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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深海关联合打击液晶显示屏走私 总案值逾十六亿元

2019年02月28日 09:52 信息来源:http://cngm.cqn.com.cn/html/2019-02/28/content_111099.htm?div=-1

27日凌晨,在海关总署缉私局统一部署下,上海、深圳两地海关缉私局联合开展打击液晶显示屏走私专项行动,一个利用包税方式非法进口高档液晶显示屏的特大走私通关团伙落网。

据上海海关介绍,此次行动共出动警员220余名,36个行动组在广州、深圳、东莞、岳阳、邵阳、重庆、瑞丽等地同步开展查缉,一举抓获犯罪嫌疑人20名,冻结相关银行资金账户90余个。初步查证涉案集装箱逾530个,涉案货物1万余吨,总案值16.46亿元人民币,涉嫌偷逃税款3.02亿元。

2018年6月,上海海关通过风险分析,在浦东外高桥港区查获2个伪报成液晶显示屏进境备案后复出口的嫌疑集装箱,进而打掉2个走私通关团伙以及3个活跃在江浙地区的揽货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18人。

此后,上海海关缉私部门根据走私货物流向,追根溯源、延伸打击,联合深圳海关缉私部门开展了为期半年的调查,并成功实施集中收网行动,一举摧毁了涉嫌液晶显示屏走私的揽货、清关、收货的整个产业链条。

经查,自2016年8月至2018年6月,这一走私通关团伙从香港进口高档液晶显示屏,以包税方式从上海、深圳口岸进境后,向两地综合保税区申报进境备案,在转关运输过程中“狸猫换太子”,以事先准备的残次液晶屏等为道具,替换真实货物申请备案复运出境,而真正的进口货物则被运至广东后再销往全国。在这一过程中,走私通关团伙仅向海关支付较低的清关服务费,大量应向国家缴纳的正常进口税款被偷逃。

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进境货物经过申请备案复出口至境外,免于征收关税及增值税优惠政策。涉嫌走私液晶显示屏的团伙正是钻了这一政策规定的“空子”,行走私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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