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购买比亚迪9个月拿不到合格证 上百位车主维权
【导读】消费者去年购买的比亚迪F3,以为提车一周后就能拿到合格证,谁知一等9个月,至今不见踪影。记者调查发现,车主在4s店二级网点买的车,合格证却因一级网点经营异常被扣,上百位车主正在维权。《天天315》聚焦:无法上牌的比亚迪F3。
据报道,车辆合格证就像是汽车的“身份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车辆上牌必须提供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相关法律法规也明文规定经营者在交付机动车给消费者时,车辆合格证是必须同时交付的“随车文件”之一。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我们常常看到、听到的却是,相关的法律法规早已被4S店抛之脑后,取而代之的说法是,付清车款后要等一段时间才能拿到合格证,4s店给出的理由是他们采用的是“车辆合格证质押贷款”的经销模式,卖了车后,赎回合格证需要时间。
令人不解的是,这种合法性受到质疑的经销模式,竟然还成为一种“卖车潜规则”。我们可以看到,这种潜规则泛滥带来的恶果就是,近些年来,全国多地连续出现,消费者付全款买新车后,迟迟拿不到合格证,四处维权的事件;还有更为严重的后果是,4s店因资金断裂停业或者负责人卷款跑路,合格证被扣押,无人赎回,导致大量新车一夜之间变成了黑车。天天315节目就曾报道过多起这类事件,本周,我们无奈又看到,有多个车主反映,全款买车后,拿不到合格证,车辆无法上牌,4s店屡次爽约。提车后迟迟拿不到合格证,新车无法上牌落户,消费者该怎么办?想要买车的消费者,该怎么避免遇到这类麻烦事?在解答这两个问题前,我们先来关注一个案例。
辽宁盘锦车主李先生,去年6月,在辽宁省的比亚迪锦州远东4S店购买了一辆比亚迪F3,付清全款后,4s店让他先提车,一周后再来取合格证,4s店没告知原因,李先生竟也默认接受。谁知他这一等,就等了9个月,合格证至今不见踪影。
李先生:交的是全款,提车的时候他没有合格证,说两天之后让我去上牌,当时是我第一次买车,也没经验,我就想过两天就过两天。
记者:其他手续都交给你了,就是合格证没有交给你?
李先生:我什么都没拿到,只是拿到一张收据。
记者:就拿到一张收据你就提车走了?
李先生:对,他说过两天你过来一办就行了,因为当时大部分4S店不都这样吗,都是三天之后或者是一个星期之后给合格证。因为之前我的朋友、同学买车都是一个星期合格证就拿到了,我也没在意。后来等我去要的时候他就说过两天,一直拖着,一直到现在。他说合格证在厂商那边,没发过来,说比亚迪公司之前跟中国银行合作,后来又跟招商银行合作,完了他们两家在打官司,所以这个合格证就一直不放,就赶上我这一批不放,他说的。
李先生家住在盘锦市,离锦州远东4S店很远,往返共计300公里,为了合格证的事,他已经跑了30多趟。4s店屡次爽约推迟拿证时间,李先生对4s店的做法已经忍无可忍,但是又不能不忍,因为他已经向当地工商等多个部门投诉过,但无人过问。
李先生:往他们厂家也打过电话,他们客服说合格证是随车带的,他们客服代表一直说向上面反映,已经反映半年了,到现在一点消息都没有。我说随车走,他们说在你那边,他说那我就不清楚了,你还得跟4S店沟通。4S店一直说还在厂商那边,现在我就一直搞不明白合格证现在到底在哪啊,他们肯定有一方在说谎。
李先生的合格证到底在哪儿?记者从比亚迪锦州远东4S店的总经理谭先生处核实到,合格证还在厂家手里。
