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识假知识

按揭代办费一律1%? 房产中介忽悠消费者

2016年06月30日 16:10 信息来源:http://xiaofei.nen.com.cn/system/2016/06/30/019205437.shtml

“真没想到里面还有这种猫腻,不知道有多少买房消费者被蒙在鼓里。”6月29日,因买房与房产中介产生纠纷的南昌市民小龚说。

近日,记者调查发现,这个看似个案的买房纠纷背后,疑似存在一个行业潜规则——房产中介公司以协会文件名义串通定价,收取高额按揭代办费。

中介收费有蹊跷

今年3月,南昌市民小龚通过位于红谷滩名门世家的某房产中介,购买了一套二手房。“买房花了70多万元,按揭50万元,中介费共需3万元。”

随后,小龚发现了问题。“3万元中介费单子中居然还包括5000多元的个税!实际上,我买的房按照政策是不需要交个税的。”发现问题的小龚立即找房产中介询问,得到的答复是“到时候再说”。

两个月过去了,前几日小龚突然接到房产中介电话,要求她赶紧把剩余中介费付清。“根本不提我不需要交个税的事,还‘勒令’我必须马上交清尾款。”

房产中介的态度让小龚非常气愤,也让她决定仔细研究一番合同及相关政策。在朋友的提醒下,小龚得知,房产中介除多算了税费,还有一项费用有问题——按揭代办费。

“买房时,中介告诉我需交贷款金额的1%作为按揭代办费,且说这个比例是南昌市的统一规定,中介和放贷银行各得一半。但我后来了解得知,国家早就放开此费用的收取,根本没有全南昌统一规定一说。”

“统一规定”遭质疑

6月28日,记者陪同小龚来到办理按揭贷款的银行——工商银行昌北支行营业厅询问情况。为小龚办理贷款的负责人邹海瑞明确表示,银行从来不收取任何代办费,更不存在与中介分代办费的情况。

为了进一步弄清楚情况,小龚随即来到该房产中介南昌总部咨询。负责人常国涛说:“这份文件通过了南昌市物价部门备案,是合理合法的收费项目。” 常国涛还拿出了“收费依据”——一份2014年1月南昌市房地产业协会下发《关于南昌市房地产经纪公司相关收费项目调整的通知》。

记者看到,该通知上确实要求,取消原来按揭代办费600元/户的收费标准,改为以贷款金额1%的标准统一进行收取。

然而,2014年6月,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下发通知,明确要求放开房地产咨询服务收费,下放房地产经纪服务收费定价权限,从当年7月1日起执行。“国家都要求收费放开,为什么现在却说全南昌统一标准收取?”小龚质疑道。

6月29日,记者走访南昌多家房产中介,得到的说法都差不多,即贷款买房中介要收取1%的代办费,且都称依照的是南昌市房地产业协会下发的文件。

“房协”文件未备案

一边是房产中介拿出的所谓南昌市房地产业协会下发的“统一收费”的通知,一边是国家几部门联合下发的“放开权限”的通知,究竟是怎么回事?

6月29日,南昌价格监督检查局举报中心主任沈波告诉记者,之前,他就曾经收到过关于该问题的反映,他也曾找南昌市房地产业协会了解情况。该协会相关负责人表示,国家出台了放开收费的文件后,南昌市房地产业协会就再次下发了通知,要求各房产中介放开收费,不再按照之前的通知统一收费。

针对目前南昌房产中介市场依旧统一收取1%按揭代办费的情况,沈波表示,南昌价格监督检查局举报中心会再与南昌市房地产业协会沟通,要求他们派人清理文件,“文件收不回来,他们也有责任。”

沈波还表示,协会是社团组织,没有权力制定收费标准或统一市场价格,之前南昌市房地产业协会发布的调整收费通知是不可能通过物价部门备案的。如果串通定价的事实存在,物价部门将进行处理。、

江西刘锡秋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刘锡秋称:根据《反垄断法》及《价格法》相关规定,具有竞争关系的企业或行业组织不得采用垄断协议的方式对价格固定化,或者进行统一的调整。无论房产中介服务是好是坏,都是一个价格,这不但会导致自由竞争行为受到限制,市场自主配置资源功能也会失灵,损害消费者的权益。

返回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