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多家楼盘业主遭变相涨价 开发商对禁令置若罔闻
中广网北京6月27日消息 据经济之声《天天3·15》报道,最近我们节目组接到了几位河北邯郸听众的投诉,投诉的都是同一件事情,河北邯郸的一些楼盘的开发商变相给楼房涨价。
邯郸的毛先生购买的是河北邯郸市屹立温泉花园小区的房子,去年购买的时候和开发商签订了购房协议,当时没有办理好完全的手续,在购房协议上写明了购房的价格。前一段时间当毛先生想拿着购房的协议换成购房合同并且办理贷款的时候,开发商却说还需要交纳燃气和暖气的安装费,并且要算入之前协议上写好的房价,重新定一个新的房价写入新的购房合同,不然相关贷款和买房手续都办不下来。
消费者有话说:购房协议更换为购房合同时开发商擅自涨价
毛先生:我们当时就是定金嘛属于,30%。
记者:当时那个时候跟你说好房价了吗?
毛先生:说好了呀,上面我现在拿的购房协议上面都有。
记者:购房协议上面是怎么写的?
毛先生:就写了一个单件3380,第二次交房款的时候,有正式接到我们甲方5日之内来售楼部,签定商品房正式合同,我们才可以把这个收回来,当时他们说没有双气,原来那个协议里面除房款外,其他费用在一次交一年物业费和维修基金费,什么费用都没有。
记者:原来协议里面写的很清楚了是吧?
毛先生:对。
记者:就是您在签正式的购房合同之前,跟我们签的是正式的购房协议,里面已经除了房价之外就只有两个费用,没有包括双气的费用。
毛先生:没有。
记者:那现在是怎么跟你说的?
毛先生:说现在只能占50%,把这个钱给交了,把双气给交了,我可以占50%,但是这个双向我说我不能交,拿这个东西他说不交双气这个贷款不能给你们办。
记者:这个双气要收你们多少钱呢?
毛先生:双气是每平米是70,有暖气费,开始收了3450。
记者:这个3450是什么钱呢?
毛先生:煤气初装费。
记者:这个媒体初装费用是3450,然后暖气的费用是每平米70是吗?
毛先生:对,每平米70,原来他收了80,后来又调到70。
记者:那这个事情开发商是怎么说的?
毛先生:现在让我们交双气费,再签另外一个抵押合同,就不显示双气费,也是购房协议,但是每平方米提高了100块钱。
记者:其实是变相的把房价涨起来了是吗?
毛先生:对,把这个加到里面了,加到里面之后这不是还是一房一件嘛。
开发商所说的要交的双气初装费到底是个什么费用呢?我们详细的来了解一下吧,双气初装费指的是暖气或者是热力的初装费,燃气的初装费,无独有偶,同样在我们爆料平台上留言的另外一位来自河北邯郸的王先生遇到了桃源山庄开发商的刁难。
记者:您的房子是什么时候买的?
王先生:房子是2010年。
记者:去年买房子的时候你们也签了一个购房合同吧?购房合同上面写明价格了吗?
王先生:关于双气没有任何提示。
记者:没有说这一项是吧?
王先生:没有。
记者:房价写清楚了吗?
王先生:房价有。
记者:多少钱一平米?
王先生:当时是3500左右。
记者:你们约定交房的日期是什么时候?
王先生:2010年12月31日,已经延期半年了,5月底交房是让领着入房通知书,上面写的是6月6日到8日交双气初创费,有的是分期付款,交了尾款然后再交双气初装费和一些其他的一些物业费什么的。
记者:你们为什么对双气初装费是有疑问的?
王先生:因为当时签合同的时候也不知道这个事,后来听到一些交房的朋友就说这个事,关于双气初装费,说里面有文件的复印件,我看到以后,然后一看这个文件上面写着明明白白的,我们这个费用我们就不应该交,所以就产生了疑问,当时跟开发商交涉,他们说这个费用就该交了,但是合同里面一个是依合同办事,另外一个按照国家法律应该这样执行,所以我们就一直没给他们交。
记者:如果说你现在没有交双气初装费的话,现在给你带来的问题是什么?
