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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扶梯“咬”住裙角谁该担责

2012年08月16日 11:14 信息来源:http://www.daja.net.cn/a/weiquananli/2012/0813/6412.html

近日,消费者张小姐向本报投诉,称她在北京市万特珠宝城乘坐自动扶梯时,长裙被卷入电梯险些受伤,她找到相关负责人讨要说法,被告知该事故是因她自己的疏忽造成,商场没有任何责任。这让张小姐气愤不已。

事件回放——

飞扬裙角卷入扶梯

7月16日,张小姐与几个朋友到万特珠宝城购物。在乘坐二楼至一楼的下行自动扶梯时,张小姐所穿的长裙被卷进电梯台阶和挡板的缝隙。“当时,我整个人突然被向后拖住了,幸亏后面有朋友及时把我扶住并一起帮我拉住裙子,这才没受伤。”张小姐至今回忆起当天的情况,仍觉后怕。“裙子卷入扶梯后,电梯仍继续运行没有停止。由于裙子被越卷越多,我已经无法站立,只能蹲着等商场工作人员来。”张小姐说,她大声呼喊求助,终于引来商场保安将电梯关停。“由于受到惊吓和长时间的下蹲,我的体力有点支撑不住,最后,有关人员用剪刀将裙子剪开,我才得以脱身。”张小姐说。

事后,张小姐认为商场没有在电梯入口设安全提示,更没有在扶梯围裙板上安装防夹装置,因此应负起事故责任。于是,她找到商场负责人讨要说法,对方表示电梯无故障,商场没有责任。对于商场的态度,张小姐表示无法接受。

商场回应——

电梯安全合格

7月27日,笔者来到万特珠宝城,看到商场内一楼至四楼上下行共有8部自动扶梯,除一部自动扶梯因防护玻璃破碎停运外,其余7部正常运行,自动扶梯两侧和台阶边缘均划有黄色警示线,但扶梯挡板处未安装防夹装置,扶梯周围也没有警示标识。

随后,笔者找到万特珠宝城物业管理部负责人耿炎。耿炎向笔者表示,商场的自动扶梯设施完善,通过了国家安全检测,顾客是在电梯正常运行时不慎将过长的长裙卷入。事发后,商场的保安及时停运电梯防止事态恶化,因此,在该起事故中商场没有责任。“消费者穿长裙并不适合乘坐自动扶梯,而应该选择乘坐直梯。这起事故是因消费者没能注意安全,这是她自己的责任。”耿炎说。

据了解,自动扶梯新国标已于8月1日起正式实施。新国标的一大亮点,是要求自动扶梯安装毛刷等防夹装置,防止乘客的鞋、裤脚、裙摆等,被卷入电梯台阶间隙从而引发事故。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要求,自动扶梯使用单位在7月31日前(新国标过渡截止日期)完成安装扶梯防护挡板、防夹装置等安全防护装置。耿炎对此解释称,事故发生时,商场的自动扶梯正在整改,时间并没有超出有关部门允许的范围,因此并不能因尚未安装防夹装置而判定商场负全责。

律师观点——

双方应共同担责

对于这起事故的责任划分问题,7月30日,笔者采访了北京市泰明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家成。“在该起事故中,商场和消费者都有责任。商场应在自动扶梯显要位置张贴有关警示标识,来提醒顾客注意安全,以保障顾客的人身财产安全。商场未对顾客的乘梯安全进行警示和告知,没有尽到提示义务,应对事故负有相应责任。”张家成对笔者说:“而消费者作为行为能力人,应对自己的安全负责,在乘坐自动扶梯时穿长裙应特别留心保证自身安全,若因个人疏忽造成事故,自己也应负部分责任。对于张小姐的意外财产损失,双方可就赔偿问题协商解决,若无法达成共识,消费者可提起上诉。”

此外,张家成表示,由于该事故发生于7月份,在有关部门允许的整改时间范围内,从这一角度来看,商场和消费者应共同担负事故责任。8月1日后,若商场未完成整改,因缺少相关安全防护设施而发生类似电梯安全事故,商场则应负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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