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1月份交通工具投诉居首位
近日,山西省工商局12315中心公布了今年1月份山西省消费投诉举报数据,共受理商品类投诉1949件,同比增加104.08%,交通工具类投诉以334件位居商品类投诉榜首。
今年1月,山西省各级12315机构共受理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8207件,同比增加59.36%。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97.73万元。
投诉方面,商品类投诉共1949件,同比增加104.08%,占投诉总量的59.77%,排名前三依次为交通工具类、服装鞋帽类、食品类。服务类投诉1312件,同比增加27.01%,占投诉总量的40.23%,排名前三的依次为餐饮和住宿服务类、销售服务类、文化娱乐体育服务类。
1月份共受理举报382件,主要集中在无照经营行为、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和广告违法行为。
山西省工商局提醒消费者,春节期间面对商家优惠券、折扣券、赠券、赠品等诱惑时应理性对待,按需消费,货比三家,谨防虚假打折;消费者在预订年夜饭时,要尽量选择自己熟悉、口碑良好、诚信经营、安全可靠的餐厅;消费者选择家政服务时,要选择正规的、有经营资质的且服务和制度完善的公司;参与滑雪、游乐场游玩的消费者要增强自身安全防护意识,使用专业滑雪装备,佩戴安全防护设备。
近日,山西省工商局12315中心公布了今年1月份山西省消费投诉举报数据,共受理商品类投诉1949件,同比增加104.08%,交通工具类投诉以334件位居商品类投诉榜首。
今年1月,山西省各级12315机构共受理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8207件,同比增加59.36%。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97.73万元。
投诉方面,商品类投诉共1949件,同比增加104.08%,占投诉总量的59.77%,排名前三依次为交通工具类、服装鞋帽类、食品类。服务类投诉1312件,同比增加27.01%,占投诉总量的40.23%,排名前三的依次为餐饮和住宿服务类、销售服务类、文化娱乐体育服务类。
1月份共受理举报382件,主要集中在无照经营行为、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和广告违法行为。
山西省工商局提醒消费者,春节期间面对商家优惠券、折扣券、赠券、赠品等诱惑时应理性对待,按需消费,货比三家,谨防虚假打折;消费者在预订年夜饭时,要尽量选择自己熟悉、口碑良好、诚信经营、安全可靠的餐厅;消费者选择家政服务时,要选择正规的、有经营资质的且服务和制度完善的公司;参与滑雪、游乐场游玩的消费者要增强自身安全防护意识,使用专业滑雪装备,佩戴安全防护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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