王先生:现在就不给我们钥匙。
记者:就不交房是吗?
王先生:对,他们不交房,国家明文规定不让收,但是他们还要收。
记者:据你了解邯郸的其他的楼盘也要交初装费吗?
王先生:也有不少。
记者:你们跟开发商交涉的时候,这个双气初装费应该是包含在房价里面的,他们是怎么回应的?
王先生:他们说他们没有接到这个条件。
记者:开发商态度现在比较强硬是吗?
王先生:是的,不交钱就不给我钥匙。
北京潮阳律师事务所的郑传凯律师对此作出评价。
律师:开发商要求不合法 属违规操作
主持人:毛先生的购房协议,购房协议里面写清楚了房屋的价格,现在轮到更换成为购房合同的时候,开发商却以交双气费为由提高房价,不然就不给办贷款,开发商这样的要求是不是合理的?朱先生是价格欺诈,这算不算是价格欺诈?
郑传凯:我认为开发商的要求不仅是不合理的,而且是不合法的,燃气、暖气的安装属于住宅建设的成本,通胀情况下都是包括在商品房建设当中的,除非事先有存在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是不应当由购房人来承担的,那么开发商的行为我想确实已经涉嫌了(缓冲12:26)就对双方有法律约束力了,开发商提出增加合同价款,实际上是单方主张对合同进行变更,购房人当然是有权拒绝的,如果购房人在不同意变更合同的情况下,开发商仍然有义务按照之前的约定履行购房合同交房。
主持人:购房协议和购房合同的法律效力到底有什么不一样?
郑传凯:购房协议和购房合同他的法律效力从理论上讲实际上没有区别的,但是在实际操作中往往出现什么现象呢?开发商在欠缺相关的手续的情况下,会先与购房人签订草签一个购房协议,而这种购房协议是无法在建设部门办理备案的,等之后开发商可以或者说愿意在建设部门办理备案的时候,再签订正式的购房合同,这种做法实际上是违规的。防止这种做法我想主要有两点提示。
首先业主在开房的时候就可以主动要求审查开发商的五证,也就是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以及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只有在上述5证齐全的情况下,开发商的销售行为才是合法的,你们之间签订的购房合同也是受法律保护效力更强的;
第二点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仔细审查开发商提供的文本是否是建设部门发布的统一示范文本,如果开发商提供的不是示范文本,提示广大的购房人一定要小心。
物价局:房款已包含双气初装费
双气初装费到底应该什么时候交?是不是应该已经包含在房价里面了呢?关于这些问题我们的记者采访了邯郸市物价管理局,一位工作人员是给了记者明确的答复。
记者:双气初装费应该是什么时候交?
工作人员:应该是包括在房款里的。
记者:确定吗?
工作人员:对,有这个文件的。
记者:这个文件是什么时候下发的呢?
工作人员:具体的日期记不清楚了,但是可以肯定双气初装费是在房款里面包含的。
记者经过查阅发现,这样两份明文规定的燃气和煤气初装费应该包含在房价里面的文件,一份下发于2005年10月13日,另外一份的下发日期是2009年的11月份,也就是说开发商应该早就知道相关的规定,为什么开发商要在房价定了之后购房合同签了之后,贷款钱或者是交房钱突然提出要交这两项费用呢?我们先来听听桃源山庄销售部吴经理的说法。
桃源山庄销售部:交双气费才能交房
记者:双气初装费现在有什么说法吗?
吴经理:没有,而且我从市场了解一下,现在物价局的开会,了解一下邯郸市场,基本上邯郸市很少有含到房价里的,都是另收的。
记者:如果现在双气初装费先不交,把其他费用都交了,能交房吗?
吴经理:肯定交不了,要交就一块交,要不交,您就先不要交。
记者:这个要等到什么时候?
吴经理:这个我们不敢说,我们也希望尽快出台政策。
记者:我听说有这个文件说是不让收?
