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婚未成功照片却长期挂网上 要求撤资料商家提条件
中广网北京10月13日消息 据经济之声《天天3·15》报道,经济之声《天天3·15》节目不只一次爆料过婚恋网站存在的问题,最近又接到一起对婚恋网站的投诉,武汉听众向小姐最近向《天天3·15》节目投诉广州一家婚恋网站侵权。
消费者有话说:照片被婚姻公司挂网上 要求撤资料遭拒
向小姐:四年前我入会了广州丹伲尔国际婚姻公司,公司帮我找另一半,我去见面的时候公司叫人陪同去了并拍了照片,回来后把我的照片放到网上去使用了。
记者:陪同您的是这家网站的工作人员吗?
向小姐:对。我多次跟他们协商要求撤掉我的照片,他们先说是统一调整网站的时候再来帮我撤资料,后来又说把我的脸部照片处理模糊了,根本就没有关系,也不撤掉。
最后,我跟他们经理联系,经理一开始说半个月内会撤掉,但是再次跟他联系的时候发现他没有撤掉的意思,还发短信威胁我说如果再骚扰他们,就把我的照片贴到电线杆上面去。
他们是授权经销商,经销商是来自于香港锦邦婚姻网,有一个邮箱地址。我跟香港那边多次联系,他们是爱莫能助的态度,也没能帮我撤掉照片和资料。
现在他们的网页里面有一个成功案例的页面已经撤掉了我的两处资料,但是主页上我的资料还是没有撤掉的。
记者:照片一共放多长时间了?
向小姐:两年前有朋友跟我说了这个事情。
记者:也就是说四年前就挂上去了当时没发现,两年之后才发现的。是吗?
向小姐:也不是这样的。四年前朋友介绍我去那边工作,入会的时候就把照片放上去了,当时也没有太在意。
记者:当时经过您允许了吗?
向小姐:没有跟我说也没有经过我的允许,大概就是惯例吧。后来我走掉了,没在那工作了。
记者:等于是当时没经过您的允许,您知道以后也没有反对,默许了。
向小姐:我跟他们联系了,说请把我的照片撤掉,到如今也没有撤掉。
消费者有话说:网站虚假宣传侵犯肖像权
向小姐说,之所以要求这家网站撤掉她的照片和资料,最主要的是她通过这里介绍的几位男友都没有成功。婚恋网站却把她作为成功案例,把照片和资料长期挂在网站上进行宣传,这不仅侵害了她的肖像权和隐私权,而且还会误导他人。
向小姐:其实当时相亲只是见了面,感觉都不怎么样,网站却把这件事写的很好。我觉得会误导很多人,对我自己也是一个不属实的宣传和介绍,所以我不愿意把照片放到网站上面。
这是我是对丹伲尔的诉求,丹伲尔公司任何机构都没有权利未经我的同意使用我的照片,之前我根本就没有同意过。
当时作为朋友和同事,我睁着一只眼闭着一只眼就算了,现在都三四年的时间了都还不撤掉。我已经明确多次提出来撤照片,他们都敷衍我。
记者:是不是他们觉得因为你是原来的员工?
向小姐:他们对谁都是这样的。据我了解,其他会员的照片也是放上去了,脸也做了模糊处理。其他会员多次要求撤照片,网站也没有给撤。
后来我多次要求后,网站就把两处给删掉了。这两处都是删掉了文字解说,因为那个文字解说很多都不是事实了,可能怕我告他,就撤掉了,但是还有两处是没有删掉的。
她们还把我的资料在另外的一家婚姻网站上进行了登录,这一点我压根就不知道,是我的一个朋友发现的。据我了解,丹伲尔公司把我们资料注册到这家网站上去,这家网站会有返利、返点。发一封信出去男士如果打开看,他们也会返钱,收到一封信也会返钱。
记者:他们把资料专卖给其他的网站了,是吗?