谭先生:我们是老经销商,4S店当初签的三方协议是跟中国人民银行签的,啥叫三方协议呢?就是厂家和商家还有银行签的这种协议,我们打30%的款付100%的车,车卖完以后这70%返回去以后,银行收到这个钱以后就把件就放出来了,放到我们经销商手里了。但是比亚迪后来什么光大银行,什么民生银行不是都开了吗,又签合同了,比亚迪跟他们签的三方合同,就是没承诺以前只对中国银行,但是我们这批车都是跟中国银行做的,我们钱已经打到比亚迪去了,就有一台车我们公司是比亚迪金融关系跟中国银行有协议,他没有承诺人家,所以人家现在拿这个说事呢。比亚迪现在也在积极的处理这个事呢,等他们解决完了证就发过来了,用不了十天。沈阳不都经法院,都走官司了,我们就这一份,今天我跟深圳沟通好了,深圳说有两天这个证就能发出来了。
从谭先生答复的内容来看,比亚迪锦州远东4S店采用的也是“车辆合格证质押贷款”的经销模式,就是汽车制造商、汽车经销商与银行签订三方协议,以厂家提供的具有唯一性的车辆合格证做质押,由银行向经销商提供贷款。卖了汽车后,经销商才能从银行手里把合格证拿回来。李先生迟迟拿不到合格证的原因是,比亚迪锦州远东4S店在赎回合格证时,遇到了一些麻烦事,所以合格证还在厂家手里,10天后就能寄出。谭先生所说是否属实,记者又向厂家进行核实,但是厂家公关部电话始终没人接听。记者后来从比亚迪官方客服处了解到,车主李先生是在4s店二级网点买的车,合格证是因一级网点沈阳中招4s店经营异常被扣,厂家目前正在处理合格证问题。
比亚迪客服:这个事情目前还在处理当中,购车商家锦州远东属于一个二级网点,他上面有一个一级商家,通过我们这边了解,它的一级商家叫沈阳中招,沈阳中招目前的状态异常,这个事情厂家还在处理当中。
记者:状态异常这是一个什么样的异常情况呢?
比亚迪客服:我们自己查询不到,只是相关部门反馈给我们客服中心确实是状态异常,具体是哪方面,哪个异常,我们没有办法给到您具体信息。
无法上牌的比亚迪F3现在拿到我们的消费者李先生手里面他到底应该怎么办呢?经济之声特约评论员武高汉和北京潮阳律师事务所律师裘叶共同就今天的案例做出了解读与分析。
经济之声:裘叶律师,首先请教您,提车后迟迟拿不到合格证,新车无法上牌落户,从法律的角度来说,消费者应该怎么办,这属于一个什么样的性质的问题?
裘叶:比如我是从哪一家经销点买的车,而车辆的合格证属于交付车辆的一个随车的凭证,也即理论来上来讲经营者在给消费者交付车辆的同时,你必须要把随成的材料包括汽车合格证,这两个东西应当同时交付给消费者。但是现在出现很多用车辆合格证去质押贷款的经销模式,虽然这种模式肯定不符合现行的法律法规。因此像本案的消费者,他仍然没有拿到这个合格证,对于他而言与他直接发生关系的就是卖给他车的经销商,他只能找这个经销商去要车辆合格证,如果经销商说由于某些原因拿不到,这不是他对抗消费者的一个理由,他应当给消费者交付合格证,由于他没有做到,所以他存在违约或者由此要给消费者承担赔偿责任。
武高汉:我认为,首先在有些制度设计的层面上,没有充分考虑对消费者的保护。比如银行、厂家和4S店三家签了一个协议,先付款多少,为了保证三方的利益,拿合格证做质押,但是在这个协议中,他们三方互相保护,唯独没有保护消费者的权益,因此让消费者处于这种无奈、无助的情况。包括我们的行政执法部门,比如法院,拿着合格证当质押,就没有想到留下了一个漏洞,即经营者还可以继续把车卖出去,把所有的负担,所有的问题都转嫁给消费者。所以我认为,制度有问题。第二,我认为消费者在这样的情况下可以直接找生产厂家理论,并要求生产厂家赔偿责任。因为相比之下,4S店实力比较弱,遇到这样的情况消费者很难交涉,但是生产企业大多数是有头有脸的,他们要顾及到自己的品牌,顾及到自己的今后,所以他们会负责任的为消费者解决问题。第三,我认为生产企业他们是故意推诿,何为故意推诿?他们在定合同的时候就排除了消费者受害这样的制度漏洞,消费者一旦受害,他就会推诿。总而言之,他通过层层不合理的合同保护了自己的利益,却牺牲了消费者的利益。
经济之声:有不少车主在我们平台上留言说,现在4s店因资金断裂停业或者负责人卷款跑路,合格证被扣押,无人赎回,怎么办?从法律的角度应该怎么办?