吴经理:市里面的文件是2010年下来的,2010年8月份才执行的。
记者:2005年和2008年有两份,听他们说的。
吴经理:2005年和2009年两个对口单位不是对的开发商,是对的公共事业管理部门。
记者:在文件上看到写着呢?
吴经理:2010年的文件是针对开发商,很明确。
记者:2010年的文件是哪下达的文件?
吴经理:物价局、房管局一块下达的。
吴经理的态度一直是很坚决,只有交了这个钱才能够交房,遗憾的是记者通过查询以及咨询相关的单位,都没有确认到他所说的2010年下发有关通知的说法。
另外一家要收双气费的邯郸市屹立温泉花园小区售楼部的工作人员对于业主的质疑采取的办法则是一概不说话或者是少说话,态度那也是相当的强硬。
记者:你们现在还收双气钱把双气加到房价里面了?
工作人员:嗯。
记者:能不能把双气钱以一个表或者什么东西给我,当时你们,要不然我们自己跑,合同给了我们,我们自己就去银行贷款了。
工作人员:反正就是这个样的。
记者:哪个样的啊,就是双气不能去?对吧?
工作人员:嗯。
记者:可以不去,但是大致的双气再加到房价里面,我们无形当中多交了很多费用的,包括到时候维修基金费什么东西乱七八糟,你这等于变相收费啊,可是,像维修基金你加到房价里面你变相提高了,我们所有的费用都提高了。
工作人员:你跟我说这个也没用。
经济之声特约评论员包华对此作出评论。
主持人:双气初装费到底应该什么时候收,又怎么收呢?
包华:根据文件表面的文字的内容来讲,双气初装费我们看到的更多的是对开发商而言的,也就是说这一块内容应该归到开发商建设成本里去,在工程建设的时候,跟相关的政府的委托的市政部门比如说热力公司,比如说燃气公司,签署工程文件然后去收取费用,应该说是这样的。
主持人:理论上应该是这么收的。
包华:这个文件所涉及的费用这一块,跟我们商品房的售价那个本身来说两者之间有一定的联系,但不是必然发生联系的。
主持人:开发商和业主约定完房价,签了合同协议以后,才提出双气初装费,给出的理由是开发商当初核算房价的时候没有算过这个费用,这能不能成为要求业主交钱的一个理由呢?
包华:算没算过这个费用我们也不清楚,因为本身我们也不知道开发商的利润是多少,这块的钱究竟是他的利润还是成本没有人清楚,但是核心的一点就是开发商在跟我们业主在签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时候,里面肯定对于我们商品房这项内容具有基础设施设备,是要有明确的约定的,比如说这些房屋是否通水、通电、通暖、通气这些内容都是要明列的,如果在合同中已经约定了,通水、通电、通暖、通气的情况之下的话,就意味着我们开发商交给我们业主的房屋里面就应该是通的双气的,那么言外之意这个内容应该属于产品的某一个组成部分,就某一个产品组成部分是不能单独进行记价的,不然的话改天开发商说我给你做个精装修,改天我再给你做了一个阳台的封装,那么都单独计价的话,我们就不是买房子了,我们就是二次装修了。
评论员:物价局发文与开发商可以涨价无必然关系
主持人:开发商现在的说法是显然是没有遵照物价局的规定的,物价局下发的这样的两一份与文件约束力到底能够有多大呢?
包华:从物价管理部门角度上来讲,他下发的文件更多的是对于公用事业单位,针对于收费的一个收费标准,另外一个来讲是收费程序进行相关的约束,这个主要是约束我们公用事业单位跟开发商之间的,当然也有一些内容是约束业主的,比如说你的水电、暖气的费用单价是多少?这个对业主是有意义的。
从另外一方面来讲,只是明确了开发商跟公用事业单位之间的一个关系,这个内容其实并不涉及到我们开发商是怎么卖房子的,跟我们的消费者或者是我们的购房人是怎么进行约定的,同时也不能够开发商以政府部门的角度来说,你们既然发了文我就可以涨价,那是两回事,本身这两个事之间是没有必然关系的。
评论员:开发商须尊重合同严肃性
主持人:在邯郸市有了协议和合同,有物价局明文禁止收费的文件,可是开发商还敢继续收费,您认为开发区为什么会这么强硬?
