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市场准入

江苏检验检疫局制定实施意见进一步完善制度 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2017年01月24日 09:51 信息来源:http://cngm.cqn.com.cn/html/2017-01/24/content_79793.htm?div=-1

1月15日至16日,江苏检验检疫局组织各分支局局长、省局机关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集中轮训,深入学习领会六中全会精神,以及《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全面从严治党文件。这是江苏局深入推进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重要举措。在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的基础上,该局制定了《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实施意见》(简称《实施意见》)。

进一步抓好制度完善,是江苏局《实施意见》的主要内容。按照《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江苏局进一步完善党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落实“一把手不直接分管人事、财务、采购、基建等工作事项”等规定。对照党章党规党纪,对原有党风廉政相关内部制度进行全面集中清理,建立完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全新的制度体系。健全完善权力与责任清单体系,依法公开权力运行流程和权力事项指南。同时,加快机关微违规行为管理考核办法的新版修订工作,对照“六项纪律”,严格规范机关干部日常工作行为。

《实施意见》强调,认真落实“党委(党组)全面监督,纪律检查机关专责监督,党的工作部门职能监督,党的基层组织日常监督,党员民主监督的党内监督体系”要求,健全相关落实机制,形成党内系统化监督闭合圈。采用述职述责述廉等形式,实现监督全方位、全过程。进一步修订完善巡察工作相关文件与制度规定,充分发挥巡察监督的“利剑”作用。坚持加强党内监督与外部监督相结合,积极探索推进党内监督与行政监察、网络舆情监督的有机融合,加快电子监察系统开发应用,实现廉政风险防控的信息化和全覆盖。探索党建责任落实综合述职考核机制,把年度全面从严治党考核结果与干部选拔任用、评先评优相结合,把年度综合等次评定结果作为评价和考核工作和绩效的重要内容,作为对党组织班子配备和干部任用调整的重要依据。

返回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