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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检验检疫局 助力盐霉素钠首次出口

2016年09月06日 10:09 信息来源:http://cngm.cqn.com.cn/html/2016-09/06/content_71228.htm?div=-1

9月2日,由丽珠集团宁夏新北江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10.74吨、货值7.2万美元的盐霉素钠经宁夏检验检疫局检验合格,将由青岛港启运前往日本。这是宁夏地区首次出口该类产品。

盐霉素钠是一种典型的离子载体抗生素,主要用于防治鸡球虫病,促进畜禽生长。该产品属于中度危险性的有机毒性物质,皮肤接触会中毒,吸入或吞咽将致命。

为帮助企业首单顺利出口,宁夏局前期对产品进行危险特性分类鉴别,对出口产品的运输包装、危险公示标签等方面提出了严格要求,并多次通过邮件、微信等方式将审核环节前置,为企业节约了大量时间和人力成本。企业按照货物危险性特点对产品采用了符合运输要求的包装密封方式,同时用中、英、日文3种语言在包装上明确标识了货物危险性概述、消防、应急及急救措施等内容。经检验,货物在运输包装、安全、卫生、环保方面符合要求,最大限度保证了产品质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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