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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发布《关于进口荷兰苗木截获栎树猝死病菌的警示通报》

2018年06月07日 10:03 信息来源:http://cngm.cqn.com.cn/html/2018-06/07/content_104724.htm?div=-1

6月6日,海关总署发布《关于进口荷兰苗木截获栎树猝死病菌的警示通报》,防止来自荷兰的植物苗木携带栎树猝死病害传入我国。该通报有效期为一年。

据悉,杭州海关近日从荷兰进口的垂枝木藜芦苗木上首次截获栎树猝死病菌,目前已按规定对该批苗木实施销毁处理。栎树猝死病是世界上一种毁灭性的森林和木本观赏植物病害,其病菌可侵染137多种(属)植株,随感病叶片、幼枝、植物苗木进行传播扩散,能够在短时间内对寄主植物造成致命伤害甚至死亡。目前,栎树猝死病菌在欧洲有流行大发生的趋势,其寄主植物在我国广泛分布,由于当前对栎树猝死病尚无有效的控制方法,一旦该病害传入我国并扩散蔓延,将可能对我国农林业生产造成重大损失。

公告要求,各口岸加大对输华栎树猝死病菌寄主植物注册苗圃资质和植物检疫证书附加声明内容的核查力度,如发现不符合要求的,一律做退运、销毁处理。

同时,公告要求各地海关加强对荷兰等栎树猝死病寄主疫区输华寄主植物苗木的现场查验、实验室检测及种植期间疫情监测力度,现场发现可疑症状的,必须送实验室进行栎树猝死病菌检测,检测合格后,相关植物方可调离口岸。如实验室检出或疫情监测中发现栎树猝死病菌等检疫性有害生物,要及时采取有效的除害处理措施,无有效除害处理方法的,应采取销毁、退运处理,并将相关情况上报海关总署,以便对外通报交涉并发布风险预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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