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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消费者一颗“定心丸”——辽宁检验检疫局缺陷产品召回工作侧记

2017年04月06日 09:08 信息来源:http://cngm.cqn.com.cn/html/2017-04/06/content_84117.htm?div=-1

2016年,质检总局共组织发布缺陷进口消费品召回通报40起,涉及数量114.3万件。其中,由辽宁检验检疫局发起的缺陷召回有7起,主要涉及德国、意大利等国家和中国台湾地区。辽宁局运用缺陷召回这种国际通用消费品安全监管手段履行职责,维护消费者权益,给消费者吃了一颗“定心丸”。

目前,我国已成为全球消费品生产、消费和贸易大国。随着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进口消费品越来越广泛地走进千家万户。以辽宁为例,2016年进口各类消费品货值1.67亿美元,涉及进口服装、与食品接触产品、一次性卫生用品、木制品家具、轮胎、玩具、仿真饰品、儿童安全座椅等。

近5年来,我国一般贸易进口消费品始终保持15%左右的年均增速。数量如此庞大,质量安全问题凸显。

“我们去年开展了缺陷调查17次,共发起召回7起。有6起对代理商进行了质量安全约谈,督促企业履行召回义务,消除产品安全隐患。”辽宁局副局长曹建华说。

为有效实施监管,辽宁局按照质检总局统一部署,建立了“以问题为导向,以风险管理、口岸管控、事中事后监管为主线的进口消费品监管体系”,强化“动态监管和缺陷消费品召回”思路。特别是重点抓好后市场监督抽查和风险评估工作,严把进口消费品质量关,让消费者健康消费、安全消费。

使用环节是进口消费品出现质量问题的主要环节,也是检验检疫部门实施后市场监管的重点环节。结合监督抽查,辽宁局在要求不合格商品下架处理的基础上,对其中符合召回要求的开展缺陷调查,延伸进口消费品监管链条,充分保障消费者权益。

消费品质量和安全,直接关系消费者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根据消费者投诉,辽宁局抽查了大连地区进口意大利OKBABY品牌的婴儿感温浴盆,发现存在婴幼儿烫伤安全风险,促成全国首例该类缺陷进口消费品召回。

辽宁局发起的7起缺陷召回中,有6起涉及进口儿童用品。“通过舆情信息监测,我们选取进口儿童滑板车、平衡车等产品开展缺陷筛查,发现骑乘类玩具多个伤害风险。”辽宁局检验处处长李实阳说,“我们坚持质量安全第一原则,用有效的监管措施全力确保下一代健康安全和成长安全。”

“7起缺陷召回中,有6起是与技术机构合作准确地发现了问题。如进口儿童平衡车缺陷召回,我们联合技术机构尝试采用型式试验方法实施缺陷判定,这是我们首次采用国际先进手段作出缺陷评估。”该局检验处副处长刘卫东说。

下一步,辽宁局将积极呼吁消费者通过12365热线电话、辽宁局官网公众信箱、微信公众号等途径,广泛采集进口消费品缺陷信息,有针对性地作出处理。同时,计划在医院等场所建设缺陷进口消费品质量安全风险信息监测点,结合中国电子检验检疫系统扩大风险信息搜索渠道,增加风险信息采集量,促进缺陷召回工作有效开展。此外,对进口企业加大行政约谈和缺陷调查力度,督促企业履行召回义务,依法查处隐瞒缺陷、不履行召回义务违法行为,真正让消费者吃一颗“定心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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