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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发布公告 防止裂谷热疫情传入我国

2018年07月13日 09:53 信息来源:http://cngm.cqn.com.cn/html/2018-07/13/content_105622.htm?div=-1

7月9日,海关总署发布公告,防止裂谷热疫情传入我国,保护我国公民的健康安全。

裂谷热是由裂谷热病毒引起的人畜共患病,可通过直接接触感染动物的血液、体液、器官或食用未煮熟的肉、奶等食物传播,也可通过蚊虫叮咬传播,潜伏期为2天至6天,临床表现为发热、肌痛、关节痛、头痛等症状,部分患者可出现颈项强直、畏光、食欲不振和呕吐,重症患者会出现视力下降、剧烈头痛、嗜睡、昏迷、黄疸、呕血、便血等,严重者可导致死亡。

公告显示,根据世界卫生组织(WHO)通报,肯尼亚和南苏丹暴发裂谷热疫情,截至2018年6月21日,肯尼亚共报告54例,死亡11例;南苏丹共报告31例,死亡4例。

公告要求,来自上述国家和地区的人员,如有发热、肌痛、关节痛、头痛、颈项强直、畏光、食欲不振和呕吐等症状,入境时应当进行卫生检疫申报,配合做好体温监测和医学排查等工作。海关对发现有上述症状的入境人员要按照规定程序采取医学措施。入境后6天内出现上述症状的人员,应当立即就医,并向医生说明近期的旅行史。

此外,来自上述国家的交通工具、集装箱、货物、行李物品、邮件、快件等必须接受海关实施的卫生检疫,其负责人、承运人、代理人或者货主应当配合卫生检疫工作。对查验发现有活体蚊虫或蚊幼虫的,应当按照规定接受卫生处理。

公告还要求口岸运营单位应采取有效措施,清除蚊虫滋生地,监测和控制口岸蚊虫密度,接受海关实施的口岸卫生监督。

海关总署提醒前往上述国家的人员,出境前可以向海关及其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咨询,或者登录海关总署网站卫生检疫专栏查询相关信息。旅行中应增强防病意识,避免接触感染动物的血液、体液、器官,避免食用未煮熟的肉、奶等食物,避免蚊虫叮咬,发现有相关症状的,应当立即就医。

该公告有效期为三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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