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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起进口增值税税率进一步下调 进口环节增值税税负有望减少约2250亿元

2019年03月28日 10:44 信息来源:http://cngm.cqn.com.cn/html/2019-03/28/content_111766.htm?div=-1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发布的《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我国将再次下调进口增值税税率。3月27日,海关总署关税征管司负责人表示,以2018年进口货值静态测算,增值税降税政策自4月1日起实施后,全年有望为进口企业减少进口环节增值税税负约2250亿元,将有效降低进口企业税负和资金压力,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

据了解,我国对进口货物普遍征收增值税,征收标准与国内产品一致。2018年5月1日,我国将原增值税税率17%和11%调整为16%和10%。自2019年4月1日起,我国又将进口货物原适用16%增值税税率的,税率调整为13%,原适用10%增值税税率的,税率调整为9%。

此外,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增值税税率亦同步下调。以2018年进口货值静态测算,减税政策实施后,今年将为消费者减轻税负13.5亿元,有利于进一步促进消费,满足人民群众消费升级的需求。

按现行规定,进口货物到达前经海关核准先行申报的,适用装载该货物的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实施的税率。上述负责人表示,为确保证广大进出口企业利益,凡提前申报进口的,如货物在4月1日或之后到港,适用新的增值税税率,企业在通关过程中如遇到有关问题,海关将及时协助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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