包华:我理解这个初衷很简单,房价涨了,也就是开发商认为我当时卖给你房子卖的太便宜了,现在我卖给你要贵一点,政府现在增加了一些其他公用事业的收费,就把这个收费,即使是我原来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我已经承诺给消费者了,那么在这种情况之下,那么政府说要收费我就掉过头来,把这个费用变相的加给我们的购房人。
这种情况之下等于变相给房屋涨价,而这部分的变相房屋涨价可能它体现为价款,也有可能不体现为房屋的价款,这都说不好,因为我们不知道开发商是拿什么样的票据进行充帐的,但是前提是他认为房价涨了,他就有这样的权力,或者有理由这么去做了,但是实际上来说他没有考虑到我们合同的严肃性是必须要尊重的。
如果市场上房价涨了,开发商要求加价,但如果房价跌了,我们的业主能要求开发商退款吗?这个是不可以的,合同的这个严肃性必须双方共同去掌握,涨价了开发商不能加价,降价了,消费者不能要求开发商退款,这个合同对于双方来说是一样的。
评论员:业主可通过诉讼方式要求开发商交房 承担预期交房责任
主持人:到目前为止开发商的态度还是非常强硬的,业主应该通过怎么样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取胜的可能性到底有多大?概率有多大?
包华:我认为业主只要持有他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中只要针对于双气是有明确的约定的情况之下,开发商就不能随意的变更合同价款,同时如果要求这样的变更是属于单方变更,需要业主同意,业主不同意的情况下,开发商是不能够变更的,如果开发商说业主不同意我就不交房,言外之意就是开发商就要承担一个延期的交房责任。业主如果说他手里持有这样的证据,比如说合同、比如说开发商提供的其他的变更合同的意向,包括一些录音录像,在这种情况之下,业主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要求开发商交房,承担预期交房责任。
主持人:业主胜算还是很大的。
包华:对。
中广网北京6月27日消息 据经济之声《天天3·15》报道,最近我们节目组接到了几位河北邯郸听众的投诉,投诉的都是同一件事情,河北邯郸的一些楼盘的开发商变相给楼房涨价。
邯郸的毛先生购买的是河北邯郸市屹立温泉花园小区的房子,去年购买的时候和开发商签订了购房协议,当时没有办理好完全的手续,在购房协议上写明了购房的价格。前一段时间当毛先生想拿着购房的协议换成购房合同并且办理贷款的时候,开发商却说还需要交纳燃气和暖气的安装费,并且要算入之前协议上写好的房价,重新定一个新的房价写入新的购房合同,不然相关贷款和买房手续都办不下来。
消费者有话说:购房协议更换为购房合同时开发商擅自涨价
毛先生:我们当时就是定金嘛属于,30%。
记者:当时那个时候跟你说好房价了吗?
毛先生:说好了呀,上面我现在拿的购房协议上面都有。
记者:购房协议上面是怎么写的?
毛先生:就写了一个单件3380,第二次交房款的时候,有正式接到我们甲方5日之内来售楼部,签定商品房正式合同,我们才可以把这个收回来,当时他们说没有双气,原来那个协议里面除房款外,其他费用在一次交一年物业费和维修基金费,什么费用都没有。
记者:原来协议里面写的很清楚了是吧?
毛先生:对。
记者:就是您在签正式的购房合同之前,跟我们签的是正式的购房协议,里面已经除了房价之外就只有两个费用,没有包括双气的费用。
毛先生:没有。
记者:那现在是怎么跟你说的?
毛先生:说现在只能占50%,把这个钱给交了,把双气给交了,我可以占50%,但是这个双向我说我不能交,拿这个东西他说不交双气这个贷款不能给你们办。
记者:这个双气要收你们多少钱呢?
毛先生:双气是每平米是70,有暖气费,开始收了3450。
记者:这个3450是什么钱呢?
