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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迟装门拒付违约金 经调解天华门业赔偿400元

2010年11月15日 10:14 信息来源:http://www.cqn.com.cn/news/wqpd/ts/ts/356740.html

近日,南昌县李先生向南昌县工商局投诉莲塘天华门业专卖店,称销售商未按签订协议上约定安装木门,要求支付违约金却遭拒。

李先生说,他在莲塘天华门业订购了四扇黑檀木门,约定11月5日前安装完毕,拖一日则扣除未付余款100元,结果工期延误了5天。就此,李先生要求销售商承担违约金遭拒。

就此,李先生向南昌县工商局投诉。经调解,莲塘天华门业专卖店向李先生赔偿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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