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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餐饮消费调查结果公布 婚宴成猫腻“重灾区”

2016年05月25日 16:11 信息来源:http://xiaofei.nen.com.cn/system/2016/05/25/019130762.shtml

针对消费者反映的青岛市部分餐饮企业侵权问题,青岛市消费市场秩序专项整治指挥部办公室、市工商局、市消保委联合组织了全市餐饮行业格式条款消费调查活动,并于日前发布《青岛市餐饮行业格式条款消费调查情况报告》。

调查显示,多数餐饮企业在自带酒水、包间最低消费、餐位费、提供免费餐具、免费打包等方面管理规范,但企业发行的储值卡、会员卡中不公平条款较多,表现在“一经办理概不退还”、“卡内余额不退”、“单方设定最终解释权”等形式。本次调查以“三点一带”和“一区多街”为重点区域,选取了闽江路、云霄路、麦岛路、登州路等4条具有代表性的美食街部分餐饮业户及市内四区19家三星级以上酒店,共计85家餐饮企业。94.1%的商家同意客人自带酒水,包括白酒、红酒、饮料,但对啤酒持犹豫态度。仅有1.2%的商家收取包间费,96.5%的商家不设置包间最低消费。调查中,仅有2家酒店不提供免费餐具,需客人自行购买1元或2元消毒餐具,其他83家酒店提供收费、免费两种选择,且收费的餐具均明码标价。有 97.6%的商家提供免费打包。

调查中发现,餐饮消费中的确存在不少不公平条款。比如个别自助餐商家私设罚款权,规定“本店用餐时间2小时,每超过半小时加收20元/位”。有31.8%的商家格式条款中标注“最终解释权”,对消费者显失公平。尤其在婚宴合同中涉嫌不公平格式条款较多,从被调查的19家酒店提供的婚宴合同看,每份合同或多或少存在不公平条款,主要表现在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三个方面。比如婚礼实际宴席未达到预定席数/人数按预定数收费、扩大违约金、定金适用范围、涉嫌强制交易等问题。对此,工商部门建议相关部门研究制定符合商家和消费者共同利益的《青岛市婚宴服务合同》范本,尤其对与双方切身利益相关的预订与实际桌数不符、违约责任、定金交退、合同解除、损害物品赔偿等问题正确引导,预防商家自行制定霸王条款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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