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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南昌建立消费投诉公示制度

2018年11月02日 11:55 信息来源:http://www.cqn.com.cn/ms/content/2018-11/01/content_6413835.htm

10月31日,江西省南昌市市场和监督管理局在今年三季度消费投诉公示通报暨重点经营者集体约谈会上,首次公布了该市季度消费投诉信息,并将以此为起点,建立消费投诉公示制度,以落实经营者主体责任,发挥社会监督作用,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在全市范围内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据了解,今年第三季度,南昌市市场和质量监管部门共受理投诉6281件,相较于去年同期同比减少2.8%,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27.04万元。消费者的投诉类别以家居用品、交通工具、服装鞋帽、化妆品以及食品为主,分别占全部消费者投诉的22.16%、13.40%、11.91%、7.36%以及7.27%。

该局将以此次公示为起点,通过南昌市企业监管警示系统、南昌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以及大众媒体等多渠道,每季度向社会公示一次全市消费投诉情况。公示的消费投诉以12315及全国12315互联网平台为主要信息来源,能够满足消费者的知情权,方便消费者便捷地查询经营者的投诉信息、处罚信息,了解经营者的诚信度以及侵权区域、侵权类型、侵权风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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