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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台玲电动车质量问题造成伤害

2009年09月28日 00:00 信息来源:http://www.cqn.com.cn/news/tsfk/tousu/278111.html

我于2009年9月6日晚在青岛大润发城阳店买了一辆深圳台玲公司生产的,台玲巧玲系列电动自行车。第二天中午,我骑着这辆电动自行车上班途中,车把突然脱落,我当场摔伤。

事发后我当即给大润发服务台打电话反映,大润发商场派负责电动车销售安装的员工前来了解电动车问题。当时在现场,大润发员工承认电动车存在质量问题,经过减速带颠簸导致电动车把松了,然后滑落下来,并决定将电动车进行现场维修后,骑回商场。大润发客服经理也在电话中承诺会对此事负责,并且答应赔偿我的相应损失。他们签了一个带走电动车的凭据,就回去了。

事后我们赶到医院进行腿部检查,膝盖肿的挺厉害,所以医生建议观察并且给出休息两周的建议。休息一周后,我主动与大润发进行联系并协商。当时大润发的态度不错,同意赔偿我的损失。

可是现在大润发改口说电动车出厂时候都有合格证,不承认这辆电动车有质量问题。只说秉着“人道主义”赔付我三百元的医药费和三百元的补偿。现在发票、现场照片等都还在,请问我该如何维护我的合法权益?

投诉原稿:

邮件回复原稿:

台玲电动自行车车把脱落:

医院诊断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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