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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汽车设计或制造缺陷 请联系质检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

2014年05月06日 15:52 信息来源:http://www.cqn.com.cn/news/zjpd/zjdt/zjdt/889563.html

对于家用轿车出现的故障,是否可以要求厂家召回?对此,国家质检总局提醒车主,涉及汽车产品质量问题,消费者应向国家质检总局技术部门缺陷产品管理中心反映,该中心会积极收集该车型的相关质量风险信息,并认真开展调查,在确定该车型存在设计或制造缺陷后,质检总局将要求制造商立即采取措施,比如召回,保护消费者安全和合法权益。

据了解,《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自2013年10月1日正式实施以来,有关汽车产品三包和质量问题的投诉明显增加,质检总局网站也不断收到反映汽车产品问题的公众留言。据了解,由于消费者对汽车三包的具体规定和相关争议处理的责任部门不太了解,往往容易影响咨询和投诉问题的及时回复和解决。

在国家质检总局网站的公众留言栏目中,国家质检总局向广大车主给出温馨提示:一是消费者若要查询有关家用汽车产品三包的知识性问题,可以访问中国汽车三包网(www.qcsanbao.cn);二是涉及家用汽车产品三包争议的投诉,请消费者首先与经销商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经销商所在地的消费者协会或地方质监部门的12365反映;三是对跨地区或属地不明确的家用汽车产品三包争议,消费者可以向国家质检总局产品质量申诉处理中心邮箱(sspt@aqsiq.gov.cn)进行投诉。

据国家质检总局网站介绍,质检总局是负责生产环节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管部门,主要调查产品是否具有批量性和同一性的设计或制造缺陷并对缺陷产品采取处置措施。因此,建议车主投诉家用汽车质量问题,特别是质疑厂家是否存在设计或制造缺陷的问题,可以和质检总局技术部门缺陷产品管理中心联系,电话是010-59799616,以便进一步反映事件详细情况。在了解相关事实的基础上,质检总局将积极收集该进口车型的相关质量风险信息,并认真开展调查,核实该车型是否存在批量性和同一性的设计或制造缺陷。如查明该进口车型存在设计或制造缺陷,总局将要求制造商立即采取措施,保护消费者安全和合法权益。

如果消费者投诉质量问题的车型并未发现批量性的质量问题,反映的情况仅为个案,车主可以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有关法律的规定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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