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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烦心事】爱车被鞭炮炸伤理赔遭到拒绝

2013年03月11日 16:26 信息来源:http://www.ccn.com.cn/news/tiantian315/2013/0311/477094.shtml

【爱车被鞭炮炸伤理赔遭到拒绝】

成都的于先生在大年初一倒车时,突然有鞭炮掉到他的车前窗上,鞭炮把爱车的内饰也烧着了,地垫坐垫也有不同程度的损坏,更让人气愤的是放炮的人跑了,于是于先生就到了阳光保险理赔中心,但是赔付的时候遭到了拒绝,阳光保险的业务人员说只有两车相撞才属于赔付的范围。

于是,于先生又打电话到阳光保险服务监督电话,被以同样的理由拒绝了,而且服务态度非常不友好。于先生说,赔付存在分歧没关系,但是服务态度不好不能接受,于先生以前购买的是平安车险,今年才开始投阳光保险车险,就是想体验一下哪家保险公司的服务更周到,他说自己所买的车险一年要四千多块钱,包括车损险、三者险、不计免赔险等等常备险种。

专家观点

张心妍:据我了解,目前保险市场上好像没有针对烟花爆竹专门设立的车险险种,因为烟花爆竹燃放时间很集中,对一般保险公司设置来说没有必要,对于消费者来说,单独去支付这样的险种成本太大。

胡钢:保险大致分成两类,第一类是财产险,简称财险,涉及到房屋、车辆等发生保险事故的时候,我们能从保险公司或者说保险人获得一个有效补偿,另外是一个寿险,是以人的身体健康或生命作为一个保险标的来投保的,车险本质上是财产险的一部分。一般车主到年底都会投保,很多人会给自己的爱车另外上一份商业险,有时候主险之外还有附加险,比如玻璃单独破碎险,车身划痕险、不计免赔险等,这些范围险种实际上完全可以覆盖因为烟花爆竹燃放或其他特殊情况的事故。

在设计保险条款的时候,有专门的精算师进行详细测量过,依据大量的统计数据,考虑到各种情况、各种概率,最后算出保险公司按照这种费率标准一定稳赚不赔。不计免赔险的下限比如设定为500元,500元以下保险公司不赔,投保人自己协商,保险公司就能有效的控制经营成本。

建议消费者特别注意,涉及到保险的纠纷大概在两类,第一类是财产险的部分,保险公司拖着不赔,而寿险的纠纷往往会夸大收益、虚假宣传。在车险方面,建议消费者一定要去看条款,保险法规定,去办理投保手续的时候,一定有保险的业务员做一些解释,解释的时候很多培训不是很完善或过多考虑经济利益的话,往往会夸大保险利益,而对于保险公司单方设立的免除自己责任,这些条款往往会避而不谈。如果保险公司在这种情况下,不能事后证明他确实是提供了这种提示和说明,这个条款对于投保人就是不成立的。

签订保险合同的时候,往往保险合同会非常长,而且全部是专业术语,一般人很难明白,现在保险公司往往会要求消费者写一段话,说明保险业务员已经完全彻底让消费者了解了相关风险。

有一个词叫做“绝对免赔额”,是保险公司只承担超过规定的免赔额部分的损失,以车辆损失险来举例,比如说我车发生了意外,车辆损失实际是1万元,如果保单上规定的500元的绝对免赔额,既然是绝对免赔,那么保险公司就只赔9500元,500块钱就不赔了,当然相对于“绝对免赔额”,还有“相对免赔额”,在相对免赔额的情况下,保险公司会根据保单的详细条款,那500元就不一定能免掉。保险公司为了最大限度的减损,会在保险合同中设置这种保险概念,每家保险公司可能比率和数额不尽相同,建议消费者注意到这些问题。

如果车主发现自己的车被烟花爆竹炸伤,最恰当的处理方式是什么?需要保留哪些证据来获得合同约定的赔偿?