向小姐:他们说这家公司和锦邦网站是同一个集团的公司,资料是自动生成到上面去的。
按照向小姐的说法,这家婚恋网站不仅侵犯了她的肖像权和隐私权,而且还涉及虚假宣传。可是当记者联系到这家网站的经理方女士的时候,方女士表示她也有话说。
商家有话说:照片已模糊处理 撤照片需答应两个条件
方女士:她是我们的员工,跟我们以前的老板有私人恩怨。现在我不敢撤她的照片,因为我们是香港一个国际交友平台的代理机构,她现在反复跟总部说我们是私自以她的身份,在她不知情的情况下帮她写信、回信。这样是不允许的,现在弄的我现在很尴尬,不敢撤她的相片。
而且那个相片已经打磨过了,没有人认为那个相片就是她,因为她说要保护她的隐私。我们一开始取消过她的相片,可是又没有去干净,因为网站时间长了,各方面的垃圾也多,就去掉了两张,还没有去净。
她(向小姐)态度非常恶劣,不停的中伤我们。我们没有用她的照片欺骗群众,网站上面描述的很清楚说,两个人正在交往中,当时的过程是这样的。后来分没分手,她也没有告诉我。
我最近在花力气找她以前的合同,合同里面是有一条规定是,会员可以无条件的将自己的见面相片作为公司的展示资料,我现在在找这样的规定。
记者:可是网站至少两年多,一直用她的照片作为成功案例。
方女士:没有。首先,她那个照片没有指名道姓说她的名字,只说了她的编号,可能最多说了她的姓氏。第二点,她的相片已经打模糊了,看不出来是她。
另外,我们公司在百度上打广告,她两三天内能点五百多次广告,一条广告4块钱,也就是我2000块钱不见了,还不停的写信去香港告我们。现在她利用她在公司内部工作过的情况,颠倒黑白、中伤公司,这种事情我怎么处理?这个相片不是大事,问题是为什么要搞的我这么难受。
对于向小姐要求撤掉照片的要求,方女士说完全可以,但是有两个前提条件。
方女士:两件事,第一,她要跟总部说之前的事情都是子虚乌有,都是中伤我们机构的。第二,她保证以后不再乱点我们的广告,不再恶意损伤公司的名誉。这两件事,她得给我写个书面保证。
按照向小姐的说法,这家婚恋网站不仅侵犯了她的肖像权和隐私权,而且还涉及虚假宣传。可是当记者联系到这家网站的经理方女士的时候,方女士表示她也有话说。
商家有话说:照片已模糊处理 撤照片需答应两个条件
方女士:她是我们的员工,跟我们以前的老板有私人恩怨。现在我不敢撤她的照片,因为我们是香港一个国际交友平台的代理机构,她现在反复跟总部说我们是私自以她的身份,在她不知情的情况下帮她写信、回信。这样是不允许的,现在弄的我现在很尴尬,不敢撤她的相片。
而且那个相片已经打磨过了,没有人认为那个相片就是她,因为她说要保护她的隐私。我们一开始取消过她的相片,可是又没有去干净,因为网站时间长了,各方面的垃圾也多,就去掉了两张,还没有去净。
她(向小姐)态度非常恶劣,不停的中伤我们。我们没有用她的照片欺骗群众,网站上面描述的很清楚说,两个人正在交往中,当时的过程是这样的。后来分没分手,她也没有告诉我。
我最近在花力气找她以前的合同,合同里面是有一条规定是,会员可以无条件的将自己的见面相片作为公司的展示资料,我现在在找这样的规定。
记者:可是网站至少两年多,一直用她的照片作为成功案例。
方女士:没有。首先,她那个照片没有指名道姓说她的名字,只说了她的编号,可能最多说了她的姓氏。第二点,她的相片已经打模糊了,看不出来是她。
另外,我们公司在百度上打广告,她两三天内能点五百多次广告,一条广告4块钱,也就是我2000块钱不见了,还不停的写信去香港告我们。现在她利用她在公司内部工作过的情况,颠倒黑白、中伤公司,这种事情我怎么处理?这个相片不是大事,问题是为什么要搞的我这么难受。
对于向小姐要求撤掉照片的要求,方女士说完全可以,但是有两个前提条件。
方女士:两件事,第一,她要跟总部说之前的事情都是子虚乌有,都是中伤我们机构的。第二,她保证以后不再乱点我们的广告,不再恶意损伤公司的名誉。这两件事,她得给我写个书面保证。
律师有话说:向小姐身兼二职 身份难界定
主持人:听众向小姐其实不是一个单纯的消费者,她同时还曾经是这家婚恋网站的员工,这两者之间到底应该怎样界定?法律上有没有一个标准?
北京潮阳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志宏:向小姐在这家婚恋网站工作,我不知道她在做员工的时候是否也和公司之外的消费者一样是交了费,然后公司给她提供这种介绍的服务?
如果作为公司员工有内部优惠的话,这种情况下就不是一个单纯的消费者与商家经营者之间的关系了。我认为像她这种情况不应该适用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因为不能界定是否是一种自觉的消费。
主持人:在自家的网站接受服务,算不算消费?