毛先生:煤气初装费。
记者:这个媒体初装费用是3450,然后暖气的费用是每平米70是吗?
毛先生:对,每平米70,原来他收了80,后来又调到70。
记者:那这个事情开发商是怎么说的?
毛先生:现在让我们交双气费,再签另外一个抵押合同,就不显示双气费,也是购房协议,但是每平方米提高了100块钱。
记者:其实是变相的把房价涨起来了是吗?
毛先生:对,把这个加到里面了,加到里面之后这不是还是一房一件嘛。
开发商所说的要交的双气初装费到底是个什么费用呢?我们详细的来了解一下吧,双气初装费指的是暖气或者是热力的初装费,燃气的初装费,无独有偶,同样在我们爆料平台上留言的另外一位来自河北邯郸的王先生遇到了桃源山庄开发商的刁难。
记者:您的房子是什么时候买的?
王先生:房子是2010年。
记者:去年买房子的时候你们也签了一个购房合同吧?购房合同上面写明价格了吗?
王先生:关于双气没有任何提示。
记者:没有说这一项是吧?
王先生:没有。
记者:房价写清楚了吗?
王先生:房价有。
记者:多少钱一平米?
王先生:当时是3500左右。
记者:你们约定交房的日期是什么时候?
王先生:2010年12月31日,已经延期半年了,5月底交房是让领着入房通知书,上面写的是6月6日到8日交双气初创费,有的是分期付款,交了尾款然后再交双气初装费和一些其他的一些物业费什么的。
记者:你们为什么对双气初装费是有疑问的?
王先生:因为当时签合同的时候也不知道这个事,后来听到一些交房的朋友就说这个事,关于双气初装费,说里面有文件的复印件,我看到以后,然后一看这个文件上面写着明明白白的,我们这个费用我们就不应该交,所以就产生了疑问,当时跟开发商交涉,他们说这个费用就该交了,但是合同里面一个是依合同办事,另外一个按照国家法律应该这样执行,所以我们就一直没给他们交。
记者:如果说你现在没有交双气初装费的话,现在给你带来的问题是什么?
王先生:现在就不给我们钥匙。
记者:就不交房是吗?
王先生:对,他们不交房,国家明文规定不让收,但是他们还要收。
记者:据你了解邯郸的其他的楼盘也要交初装费吗?
王先生:也有不少。
记者:你们跟开发商交涉的时候,这个双气初装费应该是包含在房价里面的,他们是怎么回应的?
王先生:他们说他们没有接到这个条件。
记者:开发商态度现在比较强硬是吗?
王先生:是的,不交钱就不给我钥匙。
北京潮阳律师事务所的郑传凯律师对此作出评价。
律师:开发商要求不合法 属违规操作
主持人:毛先生的购房协议,购房协议里面写清楚了房屋的价格,现在轮到更换成为购房合同的时候,开发商却以交双气费为由提高房价,不然就不给办贷款,开发商这样的要求是不是合理的?朱先生是价格欺诈,这算不算是价格欺诈?
郑传凯:我认为开发商的要求不仅是不合理的,而且是不合法的,燃气、暖气的安装属于住宅建设的成本,通胀情况下都是包括在商品房建设当中的,除非事先有存在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是不应当由购房人来承担的,那么开发商的行为我想确实已经涉嫌了(缓冲12:26)就对双方有法律约束力了,开发商提出增加合同价款,实际上是单方主张对合同进行变更,购房人当然是有权拒绝的,如果购房人在不同意变更合同的情况下,开发商仍然有义务按照之前的约定履行购房合同交房。
主持人:购房协议和购房合同的法律效力到底有什么不一样?
