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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通某网点装宽带强制绑定手机 专家:垄断导致

2012年12月05日 14:02 信息来源:http://www.ccn.com.cn/news/tiantian315/2012/1205/455624.shtml

河北省秦皇岛市抚宁县杜庄乡消费者刘先生在联通营业厅办理宽带业务,被告知只能办理2年的宽带业务,不办包月宽带业务,而且还要捆绑手机,每月最低消费66元,若手机欠费,宽带也将被锁定。经济之声特约评论员包华和北京潮阳律师事务所律师裘叶评论这个话题。

刘先生对此感到不满,之后多次向当地联通反映,但始终没有结果。刘先生认为这样的业务其实就是为了卖手机、推销联通套餐。

刘先生:我向10010的联通客服反映了这个问题,今年7月和10月包括上周我也反映了这个问题,但是他们并没有解决问题,而且每次他们都说下边处理部门已经向他们反馈了,这个问题已经解决了。但是实际并没有解决问题。

包华认为这种捆绑消费非常不人性,这些诸多的限制实际上是限制了消费者的自由选择权利。

包华:这里涉及到三方面的限制,首先是两年的宽带业务,过去消费者普遍见到的是按月做的业务,是一个月多少钱,如果你做到12个月可能会有一定的优惠。第二项限定是宽带必须跟手机绑定,也就是使用宽带服务必须还要支持无线通讯这方面的业务。第三个方面的限制是最低消费66块钱的要求。

这三方面的限定完完全全把消费者对于通讯产品的自由选择权给限定掉了,通讯本身是公共服务,作为我们公众的法定的一项权利,运行商接受政府委托提供通讯服务是一项法定义务,这种情况下通过履行义务的方式来限定消费者权利的做法是非常不柔和、甚至粗暴的做法。

接到刘先生的投诉,记者随即展开调查。通过与刘先生沟通发现,由于刘先生住的比较偏僻,属于乡镇一带,当地只有联通一家通讯服务商联通公司可以办理宽带,而在这里办理宽带又必须绑定联通186号码的手机,手机一旦欠费宽带就会被锁定。记者拨通了秦皇岛市抚宁县杜庄乡联通营业厅的电话,几经波折,今天(5日)早上这部电话总算接通了。

记者:宽带为什么只能办两年?

客服:现在是两年,要不想办的话就等等,看1月份有没有什么新政策。

记者:其他地区不是这样的?

客服:那我就不知道了,石家庄跟咱们的政策不一样,要不然你等等,看有没有什么新政策。

记者:宽带必须和手机捆绑?

客服: 现在手机也没到货,你过两天再问一下,看看手机到的时候有没有新政策,因为这个总改也不是固定的,你勤问着点吧。

记者:这是谁规定的,是上面还是咱们杜庄乡?

客服:抚宁县都是这样的。

消费者面临要么强制性业务绑定、要么漫长等待的状况是极其苦恼的。调查过程中,这位工作人员的信息反馈让记者感到非常意外:如果消费者不选择这样的绑定业务,就没有任何其他的业务可以选择。包华认为这样的客观现状和宽带绑定政策有直接关联。

包华:如果有其他运营商的话,刘先生可以选择其他供应商提供服务,就不必非要去联通采购通讯服务,但是现在联通具有独家垄断地位,这是这种绑定政策得以实施的必然结果。我认为至少在这个地区,联通已经滥用了他的垄断地位,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这件事情必须提到相对的高度上去看待,虽然联通不同地方的营业政策不一样,但是营业政策不能超越法定法规的要求,不能侵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之后,记者联系到了抚宁县工商局12315依然以消费者的身份进行投诉。

工作人员:您拨打一下3610010咨询。

记者:这是什么电话?

工作人员:是联通宽带业务投诉或者咨询的。

记者:您认为联通的做法合理吗?

工作人员:这个我们不清楚,因为我们不监管联通业务。

记者:最近有没有这方面的投诉?

工作人员:最近少了,前段时间挺多的。

工作人员向记者提供了一部手机电话,但这部手机同样始终无法接通。之后记者拨通了河北联通的客服电话。

客服:各个地方收费政策是不一样的。

记者:这个合理吗?