刘志宏:她等于是身兼二职了,一个是作为网站的员工,同时也是一个消费者。如果她是付费购买的这项服务,那就算是一个典型的消费者。
特约评论员、《中国经营报》主任编辑夏欣:这可能是两层意义的关系,她在公司工作,本身是员工,同时又享受了公司的一种需要缴费的服务。这个案例而言,向小姐好像是没有付费的,如果是这种情况的话,我觉得就应该一分为二的来看。
第一,她以前在这个公司的时候,有可能跟公司管理人员有默契,无偿的使用公司的服务,但是代价就是把自己的照片,自己的案例放在网站上,可能他们两下里达成过默契和协议。第二,她离开了之后,这种协议关系应该重新考虑。
专家有话说:网站涉嫌虚假宣传
主持人:婚恋网站不撤掉照片和资料是不是涉及虚假宣传?
刘志宏:根据向小姐介绍的情况,目前网站上显示的人物是向小姐的照片,具体到个人来讲网站又说是一个成功的案例。但是作为向小姐本人来讲她是知道这个事情的,也就是说实际上是没有成功的,这个是与事实不符的。
主持人:肖像权网站提示他们实际上是做了处理的,这是不是侵害了向小姐的肖像权和隐私权的问题?
刘志宏:刚才也注意到这一点,网站负责人也讲这个情况把它的照片已经有意识的去打虚了,这个虚有一个程度问题,咱们也知道电脑PS软件可以虚化,虚化点击一两下,和虚化十下二十下程度是不一样的,不知道这个打虚打到什么程度,我想肯定是向小姐认为这个是让一般的人看到能够辨认出来还是他 本人他才会提出这些要求,如果确确实实已经是比如说是一个影像或者说完全是一个剪影的情况向小姐不会提出这种要求,我想还是在虚化上我觉得还是没有达到辨认不出的这种程度。
主持人:如果是这样,我们可不可以认定网站侵犯了向小姐的肖像权和隐私权?
刘志宏:肖像权是这样,法律规定只是咱们讲的相貌、照片,以一种图象来反映出来的,如果说没有经过本人同意,那么使用了他本人的照片,就是一个侵犯肖像权。
另外,隐私权主要看文字上面,因为具体没有看到网站上对这个比如说这张照片这个人物是具体怎么介绍,比如说性别、年龄、出生地等很多的一些属于个人隐私权方面的内容。如果说公布了也构成侵犯了肖像权的隐私权,如果这方面用了另外人名的代替或者说年龄什么的都与他是不一致的,不符合的,那么就没有侵犯他的隐私权。是这样的。
专家有话说:网上征婚安全系数低
主持人:婚恋网站的方经理说我可以同意撤掉照片和资料,但是有两个前提你必须要满足我等等,你认为她提出的条件有没有道理?
夏欣:她提出的所谓的前提不能说一点没有道理,但之前肯定是向小姐跟婚恋网站这边是多次进行过沟通和交涉,但是都没有达成目的,在这种情况下向小姐可能才采取一个比较极端的方式找到它的上级单位,如果婚恋网站要真撤的话向小姐也没有道理说再去找他上级单位,我觉得这种说辞还是片面的。
主持人:这些问题到底该怎么解决呢?
夏欣:我觉得向小姐如果是多次通过跟他们不管是婚恋公司网站本身还是跟上级单位沟通都不成的情况下我是建议她可以去法院,然后寻求这种走向诉讼的途径,因为这个事实是很清楚的。
主持人:婚恋网站出现的种种问题愈演愈烈,大有蓬勃发展的趋势,为什么呢?
夏欣:我觉得网上的征婚可靠度和安全系数还是比较低的,我个人比较倾向于现在电视台相亲的节目,我觉得敢于走到电视上去说我是谁介绍我的身份,觉得本身就是一个一电视台的信用背书在后面,我觉得是比较坦荡比较真实的。网站上这个东西觉得真不太安全,而且我觉得包括还有好多这种什么婚托诈骗,我觉得出的事也很多,所以我觉得在不太容易明鉴真伪的情况下我还是不太建议消费者去找这种。
刘志宏:婚姻网站的大量的产生也是由于社会上需要,网站做的这些事是一件对社会有益的事,但是在做善事的时候依然要受到法律上各方面的限制。不能搀杂虚假或不诚信的成份在内,要依法来经营。
另外,消费者一定要注意把网站一些限制性的条款保存下来,尤其是与交费有关的。保留好相关的证据,以便今后出现纠纷的时候,能够向法院提供证据。
中广网北京10月13日消息 据经济之声《天天3·15》报道,经济之声《天天3·15》节目不只一次爆料过婚恋网站存在的问题,最近又接到一起对婚恋网站的投诉,武汉听众向小姐最近向《天天3·15》节目投诉广州一家婚恋网站侵权。
消费者有话说:照片被婚姻公司挂网上 要求撤资料遭拒
向小姐:四年前我入会了广州丹伲尔国际婚姻公司,公司帮我找另一半,我去见面的时候公司叫人陪同去了并拍了照片,回来后把我的照片放到网上去使用了。
记者:陪同您的是这家网站的工作人员吗?