裘叶:从上述可以看到,其实银行、机车生产厂家和经销商之间三方之间有一个所谓的质押合同,虽然我们现在没有办法看到合同内容是如何约定的,但至少汽车厂家也是参与其中的一方。如果是目前的这种资金链断裂或者是经销商已经不见的情况下,这个合格证的赎回问题,我个人认为只能由生产厂家去做相应的工作,要求银行去解,因为作为生产厂家来说,第一,银行对于生产厂家还是比较信任,不然,为什么一张简单的没有价值的汽车合格证能作为质押物呢?按照我们国家担保法的规定,去做质押担保或者是这种质押物的担保,这种动产的质物应该是有一定价值的,而对于汽车合格证来说,它本身不具有一分钱的价值,但它为什么能够从银行贷出款来,首先它有汽车生产厂家在这里面,第二,因为银行看重的是什么?汽车合格证作为一个汽车上牌的必备条件,它可以拿来制约经销商,来进行还款,所以在这个过程当中我个人认为生产厂家有能力进行相应的协调工作,把这件事情做好。
经济之声:就李先生的这个问题可能比亚迪的方面可能要出面。请教一下的武高汉先生,想要买车的消费者怎样避免碰到这类的麻烦,我们应该在事前做些什么?
武高汉:从现在的制度设计上来看,消费者无法避免因为消费者交钱之后开了发票他就不给你合格证,必须几天之后,这种制度设计实际上是拿消费者的利益在做交易。从制度上来讲完全可以避免,比如我们从网上购物,7天之内可以退货,制度设计是什么,钱没有拨到厂家,而在银行,在那个环节上,消费者退货之后,钱就立马就可以打回来。汽车买卖的制度设计完全可以设计到这样,当消费者拿不到合格证的时候,消费有权把车退走,把钱拿回来,这种制度设计很简单,希望有关方面采取措施。从法律的层面来讲,消费者直接可以要求生产企业赔偿,因为它有连带责任。
大家可能还记得2月26号报道的“消费者买凯迪拉克新车,发现安吉星系统和车辆质保期被提前开通”一事的最新进展。我们先来回顾一下,上期节目的大致内容。
记者:福建莆田车主候先生,去年7月份在当地一家名为福州星睿的二级经销商处购买了一辆凯迪拉克XTS,提车后发现车上标配的安吉星导航,早在5个月前就已经被人注册开通。
候先生:8月份提的车,我们没有经验,后来我堂弟他姐夫也跟我买了一模一样的机型。他说你这个安吉星导航怎么没开通,我说我都不知道。后来我4S店去问一下卖车的人,他就让我开,开通后去安吉星导航里面去打听,他们都讲这个确实是提前开通了。
那么,安吉星是什么,为什么车主在发现它已经被人开通后,反应会如此强烈?凯迪拉克XTS汽车上标配了一个安吉星车载信息通信服务系统,为车主提供的一种车载互联服务,买车后可立刻开通这项服务。安吉星账户具有唯一性,一个账户只能对应一个车主,而且开通安吉星的账户时,客服要先验证车主身份信息,确认无误后才能开通,开通后,要输入密码才能使用。记者从安吉星客服处了解到,车主买车后,首年使用不用付费,从购车之日起开始计算,记者还客服处查到,候先生这一辆车的安吉星系统的开通时间确实是在2015年的3月30号。
安吉星客服:最早开始的时间是2015年的3月30号。
记者:3月到8月之间有没有使用记录?
