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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的机床生产不合格的产品 大连飞达害苦湖南企业

2011年05月13日 11:25 信息来源:http://www.cqn.com.cn/news/xfpd/xfxw/410566.html

贴着“合格证”的机床生产出的全是不合格的产品,46万元货款到手后,拒不承认机床有质量问题,而是以“操作失误”等理由将责任全部推卸给买方,大连飞达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生产的劣质机床害苦了湖南双马电气有限公司。

2010年5月至8月期间,湖南双马电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马公司)先后从大连飞达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达公司)购进了3台单柱立式车床,其中CX5110两台(编号分别为D1008101、D1008102),CX5112一台(编号D1005056),货值总计46万元。然而,双马公司在设备试操作期间就发现了机床精度不准等质量问题,加工出来的产品均达不到质量要求而只能报废,因此严重影响了公司的正常经营,给公司造成了巨大的损失。经双马公司检测发现,机床实际精度不符合飞达公司提供的产品合格证上的允许差,且偏差较大。以编号为D1008101的单柱立式车床为例,飞达公司的合格证所示“工作台端面跳动”的允差为“在1000mm直径内为0.05mm”,飞达公司的实测值为0.03mm,但双马公司实测值为0.08mm。机床精度不准导致的直接后果就是加工出来的产品不符合规格要求,造成“圆不圆,方不方”的情形,这对机械制造企业来说是一个巨大的麻烦。

据了解,双马公司曾于去年6月就机床精度不准等问题与飞达公司进行了多次协商,对方虽曾三次派人前来维修,但始终无法解决问题,设备至今依然无法正常使用。随后,飞达公司竟以双马公司操作失误等理由推卸责任,拒不回应双马公司的一切要求。

无奈之下,双马公司向湘潭市质监局投诉。湘潭市质监局出于服务企业,维护企业权益的立场,要求飞达公司派人前来处理相关事宜,但飞达公司仍然态度冷漠。今年4月1日,湘潭市质监局向湖南省质监局申请产品质量鉴定。受湖南省质监局指定,湖南省质量检验协会组织相关专家于4月19日赴现场进行勘验。

现场勘验人员依据《立式车床检验条件 精度检验 第1部分:单柱和双柱立式车床》(GB/T 23582.1-2009)对三台机床产品合格证所标示的项目进行了精度检验,依据《金属削切机床 通用技术条件》(GB/T 9061-2006)、《金属削切机床灰铸铁件技术条件》(JB/T 3997-94)标准对三台机床横梁铸件硬度进行了检验,检验结果为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与此同时,横梁垂直移动对工作台面的垂直度、垂直刀架移动对工作台面的平行度、垂直刀架滑枕移动对工作台旋转轴线的平行度(或垂直刀架货真移动对工作台面的垂直度)等项目的企业标准和实测值均不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的要求。另外,三台机床横梁铸件表面硬度值也均不符合GB/T 9061-2006、JB/T 3997-94相关条款的要求。专家在检测中发现,飞达公司这三台机床产品做工极为粗糙,且合格证上所标示的企业标准均远远低于国家标准的要求。

产品质量鉴定报告出来后,湘潭市质监局于5月7日将报告结果以快递方式发送给飞达公司,要求派人前来协助处理,但飞达公司仍然置若罔闻,截止发稿前,该公司依然没有与双马公司或湘潭市质监局取得联系。

据了解,大连飞达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是大连市机械制造行业重点骨干企业,生产的(数显、数控)单柱、双柱立式车床,不仅销往全国各地并远销美国、俄罗斯、意大利等世界各地。按理来说,该公司生产的机床质量是有保证的,然而飞达公司出售给双马公司的三台机床均出现了同样的质量问题,并且产品合格证上标注的企业标准竟然低于国家标准,这让人匪夷所思。这种降低产品标准生产劣质产品、出现产品质量问题推卸责任的做法,着实让人对这个企业的品质产生怀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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