向小姐:对。我多次跟他们协商要求撤掉我的照片,他们先说是统一调整网站的时候再来帮我撤资料,后来又说把我的脸部照片处理模糊了,根本就没有关系,也不撤掉。
最后,我跟他们经理联系,经理一开始说半个月内会撤掉,但是再次跟他联系的时候发现他没有撤掉的意思,还发短信威胁我说如果再骚扰他们,就把我的照片贴到电线杆上面去。
他们是授权经销商,经销商是来自于香港锦邦婚姻网,有一个邮箱地址。我跟香港那边多次联系,他们是爱莫能助的态度,也没能帮我撤掉照片和资料。
现在他们的网页里面有一个成功案例的页面已经撤掉了我的两处资料,但是主页上我的资料还是没有撤掉的。
记者:照片一共放多长时间了?
向小姐:两年前有朋友跟我说了这个事情。
记者:也就是说四年前就挂上去了当时没发现,两年之后才发现的。是吗?
向小姐:也不是这样的。四年前朋友介绍我去那边工作,入会的时候就把照片放上去了,当时也没有太在意。
记者:当时经过您允许了吗?
向小姐:没有跟我说也没有经过我的允许,大概就是惯例吧。后来我走掉了,没在那工作了。
记者:等于是当时没经过您的允许,您知道以后也没有反对,默许了。
向小姐:我跟他们联系了,说请把我的照片撤掉,到如今也没有撤掉。
消费者有话说:网站虚假宣传侵犯肖像权
向小姐说,之所以要求这家网站撤掉她的照片和资料,最主要的是她通过这里介绍的几位男友都没有成功。婚恋网站却把她作为成功案例,把照片和资料长期挂在网站上进行宣传,这不仅侵害了她的肖像权和隐私权,而且还会误导他人。
向小姐:其实当时相亲只是见了面,感觉都不怎么样,网站却把这件事写的很好。我觉得会误导很多人,对我自己也是一个不属实的宣传和介绍,所以我不愿意把照片放到网站上面。
这是我是对丹伲尔的诉求,丹伲尔公司任何机构都没有权利未经我的同意使用我的照片,之前我根本就没有同意过。
当时作为朋友和同事,我睁着一只眼闭着一只眼就算了,现在都三四年的时间了都还不撤掉。我已经明确多次提出来撤照片,他们都敷衍我。
记者:是不是他们觉得因为你是原来的员工?
向小姐:他们对谁都是这样的。据我了解,其他会员的照片也是放上去了,脸也做了模糊处理。其他会员多次要求撤照片,网站也没有给撤。
后来我多次要求后,网站就把两处给删掉了。这两处都是删掉了文字解说,因为那个文字解说很多都不是事实了,可能怕我告他,就撤掉了,但是还有两处是没有删掉的。
她们还把我的资料在另外的一家婚姻网站上进行了登录,这一点我压根就不知道,是我的一个朋友发现的。据我了解,丹伲尔公司把我们资料注册到这家网站上去,这家网站会有返利、返点。发一封信出去男士如果打开看,他们也会返钱,收到一封信也会返钱。
记者:他们把资料专卖给其他的网站了,是吗?
