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率先落实《外商投资法》和《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深圳颁发全国首张港资、澳资营业执照

2020年01月07日 10:50 信息来源:http://www.cqn.com.cn/zgzlb/content/2020-01/07/content_7996740.htm

1月1日,《外商投资法》和《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下合称新法)同步落地实施,成为我国以法治方式营造一流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当天,深圳市市场监管局发布公告,依据新法,港资企业领展物流(深圳)有限公司(港方股东为领展物流有限公司)和澳资企业深圳小神龙体育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由一位澳门自然人股东和三名内地自然人股东合资设立)顺利通过审核,分别拿到全国首张港资、澳资营业执照。

深圳是我国对外开放的重要“窗口”,外商投资对深圳经济发展有重要影响。截至2019年12月底,深圳共有外商投资企业67940户,合计投资总额达到4216.2亿美元。2019年前三季度,深圳市新设外商投资企业4665个,实际使用外资397.97亿元,同比增长5.32%。其中,高技术产业(服务业)和高技术产业(制造业)实际利用外资同比分别增长85.11%和104.95%

在此之前,我国主要依据“外资三法”(《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外资企业法》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对外商投资进行管理,但在外商投资范围、投资促进、投资保护、投资管理等方面缺乏完善的规范化制度,不能很好满足新时期下外商投资的实际需求。

“此次新法从基础制度层面对外商投资及其管理提出了更多具体措施,为深圳积极对标国际化高标准投资贸易规则、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市场监管服务、平等保护中外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内外资公平竞争、吸收引进外资创造一流营商环境等提供重要的法律支撑。”深圳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说。

深圳市市场监管局率先颁发的首张港资、澳资营业执照,引发了广泛关注和热议。“这表明中国的法律法规落地效率有了极大提高。此次公布的新法,是中国由商品和要素流动型开放向规则制度型开放转变的重要安排,将在法律上确立和保障外商在华合法权益,展示了中国拥抱世界、推动经济全球化的决心与行动力。中国对所有投资者一视同仁,平等对待,不仅有助于中国实现自身发展目标,也将为各国企业在华开展合作提供广阔机遇,推动多边和双边合作深入发展。”欧莱雅中国总裁兼首席执行官费博瑞说。

值得注意的是,首张港资、澳资营业执照的落地,并非表明市场监管工作与新法之间已经实现了无缝对接。此次《外商投资法》已经明确指出,要建立与更高开放水平相适应的信息报告等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建立外商投资服务体系,推进外资领域“放管服”改革迈出实质性步伐,建设更高水平的开放型经济新体制。《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也提出完善“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核”等机制,以最大限度确保制定的政策能够达到合法有效、互相协调、正面激励的效果。因此,系列改革创新工作也已势在必行。

深圳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该局将严格按照新法要求,落实监管责任,明确监管对象和范围、厘清监管事权,为外商投资提供更好更优的营商环境,切实保护外商在深圳地区的合法投资经营权益,为我国打造公平、公正、科学的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提供助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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