郑传凯:购房协议和购房合同他的法律效力从理论上讲实际上没有区别的,但是在实际操作中往往出现什么现象呢?开发商在欠缺相关的手续的情况下,会先与购房人签订草签一个购房协议,而这种购房协议是无法在建设部门办理备案的,等之后开发商可以或者说愿意在建设部门办理备案的时候,再签订正式的购房合同,这种做法实际上是违规的。防止这种做法我想主要有两点提示。
首先业主在开房的时候就可以主动要求审查开发商的五证,也就是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以及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只有在上述5证齐全的情况下,开发商的销售行为才是合法的,你们之间签订的购房合同也是受法律保护效力更强的;
第二点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仔细审查开发商提供的文本是否是建设部门发布的统一示范文本,如果开发商提供的不是示范文本,提示广大的购房人一定要小心。
物价局:房款已包含双气初装费
双气初装费到底应该什么时候交?是不是应该已经包含在房价里面了呢?关于这些问题我们的记者采访了邯郸市物价管理局,一位工作人员是给了记者明确的答复。
记者:双气初装费应该是什么时候交?
工作人员:应该是包括在房款里的。
记者:确定吗?
工作人员:对,有这个文件的。
记者:这个文件是什么时候下发的呢?
工作人员:具体的日期记不清楚了,但是可以肯定双气初装费是在房款里面包含的。
记者经过查阅发现,这样两份明文规定的燃气和煤气初装费应该包含在房价里面的文件,一份下发于2005年10月13日,另外一份的下发日期是2009年的11月份,也就是说开发商应该早就知道相关的规定,为什么开发商要在房价定了之后购房合同签了之后,贷款钱或者是交房钱突然提出要交这两项费用呢?我们先来听听桃源山庄销售部吴经理的说法。
桃源山庄销售部:交双气费才能交房
记者:双气初装费现在有什么说法吗?
吴经理:没有,而且我从市场了解一下,现在物价局的开会,了解一下邯郸市场,基本上邯郸市很少有含到房价里的,都是另收的。
记者:如果现在双气初装费先不交,把其他费用都交了,能交房吗?
吴经理:肯定交不了,要交就一块交,要不交,您就先不要交。
记者:这个要等到什么时候?
吴经理:这个我们不敢说,我们也希望尽快出台政策。
记者:我听说有这个文件说是不让收?
吴经理:市里面的文件是2010年下来的,2010年8月份才执行的。
记者:2005年和2008年有两份,听他们说的。
吴经理:2005年和2009年两个对口单位不是对的开发商,是对的公共事业管理部门。
记者:在文件上看到写着呢?
吴经理:2010年的文件是针对开发商,很明确。
记者:2010年的文件是哪下达的文件?
吴经理:物价局、房管局一块下达的。
吴经理的态度一直是很坚决,只有交了这个钱才能够交房,遗憾的是记者通过查询以及咨询相关的单位,都没有确认到他所说的2010年下发有关通知的说法。
另外一家要收双气费的邯郸市屹立温泉花园小区售楼部的工作人员对于业主的质疑采取的办法则是一概不说话或者是少说话,态度那也是相当的强硬。
记者:你们现在还收双气钱把双气加到房价里面了?
工作人员:嗯。
记者:能不能把双气钱以一个表或者什么东西给我,当时你们,要不然我们自己跑,合同给了我们,我们自己就去银行贷款了。
工作人员:反正就是这个样的。
记者:哪个样的啊,就是双气不能去?对吧?
工作人员:嗯。
记者:可以不去,但是大致的双气再加到房价里面,我们无形当中多交了很多费用的,包括到时候维修基金费什么东西乱七八糟,你这等于变相收费啊,可是,像维修基金你加到房价里面你变相提高了,我们所有的费用都提高了。
工作人员:你跟我说这个也没用。
经济之声特约评论员包华对此作出评论。
主持人:双气初装费到底应该什么时候收,又怎么收呢?
包华:根据文件表面的文字的内容来讲,双气初装费我们看到的更多的是对开发商而言的,也就是说这一块内容应该归到开发商建设成本里去,在工程建设的时候,跟相关的政府的委托的市政部门比如说热力公司,比如说燃气公司,签署工程文件然后去收取费用,应该说是这样的。
主持人:理论上应该是这么收的。
包华:这个文件所涉及的费用这一块,跟我们商品房的售价那个本身来说两者之间有一定的联系,但不是必然发生联系的。
主持人:开发商和业主约定完房价,签了合同协议以后,才提出双气初装费,给出的理由是开发商当初核算房价的时候没有算过这个费用,这能不能成为要求业主交钱的一个理由呢?