向小姐:他们说这家公司和锦邦网站是同一个集团的公司,资料是自动生成到上面去的。
按照向小姐的说法,这家婚恋网站不仅侵犯了她的肖像权和隐私权,而且还涉及虚假宣传。可是当记者联系到这家网站的经理方女士的时候,方女士表示她也有话说。
商家有话说:照片已模糊处理 撤照片需答应两个条件
方女士:她是我们的员工,跟我们以前的老板有私人恩怨。现在我不敢撤她的照片,因为我们是香港一个国际交友平台的代理机构,她现在反复跟总部说我们是私自以她的身份,在她不知情的情况下帮她写信、回信。这样是不允许的,现在弄的我现在很尴尬,不敢撤她的相片。
而且那个相片已经打磨过了,没有人认为那个相片就是她,因为她说要保护她的隐私。我们一开始取消过她的相片,可是又没有去干净,因为网站时间长了,各方面的垃圾也多,就去掉了两张,还没有去净。
她(向小姐)态度非常恶劣,不停的中伤我们。我们没有用她的照片欺骗群众,网站上面描述的很清楚说,两个人正在交往中,当时的过程是这样的。后来分没分手,她也没有告诉我。
我最近在花力气找她以前的合同,合同里面是有一条规定是,会员可以无条件的将自己的见面相片作为公司的展示资料,我现在在找这样的规定。
记者:可是网站至少两年多,一直用她的照片作为成功案例。
方女士:没有。首先,她那个照片没有指名道姓说她的名字,只说了她的编号,可能最多说了她的姓氏。第二点,她的相片已经打模糊了,看不出来是她。
另外,我们公司在百度上打广告,她两三天内能点五百多次广告,一条广告4块钱,也就是我2000块钱不见了,还不停的写信去香港告我们。现在她利用她在公司内部工作过的情况,颠倒黑白、中伤公司,这种事情我怎么处理?这个相片不是大事,问题是为什么要搞的我这么难受。
对于向小姐要求撤掉照片的要求,方女士说完全可以,但是有两个前提条件。
方女士:两件事,第一,她要跟总部说之前的事情都是子虚乌有,都是中伤我们机构的。第二,她保证以后不再乱点我们的广告,不再恶意损伤公司的名誉。这两件事,她得给我写个书面保证。
按照向小姐的说法,这家婚恋网站不仅侵犯了她的肖像权和隐私权,而且还涉及虚假宣传。可是当记者联系到这家网站的经理方女士的时候,方女士表示她也有话说。
商家有话说:照片已模糊处理 撤照片需答应两个条件
方女士:她是我们的员工,跟我们以前的老板有私人恩怨。现在我不敢撤她的照片,因为我们是香港一个国际交友平台的代理机构,她现在反复跟总部说我们是私自以她的身份,在她不知情的情况下帮她写信、回信。这样是不允许的,现在弄的我现在很尴尬,不敢撤她的相片。
而且那个相片已经打磨过了,没有人认为那个相片就是她,因为她说要保护她的隐私。我们一开始取消过她的相片,可是又没有去干净,因为网站时间长了,各方面的垃圾也多,就去掉了两张,还没有去净。
她(向小姐)态度非常恶劣,不停的中伤我们。我们没有用她的照片欺骗群众,网站上面描述的很清楚说,两个人正在交往中,当时的过程是这样的。后来分没分手,她也没有告诉我。
我最近在花力气找她以前的合同,合同里面是有一条规定是,会员可以无条件的将自己的见面相片作为公司的展示资料,我现在在找这样的规定。
记者:可是网站至少两年多,一直用她的照片作为成功案例。
方女士:没有。首先,她那个照片没有指名道姓说她的名字,只说了她的编号,可能最多说了她的姓氏。第二点,她的相片已经打模糊了,看不出来是她。
另外,我们公司在百度上打广告,她两三天内能点五百多次广告,一条广告4块钱,也就是我2000块钱不见了,还不停的写信去香港告我们。现在她利用她在公司内部工作过的情况,颠倒黑白、中伤公司,这种事情我怎么处理?这个相片不是大事,问题是为什么要搞的我这么难受。
对于向小姐要求撤掉照片的要求,方女士说完全可以,但是有两个前提条件。
方女士:两件事,第一,她要跟总部说之前的事情都是子虚乌有,都是中伤我们机构的。第二,她保证以后不再乱点我们的广告,不再恶意损伤公司的名誉。这两件事,她得给我写个书面保证。
律师有话说:向小姐身兼二职 身份难界定
主持人:听众向小姐其实不是一个单纯的消费者,她同时还曾经是这家婚恋网站的员工,这两者之间到底应该怎样界定?法律上有没有一个标准?
北京潮阳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志宏:向小姐在这家婚恋网站工作,我不知道她在做员工的时候是否也和公司之外的消费者一样是交了费,然后公司给她提供这种介绍的服务?
如果作为公司员工有内部优惠的话,这种情况下就不是一个单纯的消费者与商家经营者之间的关系了。我认为像她这种情况不应该适用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因为不能界定是否是一种自觉的消费。
主持人:在自家的网站接受服务,算不算消费?