胡钢:第一步要报案,向保险公司电话报案,告知保险公司时间、地点、相应的情况,报案的同时,可以尽可能的录音、录像、摄像,把保险事故的状况固定下来。在后续的理赔过程中,如果出现拒绝理赔的情况,消费者除了直接和保险公司协商以外,还可以向保监会投诉,保监会有一个局级部门叫做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局,它的职责就是制定相关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政策,接受投诉,促进行业的发展。此外,也可以向派出机构投诉。

【打车软件流行 加价可优先抢车】

“嘀嘀打车”是一款网络智能叫车系统,由于能帮助乘客快捷方便打到车,目前在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四个城市都有应用和推广,仅北京就有超过1万辆出租车使用,很大程度上缓解了乘客打车难问题,也降低了出租车空驶率。

但是,和北京出租车调度电话96106不同的是,这款系统有个加价选项。在叫车过程中,乘客可以主动加价以吸引出租车司机来拉客,比如,本来正常的打表计算,只要20元乘车费,但在早晚高峰打不到车的时候,乘客在叫车语音说明中留言表示,自己愿意再多出5元、10元或者更多。而软件客户端也会提醒叫车乘客:“短途或郊区,司机空驶来接您成本高,建议加价……”。北京的哥王师傅说,他曾经遇上乘客几次叫车不应后,加价100元叫车。

司机:早晚高峰不好打车的时候,加价的人可能会多一点,100元的那个可能是个例,对司机来讲,肯定谁抢到谁合适!

打车软件一方面帮助乘客打车,另一方面,却又无形中抬高了打车费用。这让乘客有些难以接受。乘客冯先生告诉记者,有时通过打车系统能看到周围有车,但是不加价,就没有司机应。

冯先生:我在国贸打车,先报了地点,没有人应。我一咬牙,就加了一个10元,过了1分钟左右,就有一个司机就跟我联系了。

的哥王师傅却认为,“优先接加价乘客”是天经地义的市场行为。

司机:这软件中带一个加价,你要是加价了,那肯定比不加价的车来得快,这没什么可说的。

那么多加价的那部分,司机能不能提供票据呢?王师傅说,这是乘客的个人自愿行为,跟司机没有关系。

司机:加价应该是乘客的个人行为,跟司机好像没有任何关系,这个不应该提供票据,我也不可能在表上提供出来。

加价后能有司机来也不算坏事,但让一些乘客生气的是,加价有时也得不到好服务。一位乘客向记者抱怨:有的司机离你还有15分钟,他就敢接车,楞让乘客等着,有次一位司机接了活,半路遇到别的乘客加了更高的价,于是把他撂在那,转接价码高的活去了,硬是让他等了一个小时。 这些不良行为让一些乘客担心,以后高峰期路边打车,如果不加价会不会被拒载。

向先生:这可能会造成以后一般路边的乘客,出租车都不搭理,然后必须加钱才搭,国家应该有相应的干预措施。

乘客赵女士认为,软件在出租车消费中引入了加价的概念,把“打车难”变成了“打车贵”,实际上是把政府主管部门和出租车公司的一些责任转嫁给了消费者。

赵女士:这个软件其实就把矛盾转移到消费者和出租车司机身上,实际上交通拥堵、车不好打应该是政府的问题。出租车不爱出活、挑活,都是跟份子钱太高有关。

专家观点

张心妍:加价这个后者挺可怕的,相当于脱离监管环节,如果就这么一直下去的话,出租车司机的胃口越喂越大。

胡钢:未来用打车软件的人肯定会越来越多,但是现在有两个问题,第一,出租车是一个高度管制的行业,这种高度垄断的管理模式实际上损害了普通打车人的利益,但是另一方面,现行的管理模式下出租车的定价是死的,这个软件公司这么干是不是在怂恿这种违规行为呢?第二,作为乘客,自愿给出租车司机一些费用,这是一个单方赠予行为。

张心妍:我觉得不能认定为赠予行为,因为乘客加价是有目的的,是因为不好打车,而司机不能提供票据就是这个软件的漏洞,你既然提供了加价功能,就必须要有发票。因为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只要经营者提供了经营行为,收款方必需要给付款方提供发票,这是一个法定义务。

胡钢:这个案子比较特殊,乘客是“自愿加价”,虽然赠予是付条件的,这种附带条件的赠予,如果是通过在线合同的方式来明示了自己的合同义务,就是合同关系。

打车难背后实际上是政府管制,比如台湾地区,任何人要提供出租车服务,只要到有关部门做一个登记就OK了,行业中会有指导价格,如果这样的话,自然会有综合的平衡,价格也会平衡,价格就稳定了。按照目前的地方性法规或者地方政府规章,像这种变相加价的行为肯定会受到行政干预,这种干预一旦做出来,打车软件的问题今年一定成为一个热门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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