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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东国际公寓业主投诉:家中屡遭“水患”责任究竟谁负

2010年12月08日 09:14 信息来源:http://www.cqn.com.cn/news/xfpd/szcj/dflb/363230.html

家住亚东国际公寓的业主愤然向本报投诉

近日,家住亚东国际公寓的王先生致电本报,投诉其在入住亚东国际公寓之后多次饱受的“水患”之痛。

2009年5月,王先生拿到了亚东国际公寓二期某单元一楼的新房钥匙并开始装修,由于是给老母亲居住,因此所用的材料都是当时最好的环保实木品牌。2009年6月中旬,房子刚刚装修完毕,就发生了“水患”事件。“当时二楼住户还没有去物业拿钥匙,二楼的卫生间就不知什么原因被堵住了。水顺着烟道直接流进了我家的厨房,直接造成了橱柜和卧室部分地板的受潮变形。”王先生对记者说道。

随即,小区物业喊来工程承建单位南通四建检查原因。后经物业协商,亚东方面同意赔付给王先生1500元。不过,据王先生称,这一承诺仅仅是一张空头支票,至今仍未能兑现。

今年9月,王先生新房所在的二楼卫生间再次出现漫水现象,水顺着楼道又淌到了一楼。“当时,二楼的业主把情况都及时告诉了小区物业,并要求代为转告给我们一楼业主,避免损失。但我们并没有收到物业的任何及时通知。”王先生对记者说道。虽然在这次“水患”中,王先生侥幸地没受到什么直接损失,但是这又一次的“水祸”还是让王先生一家惊心动魄了一回。

10月29日,王先生住房所在的单元二楼卫生间再次发生水管爆裂,大量的水渗透到一楼王先生家的储物间里,王先生花费2万多元打造的全实木储物间被水渗透,同时造成了被子、家用电器等物品的受潮损坏。据王先生透露,在一切渗水的过程中,他并不知情。直到11月5日,王先生才发现自己家中再次遭遇“水患”,随即他立刻找到小区物业分管房屋质量的马经理。

“马经理看过后只肯赔个2000元,后来有一个亚东集团负责房屋售后的贾总在和工程建筑单位南通四建协商后,表示最多赔5000元,不可能再多了。”王先生向记者表示:“新房住到现在都没安生过,每次在同一个事情上发生问题,说明物业和开发商从来就没重视过,每次都只想赔点钱了事。但是问题的根本没解决。我们不知道以后什么时候又会再漏水,这些事已经把我们住户折磨透了。”

随后,记者电话采访了负责小区房屋质量的马经理,马经理向记者表示:“由于亚东国际公寓的保修期为2年,防水的保修为5年,开发商才会管这个事情。王先生说的事情的确属实,但是受潮的木制储物间也并未损坏太多,还是能用的。业主没必要漫天要价,5000元的赔偿差不多了。”对此,王先生表示,5000元的赔偿不能接受。而对于此事今后的发展,本报将继续给予关注。记者 兰文

江苏亚东建发集团公司客户关系中心的回复:

贵报11月16日拟发新闻稿“家中屡遭水患责任究竟谁负”收悉。首先我们对贵报发挥舆论监督,关心社会生活和关注民生的办报宗旨深表敬仰,同时我们作为10月29日问题涉事一方也对亚东国际公寓王先生致电贵报单方面所反映的情况,客观地向贵报作出澄清。

有关王先生向贵报所反映的2009年5月与今年9月家中两次进水的情况,事发当时已经该小区物业管理单位、王先生与我方共同查明,属楼上住户装修时的装修垃圾以及104室王先生楼上承租户(204室一套住宅内居然有不同的7户人员居住生活)的生活杂物等堵塞下水管所致。该责任是被小区物业管理单位、王先生与我方共同确认并为王先生所接受的,与我方无任何关联,更谈何我方责任,稿中所述“后经物业协商,亚东方面同意赔付给王先生1500元……等”是物业管理单位基于物业管理与服务方面的原因或过失,答应赔付给王先生1500元,而非我方承诺的所谓一张空头支票。

因此从王先生单方面向贵报所放映的情况来看是不真实的有违客观的和牵强附会的。

关于王先生所反映的10月29日二楼卫生间给水管开裂问题,在王先生报修后,我方已责成施工单位及时修复了损坏部位的水管,并由现场工作人员会同王先生察看了其“储物间”。

经现场察看,王先生家的“储物间”原为室内卫生间,是由王先生装修时将原卫生间改变其用途为现在的储物间,并将愿预留的地漏等排水设施全部封堵,从而丧失了其原有的功能。

从现场橱柜来看,只是局部过水(据王先生讲,二楼向下渗水时,其家人已发现并用水盆接漏),并未造成整个“储物间被水渗透”,局部过水的橱柜也未发生翘曲变形等损害,更没有丧失其正常的使用功能,在与王先生协商时我方考虑到此事对其造成的不便,愿意给予一定的抚慰而并非赔偿,这是根据我国相关民事法律规定“有损害才有赔偿和公平合理”的司法原则。

同时我处也要指出,王先生向贵报反映的其储物柜价值2万多元和与其前次与我司协商时所说价值1.5万元以及其他家人所说的价值1万元的说法也前后矛盾并多次夸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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