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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汇款取钱难 为什么“有钱没法花”?

2013年07月26日 16:30 信息来源:http://www.ccn.com.cn/news/tiantian315/2013/0726/502847.shtml

现在生活条件越来越好,和国外的联系越来越多,国外往国内汇寄钱款也变得越来越常见。但是,我们国家有严格的外汇管理制度,到底什么情况可以汇寄、汇兑?什么情况不能汇寄及汇兑?

上海的郭先生,因为自己房屋的租户是意大利人,需要从意大利给他汇寄房租。于是,郭先生的房客从意大利的中国银行给郭先生汇寄房租,而国内的银行却以“总行规定”为由,表示不能汇兑。

郭先生:我有一间房子租给了一个外国人,他年纪小没有那么多钱,委托他的爸爸妈妈从意大利米兰汇款给我,他妈妈通过米兰的中国银行付了相当于2万4千元人民币左右的欧元,通过米兰中国银行汇到招行银行外滩支行,外滩支行收到这笔款以后发短信给我,让我到网上银行或开户行,就是外滩支行那里去,办理国际申报。我第二天去申报了,申报的时候,工作人员跟我说等他们的通知,通知我以后我就可以提取这笔款项。

按照消费者的说法,对方从米兰中国银行给他汇的是欧元,但是钱汇到了,银行却不予提取。

郭先生:他们通知我说付的款不能提取,因为我不是港澳人员,作为内地居民,不能提取从境外直接汇进来的人民币。他说根据招商银行的规定,这个人民币不能提取。

郭先生说,他咨询过其他银行,这种情况都是可以提取人民币的。

郭先生:然后我又打了电话咨询了中国银行、平安银行、工商银行,他们都说人民币应应该可以提取,没有这个规定。

郭先生认为,银行的做法是希望在自己的银行结汇。

郭先生:招商银行要求我把这个人民币退回去,通过汇款人转成欧元,再把这个欧元通过米兰中国银行汇到我招行银行,然后招行银行帮我去汇。

记者接到郭先生的投诉后,打电话到招商银行外滩支行去咨询从国外汇寄外币国内提取人民币是否可行。

银行工作人员:北京工商您可以拿着身份证还有您的账户,在等值5万美元之内的话,可以直接到工行的柜台,有一个结汇业务,可以把外币转成人民币,这5万元之内直接拿证件就可以办。

银行工作人员:招商银行电话银行中心,很高兴为您服务,你是咱们中国大陆居民对吗?

记者:对,

银行工作人员:好,每人每年有结汇额度,不超过等值的5万美金,就是把欧元兑回人民币。

记者:我能还是不能?

银行工作人员:您看一下您今年的额度使用情况了,在额度之内的话,您可以在指定的时间来办理这个业务。

而银行业内人士认为,某银行因为某种需要,而拒绝为客户提取人民币也是可能的。

业内人士:首先,在我们的规定上,没有任何强制规定一定要知道汇款来源,可能从各个银行的风险管理口径上来看,不同的银行有不同的需求,所以每家银行在风控或海外资金来款上的审查不一样,因为存在洗钱的情况下,存在资金监控,所以可能对境外来款,需要一个审查,所以通过它们本行的一个审查渠道可能比较安全一点。

可是,令人困惑的是,来自银行方面的说法却和消费者郭先生的说法大相径庭。银行方面说,郭先生的租户从意大利给他汇出的是人民币,而按照国家规定,从国外是不能往国内汇人民币的。银行方面给《天天315》发来的回复如下:

关于郭森权客户投诉情况的回复,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经济之声》:在7月17日接到客户郭森权的投诉后,我行高度重视,对事情原委进行深入调查,现回复如下: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银发【2004】254号《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内地银行与香港和澳门银行办理个人人民币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发【2005】359号《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内地银行与香港银行办理人民币业务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以及2013年2月8日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二司下发的相关文件要求,自境外汇入的个人人民币汇款,目前仅限于自港澳台地区汇入,尚未开放自其他境外地区汇入人民币。根据我行收到的汇款信息,该笔汇款是自意大利米兰汇入的人民币,鉴于该业务不符合人行相关政策规定,无法为客户办理入账。同时,我行分别于7月16日、7月17日多次与客户沟通,向其解释并告知原因,以期得到客户的理解。

其实,无论是汇入人民币还是欧元,我们国家的外汇政策都有明确规定。

首都经贸大学金融学院副院长高杰英:一般情况下,从境外汇入都是以外币的形式来汇入,因为人民币不是一种国际结算货币,所以在外面流通基本上没有人民币,我们国家主要对境外汇入的外币在国内的人民币结售汇,这样一些管理制度上规定比较细致,作为人民币结售汇管理、外汇管制一些具体内容,体现在《个人外汇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这是2007年的1号文,还有2009年的第56号文《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个人结售汇业务管理的通知》里面。

近两年因为人民币升值预期,一些热钱来回流动,随着我们外汇管理体制的改革以及人民币国际化的背景,人民币汇入的情况有两种。一块是企业可以采用境外结售汇的方式,在境外银行分支机构先进行结汇,然后再汇到国内相应的账户,这种结算方式仅限于对企业,而且企业如果采取这种方式,需要到相应的外管局在银行去做申报,对于居民来讲,香港居民会有一些直接汇人民币的优惠政策,持香港居民身份证的个人经过清算行汇入内地银行,以汇款人为收款人的汇款,每天限额从5万元提高到了8万元,如果超过8万元,内地银行会将相应的人民币款项退回,不能把它作为收款人来办理相应的一些业务。

>>嘉宾观点

银行、客户各执一词,银行方面说收到的款就是人民币,依照国家相关的规定,不能给人民币汇兑。客户说,确实给的是欧元,到底是哪儿出了错?

经济之声特约评论员张立栋:银行出于监管需求,出台了一些措施,对于跨境资本进行审慎监管,这没有错,但是实际上,也有一些真实的资金有实际需求,而非炒作背景的跨境流动。问题出在现在大的监管政策和实际的操作有一点脱节,应该有一些补充的管理规定,有一个基本出路、绿色通道。

现在客户只能把这笔钱退回去,再从意大利以欧元的形式汇兑过来,可是中间来来回回,包括汇率变化、手续费,使他的拿到的房租缩水了,从法律上能不能解决相关问题?

北京潮阳律师事务所胡刚律师:我们国家有关外汇管制方面的法律,需要进一步加快开放进程,有关外汇主要的法律规定都体现了一种比较浓重的计划经济思路,有些服务使消费者很不满意,这虽然是商业银行的一种守法行为,但对消费者来说,可能就是某种程度的损害。

如果米兰那边汇款汇的是欧元,有没有可能米兰中国银行那边给它换成了人民币?

经济之声特约评论员张立栋:这种可能性也存在,但是可能还是有一个衔接上的问题,中行、招行对于跨境资本的管理规定略有不同,会形成一定的汇率风险,有些银行不愿意承担这样的风险,所以不接受兑款,是出于银行的利益考虑。从目前来看,它是合法的,但是确实不合理。

从境外往国内汇款的时候,消费者应该注意些什么?

经济之声特约评论员张立栋:现在是中国汇率改革和人民币国际化的加快进程,凡是有涉外经济联系的人,应该主动去了解相关的政策,比如额度的变化、汇款地是不是有些开放了、一些地方限制是否已经解除等。对于银行来说,应该对于客户的需求及时收集,把一定规模的客户需求作为一种改革的推动力,从银行层面来加以推动。

因为改革的动力不仅来自上面的管理层,也应该来自于对实体经济有实际需求的人群,而合理合法的需求也是促进中国经济进一步开放和发展的重要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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