安吉星客服:您是说2015年3月30号,这边查询到的话是有的,一直都有。
根据候先生提供的购车合同发票和保险单,以及车辆注册注册登记表等证据资料显示,他这一辆车的购车时间是在2015年的8月3号,据候先生介绍,这个二级经销商坚持说自己也是受害者,然后还向当地媒体反映了候先生买车遭遇的蹊跷事。当地媒体在2015年11月12号报道了这一事件,报道中提到,当地媒体记者从福州当地的一家凯迪拉克经销商处还了解到候先生的这辆车的质保期的起算日竟然也是2015年的3月30号,当地媒体报道候先生得到的处理结果是延长安吉星的使用时间和延长汽车质保期,候先生对这个处理结果不太满意。
候先生:都没有答应他们这个事情,延长一点点我们觉得心里不平衡。我们现在怀疑这部车子是自驾车,还有就是别人已经开出去挂临时牌,挂完一段时间后退给你4S店。
《天天315》记者调查采访时发现,福州星睿二级经销商还向车主隐瞒了一些实情,记者了解到,在车源4S店凯迪拉克长沙恒信星凱4S店和福州星睿中间还存在第三家公司,天津鑫勇德汽贸,所以这么说起来,福州星睿应该算是三级经销商,福州星睿一直说自己和天津鑫勇德汽贸都是受害者,称进货时间是7 月份,矛头直接指向4S店,但是他们只向记者提供了一份天津鑫勇德汽贸和车源4S店签订的进货合同,合同中也没有写明进货时间,记者又和凯迪拉克长沙恒信星凱4S店取得联系,想进一步核实相关信息,但是4S店一听是记者,就立刻挂掉电话,拨打多次都是如此,行为令人匪夷所思,记者也将相关情况反映给厂家,厂家客服回复核实清楚后会给予答复,《天天315》也会继续关注并报道事件进展。
节目播出至今,我们也没有接到厂家和4s店回复的电话或者邮件。按理说,车辆如果没有问题,4s店只要拿出和车辆相关的证据资料,就可证明。但遗憾的是,到目前为止,我们没有接到任何电话和邮件。昨天消费者联系我们说,节目播出后,凯迪拉克长沙恒信星凱4s店主动联系了他,这两天一直再和他沟通处理方案,但是他对目前4s店给出的处理方案不满意。
候先生:他们问车子是不是我本人开的,我说是啊,然后他说现在只能说给你减,保质期延长。我说那个费用呢?他说费用补一万给我们。我说这个太简单了,我们也不会接受。他这几天一直跟我催着说,我们点对点跟你沟通,现在比较好解决,一直说你们也不要找记者了。我说有诚意最好。但是我这边也有去请教一下记者,还有律师。我问他,我说你这样出来算不算是二次销售,他说,我们没有做二次销售,我们车子绝对没有问题。我说,那你说你绝对没有问题的情况下,我说你能不能拿出一点证据让我心服口服,那我们也无话可说。他问我怎么解决,我说最好是一赔三,他说这个百来万数字这么大,我们可能也没办法,也没做到这种程度,你们也没什么证据证明出来我这个车是二次销售。我问他,我买到一个车子,你们有一点带欺诈的,还有隐瞒一些事情,这个能不能退车,退车的可能性大不大。他说,你既然要退车我们就没有商量的余地,你们就去找星睿谈。我们其实跟星睿也没什么瓜葛,我们车子是卖给天津的,天津再卖给星睿的,你又是跟星睿签的合同,跟我们也没有什么瓜葛,我们今天能站出来,就是说这个车子是从我们这里出去。一直催我怎么解决,赶紧解决下来,我说,我们找律师问清楚这个事情。
经济之声:消费者开始想的是退一赔三,因为存在着销售欺诈的这种嫌疑,肯定商家是拒绝了,然后要求退车,4S店又要求他去找经销商,说跟我们没什么关系,二级经销商,这还有一个中间环节,现在消费者是被这个一级二级经销商推来推去,他现在也不知道应该怎么办。裘叶律师,从法律上来讲他应该怎么办?
裘叶:从这个案件就目前的状态来看,根据消法的规定,对于像汽车这种耐用消费品,如果消费者认为存在一些瑕疵发生争议的,这个举证责任应该是由经营者来承担。上述提到说消费者没有证据证明这辆车是一辆二手车,我认为这个说法肯定违反了法律的规定。因为从法律上来说,这应该由经销商来承担,他得举证证明这辆车是全新的,而不是二手的。而当时这个安吉星系统和质保期为什么提前注册,他得有一个说法或者有相应的证据来证明.从目前来看,它可能是没有的。对于消费者来说,因为消费者是从当地的经销商购买,他可能跟长沙的4S店之间没有一个合同关系。所以即使是退车或者是要赔偿,他都只能是找他购买车辆的这个经销商。对于消费者而言,第一可以双方再协商一下这个问题能不能解决,如果不能解决,他可以采用法律诉讼的途径来解决这个问题,因为就目前的证据对他来说应该还可以,应该有胜诉的可能性。
武高汉:欺诈的事实很清楚,故意推诿的事实很清楚,法律规定很清楚,比如退一赔三,比如先行赔付,因此我认为现在有关部门该出手时要出手,不能让消费者无助无奈。
