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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商撤离 “伍医生弹性腰椎牵引器”出故障无处修

2010年12月02日 10:53 信息来源:http://www.cqn.com.cn/news/xfpd/xfjs/ypqx/361653.html

销售商撤离“伍医生”疑为“李鬼”

“伍医生弹性腰椎牵引器”出故障无处修 律师表示可要求出租方南昌市华云医院担责

一年后,项戴娣才知道,推销“伍医生”牵引器的“白大褂”不是医护人员,销售点也不是南昌市华云中医院下设科室。此时,“伍医生”早已撤离医院。

值得注意的是,“伍医生”公布的注册号无法查询,却与另一合法注册牵引器注册号十分近似,被指李鬼。

律师指出,医院让“伍医生”入驻,容易误导患者。同时,没有审查“伍医生”相关资质,华云中医院必须承担相关责任。

投诉人项戴娣和她的“伍医生”牵引器

●投诉

牵引器出故障销售商不见了

去年10月17日,七旬老人项戴娣走进华云中医院大门。她不是来看病,也不是来开药的,走进这家医院全因看到了一则广告。

“伍医生弹性腰椎牵引器,号称国内惟一‘人体生物弹性力学’且能自行操作的腰椎牵引器”。由于上了年纪,项戴娣患上腰椎间盘突出。按照广告上的销售地址,她找到了华云中医院一楼理疗室。在“医护人员”的推荐下,项戴娣掏出2500余元,把“伍医生弹性腰椎牵引器”带回了家。

使用了近半年,项戴娣发觉效果不明显。这时,牵引器发生故障,罢工了。她再次走进华云中医院希望能维修该牵引器,却发现,原本位于一楼的理疗室空荡荡的,没人了。

而据华云中医院的相关人员介绍,早在去年年底,“伍医生弹性腰椎牵引器”销售点就撤走了。

●医院

只是出租房间,也是受害者

一年后,项戴娣才知道,推销牵引器的“白大褂”不是医护人员,销售点也不是华云中医院下设科室。

“你们这些老人家就是好骗,这些都是骗人的,你们知道吗?”对于华云中医院医务科万主任这个来得有点晚的“提醒”,项戴娣和老伴有点情绪。

万主任称,医院让“伍医生”入驻,只是“试点工程”。

“我们把房间给他们,医院没有收你们一分钱。”为此,华云中医院办公室王主任认为,事件中,医院好比房东。“房客走了能找房东吗?”

“我们只是适当收取一点管理费。”然而,收取管理费的院方却声称,对于“伍医生”日常经营管理一无所知。“我们也是受害者,发现他们在偷偷销售牵引器,于是把他们赶走了。”医务科万主任如是说。

不过,记者后来从“伍医生”全国营销中心得到的说法是,与华云中医院合同到期,所以才撤离的。

●调查

“伍医生”注册号无处查询

项戴娣手中的这个产品,由武穴市雄冠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生产,注册号为“鄂黄食药监械(准)字2007第1100033号”,产品名称为“伍医生弹性腰椎牵引器”,这个产品还有另外一个名称“JQX-II型腰椎牵引器”。

采访中,王主任认为,“(牵引器)是好东西,就是容易坏。”

然而,这个一直被当做医疗器械的“好东西”,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国产、进口)信息档案中,却没有留下任何信息、数据。南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介绍,未经合法注册的器械不能称之为医疗器械,只能算是普通器械。

值得注意的是,记者查询发现,与“伍医生”注册号仅一位之差的JQX-I型腰椎牵引器,由同处武穴市的宏雄机械制造厂生产,注册号为“鄂黄食药监械(准)字2006第1100032号”。

该产品在国家医疗器械信息档案中有详细记录,并注明有效期至今年12月13日。

如果不是仔细分辨,项戴娣没法区分这两个产品。因为,两个产品的注册号实在是太相近,产品名称也几乎一致。惟一不同的是,一个产品是医疗器械,另一个产品虽然拥有所谓的“注册号”,却无处查询。

●“伍医生”

“不解释,怎么曝光都行”

对于注册证号的疑问,作为“伍医生”全国营销中心的南京正仁堂医疗器械公司也无法解释。按照其工作人员的说法,原厂家宏雄机械制造厂已经被“并购”,目前由雄冠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生产。

然而,拥有注册号的宏雄机械制造厂,早已不做牵引器多年。该厂负责人刘红杰说,2006年,他们曾与“伍医生”营销中心合作,仅仅生产了50余套产品,全部在本地销售,未流入外地市场。此后,双方再未进行合作。

今年12月13日,注册号到期失效,该厂也没有再行生产相关产品。对于“伍医生”产品销售一事,宏雄机械制造厂不知情,“被并购”一事更是无从说起。

最后,“伍医生”全国营销中心的观点是,“不解释,怎么曝光都行”。

●律师

消费者可要求医院担责

在项戴娣看来,虽然“伍医生”走了,可是华云中医院还在。对此,监管单位的态度是,医院并未违规。

南昌西湖区卫生局医政科工作人员说,医院出租办公室进行销售,并无相关法律法规予以禁止。不过,“伍医生”入驻华云中医院销售,可能对患者造成一定误导。

持相同观点的还有江西赣维律师事务所律师陶小泉。他指出,“伍医生”交给患者的保修卡上注明购买地点为华云中医院,给患者造成一定程度上的误导。此外,医院如果没有在显著位置悬挂提示牌,那么患者有理由相信,“伍医生”销售点是医院的组成部分。

陶律师指出,在没有审查“伍医生”相关资质的情况下,华云中医院就让其入驻长达半年多,院方存在明显的疏忽、过失。

陶律师认为,根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项戴娣可以要求华云中医院承担相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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