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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款送货发现故障难退 “沁芯”微波炉销售商遭投诉

2010年04月27日 00:00 信息来源:http://www.cqn.com.cn/news/tsfk/tousu/309919.html

张女士买了一台“沁芯”牌微波炉,经销商送货上门的当天,她就发现微波炉无法将食品正常加热,遂要求退货,但经销商以该产品已超出了7天内退货的“三包”期限为由拒绝退货。

微波炉刚送到家就过退货期

4月15日,张女士在南昌市南京路上的一家商场花698元购买了一台微波炉。付款后,张女士告诉商家,她马上要出差,7天后等她的电话通知再送货。

22日中午,张女士出差回到南昌后立即通知商家送货。当晚,张女士发现微波炉的温度达不到使用时的标准。次日,经销商派人前往查看,确认是温度感应器有问题,需厂家派人来更换。张女士认为该微波炉存在质量问题,要求经销商退货。然而,经销商以微波炉已超出“三包”规定的“商品售出后7天内退货”的期限为由拒绝退货,只同意给她另换一台同款微波炉。张女士表示拒绝。

退货期从购买之日起计算?

刚送到家的微波炉,怎么就过了“三包”规定的退货期限呢?经销商表示,“三包”规定的“商品售出后7天内退货”的期限,是从购买之日起开始计算。由于双方争执不下,张女士向南昌市东湖区消协投诉。

经协调经销商退货

消协部门认为,根据《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三包”服务计算时间自售出之日算起。张女士购买微波炉的日期就是买卖合同签订日期。但是,合同还有履行日期。如果没有在合同里约定合同履行日期,就应该以实际履行日期为准,即“三包”期限从商家给张女士送货之日算起。张女士在货到的当天发现微波炉有质量问题,并通知了经销商,因此,仍在“三包”规定的包退期限之内,经销商应该按照“三包”规定为她退货。

23日,经调解,经销商同意退货,并支付了698元给张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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