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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倍加班费承诺成泡影? 南昌新翔贸易公司遭投诉

2011年02月12日 14:30 信息来源:http://www.cqn.com.cn/news/wqpd/ts/ts/377771.html

正因为加班有3倍的工资的承诺,来自河南的小金过年没有回家,而是呆在南昌新翔贸易有限公司加班,但最后承诺却变成了泡影。2月8日,一气之下他提出了辞职。

投诉:加班工资成泡影

小金所在的南昌新翔贸易有限公司办公点设在南昌市国贸大厦。他的工作主要是对外联系业务。小金称,临近春节的时候,公司经理承诺只要在春节期间(1月25日~2月7日)加班,员工可以拿到一个半月的工资外还有500元的过年红包。他便答应公司留了下来,待大部分员工来上班的时候再回老家。

2月7日,小金跟公司的经理提出要回老家了,是不是把工资和奖金给结算下。此时,公司万经理表示除了500元的红包外,只能算1个月的工资2000元钱。开始说得好好的,怎么突然变卦了呢?一怒之下,他干脆提出了辞职,可经理还是说只能算一个月的工资。

回应:按规定结算工资和奖金

为此,小金向本报求助。9日,南昌新翔贸易有限公司赵董事长在了解情况后,当面给小金结算了工资和奖金。赵董事长表示,公司董事会作出的决定,任何人都不得克扣。对于小金提出的辞职问题,赵董事长极力进行了挽留。

说法:法定节假日加班应支付加班费

那么春节期间,员工加班,工资如何算?江西法报律师事务所律师肖文军说,法定节假日加班的,企业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工资或小时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的应首先安排其补休,补休时间应等同于加班时间,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工资或小时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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