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制自贸试验区经验 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 海关总署实施“先出区、后报关”监管改革
2018年12月21日 09:29 信息来源:http://cngm.cqn.com.cn/html/2018-12/21/content_109588.htm?div=-1
日前,海关总署发布公告称,为复制推广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试点经验,促进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以下简称“特殊区域”)发展,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优化营商环境,海关总署在特殊区域及保税物流中心(B型)(以下简称“中心”)实施“先出区、后报关”监管改革。
“先出区、后报关”是指特殊区域及中心内企业对出境货物,可通过信息化系统凭核放单先行办理出特殊区域及中心手续,再向海关报关的业务办理模式。“信息化系统”是指金关二期特殊区域管理系统、保税物流管理系统。对适用“先出区、后报关”模式的货物,企业应采用全国通关一体化方式通关。
据悉,为促进特殊区域发展,海关总署近期对金关二期区域系统进行了升级。升级后的金关二期区域系统支持特殊区域内保税维修、委内加工等业务,适用于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保税物流园区、跨境工业区、保税港区、综合保税区等特殊区域。更新后的业务数据交换接口规范可在中国电子口岸门户网站(www.chinaport.gov.cn)公告栏中下载。
日前,海关总署发布公告称,为复制推广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试点经验,促进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以下简称“特殊区域”)发展,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优化营商环境,海关总署在特殊区域及保税物流中心(B型)(以下简称“中心”)实施“先出区、后报关”监管改革。
“先出区、后报关”是指特殊区域及中心内企业对出境货物,可通过信息化系统凭核放单先行办理出特殊区域及中心手续,再向海关报关的业务办理模式。“信息化系统”是指金关二期特殊区域管理系统、保税物流管理系统。对适用“先出区、后报关”模式的货物,企业应采用全国通关一体化方式通关。
据悉,为促进特殊区域发展,海关总署近期对金关二期区域系统进行了升级。升级后的金关二期区域系统支持特殊区域内保税维修、委内加工等业务,适用于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保税物流园区、跨境工业区、保税港区、综合保税区等特殊区域。更新后的业务数据交换接口规范可在中国电子口岸门户网站(www.chinaport.gov.cn)公告栏中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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