刘志宏:她等于是身兼二职了,一个是作为网站的员工,同时也是一个消费者。如果她是付费购买的这项服务,那就算是一个典型的消费者。
特约评论员、《中国经营报》主任编辑夏欣:这可能是两层意义的关系,她在公司工作,本身是员工,同时又享受了公司的一种需要缴费的服务。这个案例而言,向小姐好像是没有付费的,如果是这种情况的话,我觉得就应该一分为二的来看。
第一,她以前在这个公司的时候,有可能跟公司管理人员有默契,无偿的使用公司的服务,但是代价就是把自己的照片,自己的案例放在网站上,可能他们两下里达成过默契和协议。第二,她离开了之后,这种协议关系应该重新考虑。
专家有话说:网站涉嫌虚假宣传
主持人:婚恋网站不撤掉照片和资料是不是涉及虚假宣传?
刘志宏:根据向小姐介绍的情况,目前网站上显示的人物是向小姐的照片,具体到个人来讲网站又说是一个成功的案例。但是作为向小姐本人来讲她是知道这个事情的,也就是说实际上是没有成功的,这个是与事实不符的。
主持人:肖像权网站提示他们实际上是做了处理的,这是不是侵害了向小姐的肖像权和隐私权的问题?
刘志宏:刚才也注意到这一点,网站负责人也讲这个情况把它的照片已经有意识的去打虚了,这个虚有一个程度问题,咱们也知道电脑PS软件可以虚化,虚化点击一两下,和虚化十下二十下程度是不一样的,不知道这个打虚打到什么程度,我想肯定是向小姐认为这个是让一般的人看到能够辨认出来还是他 本人他才会提出这些要求,如果确确实实已经是比如说是一个影像或者说完全是一个剪影的情况向小姐不会提出这种要求,我想还是在虚化上我觉得还是没有达到辨认不出的这种程度。
主持人:如果是这样,我们可不可以认定网站侵犯了向小姐的肖像权和隐私权?
刘志宏:肖像权是这样,法律规定只是咱们讲的相貌、照片,以一种图象来反映出来的,如果说没有经过本人同意,那么使用了他本人的照片,就是一个侵犯肖像权。
另外,隐私权主要看文字上面,因为具体没有看到网站上对这个比如说这张照片这个人物是具体怎么介绍,比如说性别、年龄、出生地等很多的一些属于个人隐私权方面的内容。如果说公布了也构成侵犯了肖像权的隐私权,如果这方面用了另外人名的代替或者说年龄什么的都与他是不一致的,不符合的,那么就没有侵犯他的隐私权。是这样的。
专家有话说:网上征婚安全系数低
主持人:婚恋网站的方经理说我可以同意撤掉照片和资料,但是有两个前提你必须要满足我等等,你认为她提出的条件有没有道理?
夏欣:她提出的所谓的前提不能说一点没有道理,但之前肯定是向小姐跟婚恋网站这边是多次进行过沟通和交涉,但是都没有达成目的,在这种情况下向小姐可能才采取一个比较极端的方式找到它的上级单位,如果婚恋网站要真撤的话向小姐也没有道理说再去找他上级单位,我觉得这种说辞还是片面的。
主持人:这些问题到底该怎么解决呢?
夏欣:我觉得向小姐如果是多次通过跟他们不管是婚恋公司网站本身还是跟上级单位沟通都不成的情况下我是建议她可以去法院,然后寻求这种走向诉讼的途径,因为这个事实是很清楚的。
主持人:婚恋网站出现的种种问题愈演愈烈,大有蓬勃发展的趋势,为什么呢?
夏欣:我觉得网上的征婚可靠度和安全系数还是比较低的,我个人比较倾向于现在电视台相亲的节目,我觉得敢于走到电视上去说我是谁介绍我的身份,觉得本身就是一个一电视台的信用背书在后面,我觉得是比较坦荡比较真实的。网站上这个东西觉得真不太安全,而且我觉得包括还有好多这种什么婚托诈骗,我觉得出的事也很多,所以我觉得在不太容易明鉴真伪的情况下我还是不太建议消费者去找这种。
刘志宏:婚姻网站的大量的产生也是由于社会上需要,网站做的这些事是一件对社会有益的事,但是在做善事的时候依然要受到法律上各方面的限制。不能搀杂虚假或不诚信的成份在内,要依法来经营。
另外,消费者一定要注意把网站一些限制性的条款保存下来,尤其是与交费有关的。保留好相关的证据,以便今后出现纠纷的时候,能够向法院提供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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