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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木斯市市场监管局召开2021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工作部署暨“诚信经营、放心消费”工程推进会议

2021年03月12日 16:37 信息来源:http://amr.hlj.gov.cn/index/newsshow.html?tid=6&id=3223

3月9日,佳木斯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大商集团佳木斯百货大楼等13家相关企业负责人召开2021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工作部署暨“诚信经营、放心消费”工程推进会议。

会议对2021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的组织形式及有关宣传内容等进行了部署,并通过了佳木斯市开展“诚信经营、放心消费”工程宣传标语七十条。同时,为进一步推动全市消费维权关口前移,提高监管效能,强化经营者主体责任意识,会议还对2021年全市“消费维权服务站”和ODR企业发展建设工作进行了动员部署。

会议强调,开展“诚信经营、放心消费”工程创建工作,既是优化市场消费环境、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有效举措,也是扩大消费需求、拉动经济增长的重要手段,对加快消费结构升级、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助力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具有重要意义。同时,对将佳木斯市打造成现代化区域中心城市、消费型城市及对俄贸易城市也至关重要。各相关企业要充分发挥好行业示范引领作用,积极参与创建工程,带动实现企业价值与社会价值的有机结合。

会议要求,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要严格遵守当前国家及省、市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政策及公告要求,把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和疫情防控工作相结合,拓展、丰富线上活动等新途径、新方式,杜绝人员聚集性风险。

会后,佳木斯市市场监管局还对上年度消费投诉相对集中的企业进行了提醒谈话,要求企业在消费维权工作方面进一步提高站位,切实履行好经营者主体责任。要尽快建立并完善“消费维权服务站”,力争做到消费纠纷“不离柜台、不出店”。

下一步,对整改落实不到位的经营企业,佳木斯市市场监管部门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经营者采取行政约谈、媒体曝光等方式督促其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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