,我国外贸发展主要围绕扩大出口数额和争取市场份额。鉴于日前全球外贸结构化调整,国际市场需求持续萎缩,我国外贸出现负增长,下行压力持续增大。打破我国外贸企业遭遇发展瓶颈,唯有优质的出口产品、不断提高技术含量、不断提高产品附加值。目前,我国外贸出口弊端在于,一是粗放型外贸模式,导致我国外贸企业产品长期处于低价竞争局面,缺乏高附加值及高科技含量,在高端市场占有率低,诸如出口蜂产品、蔬菜、机电产品等;二是以劳动密集型及来料、进料加工生产为主的外贸产业结构,导致企业对廉价劳动力的过分依赖,随着加工贸易向非洲、越南等更低成本国家转移,我国许多来料加工企业丧失了订单,如服装类纺织品等;三是部分高耗能、高污染和资源性产品出口企业忽视外贸发展效益,片面追求出口量,以牺牲国内能源、资源和环境为代价换取利益,造成国内资源流失和环境污染问题出现,如焦炭等化工品。
为打破瓶颈制约,我国外贸发展应彻底改变重“量”轻“质”的传统惯性思维,尽快从追求“速度和数量”而转到追求“质量和效益”上来。一是强化科技引领作用。创造新产品,加大科技创新力度,以科技推动产业升级换代,减少资源消耗,加快品牌培育;提高生产效率,降低供给成本;提高产品质量,增加供给附加值,顺应国际消费需求,提供新供给,创造新需求。二是强化标准基础建设。加大外贸企业标准化、计量、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等基础投入。通过提升出口产品质量保障,打造出口产品以技术、品牌、质量、服务为核心的竞争新优势。三是强化诚信体系建设。一个好企业,不是简单把东西卖出去,而是在持续盯住技术创新的基础上,严控产品品质,切实强化诚信制度建设。四是促进产业结构由劳动密集型向技术密集型转变。注重关键核心技术的研发,扩大国外中高端市场份额。五是预防形成新的降价恶性竞争。鉴于传统外贸产业产能过剩,利润大幅下降,更需防止部分外贸企业借机成本降低,形成新的降价恶性竞争进而造成逆淘汰。
外贸出口“供给侧”改革对检验检疫部门提出了新要求。检验检疫部门须紧紧围绕国家“供给侧”发展战略,加快业务模式改革。一是切实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加速全国检验检疫一体化进程,复制推广上海自贸区制度模式,优化通关环境,实现“三互”“三通”“单一窗口”,打造“检验检疫+互联网”的无纸化口岸通关模式,切实降低企业成本。二是进一步简政放权。进一步削减、简化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做到放得下、管得好,最大化盘活市场潜能,将法检《种类表》依照国内外消费适时做出调整,确保安全、卫生项目及时满足消费保障需求。三是加快全系统的检验检测资源整合。建立健全检测“国家实验室联盟”机制,信息共享、联动互通,优化检测资源布局结构,最大限度发挥检测资源保障作用;及时掌握相关商品最新国际标准要求,保障出口产品质量安全,避免贸易风险。四是大力推进质量强国战略。创造公平质量发展环境,加强和完善质量监管,推动社会质量共治,加强质量监管体系建设,完善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体系,健全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和技术支撑体系,完善监督信息发布制度。五是以技术贸易措施推动中国制造产品国际竞争力提升。以发达国家先进的技术法规、标准及认证认可措施倒逼外贸企业不断改进生产工艺,优化企业管理,加大技术研发投入,促进形成以技术、品牌、质量、服务为核心的国际市场竞争新优势;引导企业主动关注国际标准,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制定与针对重点法规通报的评议工作,提升国际市场参与权。六是助力示范企业发挥龙头带动作用。鼓励企业实施品牌战略,通过法规标准、认证等引领高科技产业、新能源产业以及绿色环保产业发展。七是探索以诚信管理、合格假定和风险管理、质量抽查为核心的新型检验监管模式。促进出口推动职能由微观检验向宏观监管转变,避免报检、查验及检验检疫重复等,优化监管质量,完善事中、事后监管体系,深入落实“双随机”监管模式。八是积极支持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研究新型电子商务的检验监管模式,积极推动出台跨境电商检验检疫配套法规标准,完善商品追溯体系和企业诚信管理体系,确保跨境电子商务在确保质量安全前提下快速健康发展。九是加大“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技术准入制度研究。努力挖掘新兴市场需求,激发外贸出口新潜力。
“供给侧”改革对外贸产品质量监督提出了新要求。消费者深受假冒伪劣之害,对制假售假深恶痛绝,发展质量已成为全社会共识。为此,一是需广泛凝聚社会各界质量诚信共识,通过新闻媒体监督,倒逼外贸出口企业强化质量诚信,维护“中国制造”品牌信誉;二是推动建立健全信用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充分利用全国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加强出口违法失信行为信息的在线披露和共享;三是加快构建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实施外贸出口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失信外贸出口企业“黑名单”、强制退出等制度,依靠诚信赢得世界各国的广泛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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