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玻璃门发生爆裂砸伤面部 健身房咋成“伤身房”

2010年11月02日 11:23 信息来源:http://www.cqn.com.cn/news/wqpd/gmwq/353558.html

玻璃门发生爆裂砸伤面部 健身房咋成“伤身房”

原本想利用暑假健健身,不料被健身房内突然爆裂的玻璃砸伤了面部和小腿。一起意外不仅让爱美的李小姐身体受到了伤害,而且因双方在协调解决上发生分歧,让她的心里更“不是滋味”。

突发意外 花钱健身却受伤

在青羊工商局新华工商所的投诉材料上,消费者李小姐称,今年7月26日,她在成都浩沙健身俱乐部万和店健身期间,进入卫生间时,卫生间的玻璃门突然发生爆裂。破碎的玻璃飞溅到她的面部和小腿上,浩沙俱乐部万和店员工将其送到成都市第三人民医院进行救治。

救治过程中,李小姐仅小腿伤口就缝了4针。李小姐说,伤口包扎好后,她回了家,但很快伤口发生了感染,高烧不退,她再次到医院输液治疗3天。

后期治疗 事故双方起分歧

李小姐在脸部和腿上的伤治疗好后,先后就后续治疗与浩沙俱乐部万和店进行了协商,但协商失败。随后,李小姐将其投诉到了新华工商所,要求到成都某专业整形美容医院进行后期治疗。

该俱乐部前期负责处理该纠纷的客户经理万某表示,李小姐受伤后,俱乐部一直积极配合其治疗,但李小姐提出的后续治疗条件,他们不能接受。他们同意李小姐到大医院进行治疗,但不接受在民营医院治疗。如果李小姐不同意他们的条件,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消协回应>>>

健身房应负全责

处理这起消费纠纷的相关负责人表示,根据消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消费者缴纳了相关费用消费,健身房不仅有责任和义务为顾客提供保障人身安全的健身房,还有义务提供保障财产安全的环境。这起纠纷,健身房应负全责。

青羊区消费者协会特别提醒健身爱好者和各个健身场所:

消费者在选择健身房时,要考察健身房本身的资质和硬件,选择有资质、硬件达标的健身房。

健身房应该切实履行消法赋予的各项义务,加强日常监管,消除安全隐患,为顾客提供一个安全可靠的健身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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