包华:算没算过这个费用我们也不清楚,因为本身我们也不知道开发商的利润是多少,这块的钱究竟是他的利润还是成本没有人清楚,但是核心的一点就是开发商在跟我们业主在签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时候,里面肯定对于我们商品房这项内容具有基础设施设备,是要有明确的约定的,比如说这些房屋是否通水、通电、通暖、通气这些内容都是要明列的,如果在合同中已经约定了,通水、通电、通暖、通气的情况之下的话,就意味着我们开发商交给我们业主的房屋里面就应该是通的双气的,那么言外之意这个内容应该属于产品的某一个组成部分,就某一个产品组成部分是不能单独进行记价的,不然的话改天开发商说我给你做个精装修,改天我再给你做了一个阳台的封装,那么都单独计价的话,我们就不是买房子了,我们就是二次装修了。
评论员:物价局发文与开发商可以涨价无必然关系
主持人:开发商现在的说法是显然是没有遵照物价局的规定的,物价局下发的这样的两一份与文件约束力到底能够有多大呢?
包华:从物价管理部门角度上来讲,他下发的文件更多的是对于公用事业单位,针对于收费的一个收费标准,另外一个来讲是收费程序进行相关的约束,这个主要是约束我们公用事业单位跟开发商之间的,当然也有一些内容是约束业主的,比如说你的水电、暖气的费用单价是多少?这个对业主是有意义的。
从另外一方面来讲,只是明确了开发商跟公用事业单位之间的一个关系,这个内容其实并不涉及到我们开发商是怎么卖房子的,跟我们的消费者或者是我们的购房人是怎么进行约定的,同时也不能够开发商以政府部门的角度来说,你们既然发了文我就可以涨价,那是两回事,本身这两个事之间是没有必然关系的。
评论员:开发商须尊重合同严肃性
主持人:在邯郸市有了协议和合同,有物价局明文禁止收费的文件,可是开发商还敢继续收费,您认为开发区为什么会这么强硬?
包华:我理解这个初衷很简单,房价涨了,也就是开发商认为我当时卖给你房子卖的太便宜了,现在我卖给你要贵一点,政府现在增加了一些其他公用事业的收费,就把这个收费,即使是我原来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我已经承诺给消费者了,那么在这种情况之下,那么政府说要收费我就掉过头来,把这个费用变相的加给我们的购房人。
这种情况之下等于变相给房屋涨价,而这部分的变相房屋涨价可能它体现为价款,也有可能不体现为房屋的价款,这都说不好,因为我们不知道开发商是拿什么样的票据进行充帐的,但是前提是他认为房价涨了,他就有这样的权力,或者有理由这么去做了,但是实际上来说他没有考虑到我们合同的严肃性是必须要尊重的。
如果市场上房价涨了,开发商要求加价,但如果房价跌了,我们的业主能要求开发商退款吗?这个是不可以的,合同的这个严肃性必须双方共同去掌握,涨价了开发商不能加价,降价了,消费者不能要求开发商退款,这个合同对于双方来说是一样的。
评论员:业主可通过诉讼方式要求开发商交房 承担预期交房责任
主持人:到目前为止开发商的态度还是非常强硬的,业主应该通过怎么样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取胜的可能性到底有多大?概率有多大?
包华:我认为业主只要持有他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中只要针对于双气是有明确的约定的情况之下,开发商就不能随意的变更合同价款,同时如果要求这样的变更是属于单方变更,需要业主同意,业主不同意的情况下,开发商是不能够变更的,如果开发商说业主不同意我就不交房,言外之意就是开发商就要承担一个延期的交房责任。业主如果说他手里持有这样的证据,比如说合同、比如说开发商提供的其他的变更合同的意向,包括一些录音录像,在这种情况之下,业主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要求开发商交房,承担预期交房责任。
主持人:业主胜算还是很大的。
包华: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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