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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坏真皮大衣仅退回40元洗衣费

2012年08月01日 11:03 信息来源:http://www.cqn.com.cn/news/wqpd/wqxw/603664.html

夏天到来,市民陈女士准备整理、收起冬装,于是拿一件真皮大衣给一间洗衣店干洗。店方洗涤后皮衣严重损坏,无法穿着,陈女士要求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但店方却表示洗衣单背面注明“衣服损坏,退回洗衣费”(陈女士所付洗衣费为40元),陈女士虽然认为不合理,但却不知道怎么维权。

法律专家表示,洗衣店在洗衣单背面列明“衣服损坏,退回洗衣费”,属于利用格式合同条款对消费者做出不合理、不公平的规定,属于明显的霸王条款。陈女士可以对该条款说“不”,如店方拒不处理的,可以向有关部门投诉。

专家同时提醒消费者,《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4条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或者减轻、免除其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消费者要勇于对“霸王条款”说“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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