客服:因为各个地方资费政策不一样,如果他们这边能提供一种资费、还必须包两年,可以向相关部门反映一下,看看他们这边还有没有其他的资费可以重新办理。

记者:我们什么时候能得到最后的消息?

客服:三到五个工作日,处理完就会给您回电话。

记者多次拨打当地的联通投诉电话,但不管是3610010还是工商局相关工作人员给的手机都是无法接通,对于这样一部联通专门针对投诉的电话始终无法接通,包华认为"电话打不通"意味着联通在投诉环节上没有给消费者提供足够的支持,联通的这一项服务形同虚设。

包华:投诉电话根本打不通导致消费者投诉无门,记者拨打当地的315投诉电话,但被要求直接打给联通,这意味着可能315投诉电话的也无法最终解决问题。我认为这家联通运营网点应该考虑两个问题,第一,如何疏通跟消费者之间的沟通渠道;第二,如何打破自己产品强行绑定给消费者造成的损失。

河北联通的客服工作人员表示,每个地区会有不同的政策,所以会有不一样的业务,这是通讯行业的普遍现象还是行业"潜规则"?

包华:各地的用户消费习惯不同,所以制定不同的销售产品和政策是正常的,这在其他行业也存在。但是我要强调不能说以此为借口来侵害消费者的权益。任何一家服务商、厂商都不应该侵害消费者的权利。我理解开始的口径原则,但是不能接受这样的实施结果。

记者调查中,河北联通客服人员表示会有工作人员在三到五个工作日后和消费者取得联系,裘叶认为这只是建立了一个所谓的联系,但是并不能理解是河北联通已经合理解决了消费者的投诉。

裘叶:当地联通的这项业务是不合法的,这种行为明显属于反垄断法当中的垄断行为。中国反垄断法第17条中明确规定了"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本案中联通网店的行为符合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定义,即在相关市场内是能够控制商品价格、数量或者是其他交易条件的,或者是能够阻碍影响其他经营者进入相关市场能力的市场地位。从案例中,消费者只能选择联通,联通属于市场支配地位,但是又在这项业务中滥用了市场支配地位,强迫消费者接受不合理的交易条件,我认为联通的行为侵犯了消费者的自由选择权利。

对于消费者应该怎样维权,裘叶提出建议。

裘叶:首先向当地联通进行投诉,即对电信业务提供人进行投诉,目前来看好像这个投诉没有起到任何的作用。如果消费者对投诉结果不满意或者没有答复的情况下,消费者通过信函或者12300的电话向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进行申诉,工业和信息化部是只管电信服务商的,我们认为这种申诉至少在级别上高于联通当地的投诉,可能最后结果会好一些。如果说这些申诉机构受理后没有办法解决,消费者最终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这个案例和行业垄断有很大关联,专家就防止通讯行业垄断、避免消费者遭受霸王条款提出了观点。

包华:我认为政府应该更多的鼓励竞争,打破地区垄断。其次,对于已经出现的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企业应该及时加以制止,并加以处罚。通讯服务是一个社会公共服务事项,而不是国家的某个纯粹商品服务或者商业化服务事项,应该消费者依法所享受的权利。基于这个性质,政府应该规范市场,打破垄断和市场处罚两方面双管齐下才能扭转现在的一些乱象。

裘叶:只有打破这种垄断地位才有可能在市场上形成竞争局面,有了竞争,消费者的选择权就多了,供应商只能设计更好、更合理的产品才能在市场中占主导地位,达到盈利的目的。我认为首先要打破垄断,形成竞争局面,其次监管部门应当加大处罚力度,让垄断的成本更高,这样才有可能取消垄断这种行为。

最后,专家呼吁消费者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包华:消费者投诉的举动是应该被鼓励、被支持、被倡导的,作为我们很多基层的消费者由于投诉无门往往放弃了自己的权利,并没有把相应的投诉事项反馈到处理部门或者媒体。我建议大家凡是有被侵权的情况就要进行投诉,这样我们的社会秩序才能恢复常态,社会法制才能进一步提升,消费者权益才能进一步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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