【导读】消费者去年购买的比亚迪F3,以为提车一周后就能拿到合格证,谁知一等9个月,至今不见踪影。记者调查发现,车主在4s店二级网点买的车,合格证却因一级网点经营异常被扣,上百位车主正在维权。《天天315》聚焦:无法上牌的比亚迪F3。
据报道,车辆合格证就像是汽车的“身份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车辆上牌必须提供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相关法律法规也明文规定经营者在交付机动车给消费者时,车辆合格证是必须同时交付的“随车文件”之一。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我们常常看到、听到的却是,相关的法律法规早已被4S店抛之脑后,取而代之的说法是,付清车款后要等一段时间才能拿到合格证,4s店给出的理由是他们采用的是“车辆合格证质押贷款”的经销模式,卖了车后,赎回合格证需要时间。
令人不解的是,这种合法性受到质疑的经销模式,竟然还成为一种“卖车潜规则”。我们可以看到,这种潜规则泛滥带来的恶果就是,近些年来,全国多地连续出现,消费者付全款买新车后,迟迟拿不到合格证,四处维权的事件;还有更为严重的后果是,4s店因资金断裂停业或者负责人卷款跑路,合格证被扣押,无人赎回,导致大量新车一夜之间变成了黑车。天天315节目就曾报道过多起这类事件,本周,我们无奈又看到,有多个车主反映,全款买车后,拿不到合格证,车辆无法上牌,4s店屡次爽约。提车后迟迟拿不到合格证,新车无法上牌落户,消费者该怎么办?想要买车的消费者,该怎么避免遇到这类麻烦事?在解答这两个问题前,我们先来关注一个案例。
辽宁盘锦车主李先生,去年6月,在辽宁省的比亚迪锦州远东4S店购买了一辆比亚迪F3,付清全款后,4s店让他先提车,一周后再来取合格证,4s店没告知原因,李先生竟也默认接受。谁知他这一等,就等了9个月,合格证至今不见踪影。
李先生:交的是全款,提车的时候他没有合格证,说两天之后让我去上牌,当时是我第一次买车,也没经验,我就想过两天就过两天。
记者:其他手续都交给你了,就是合格证没有交给你?
李先生:我什么都没拿到,只是拿到一张收据。
记者:就拿到一张收据你就提车走了?
李先生:对,他说过两天你过来一办就行了,因为当时大部分4S店不都这样吗,都是三天之后或者是一个星期之后给合格证。因为之前我的朋友、同学买车都是一个星期合格证就拿到了,我也没在意。后来等我去要的时候他就说过两天,一直拖着,一直到现在。他说合格证在厂商那边,没发过来,说比亚迪公司之前跟中国银行合作,后来又跟招商银行合作,完了他们两家在打官司,所以这个合格证就一直不放,就赶上我这一批不放,他说的。
李先生家住在盘锦市,离锦州远东4S店很远,往返共计300公里,为了合格证的事,他已经跑了30多趟。4s店屡次爽约推迟拿证时间,李先生对4s店的做法已经忍无可忍,但是又不能不忍,因为他已经向当地工商等多个部门投诉过,但无人过问。
李先生:往他们厂家也打过电话,他们客服说合格证是随车带的,他们客服代表一直说向上面反映,已经反映半年了,到现在一点消息都没有。我说随车走,他们说在你那边,他说那我就不清楚了,你还得跟4S店沟通。4S店一直说还在厂商那边,现在我就一直搞不明白合格证现在到底在哪啊,他们肯定有一方在说谎。
李先生的合格证到底在哪儿?记者从比亚迪锦州远东4S店的总经理谭先生处核实到,合格证还在厂家手里。
谭先生:我们是老经销商,4S店当初签的三方协议是跟中国人民银行签的,啥叫三方协议呢?就是厂家和商家还有银行签的这种协议,我们打30%的款付100%的车,车卖完以后这70%返回去以后,银行收到这个钱以后就把件就放出来了,放到我们经销商手里了。但是比亚迪后来什么光大银行,什么民生银行不是都开了吗,又签合同了,比亚迪跟他们签的三方合同,就是没承诺以前只对中国银行,但是我们这批车都是跟中国银行做的,我们钱已经打到比亚迪去了,就有一台车我们公司是比亚迪金融关系跟中国银行有协议,他没有承诺人家,所以人家现在拿这个说事呢。比亚迪现在也在积极的处理这个事呢,等他们解决完了证就发过来了,用不了十天。沈阳不都经法院,都走官司了,我们就这一份,今天我跟深圳沟通好了,深圳说有两天这个证就能发出来了。
从谭先生答复的内容来看,比亚迪锦州远东4S店采用的也是“车辆合格证质押贷款”的经销模式,就是汽车制造商、汽车经销商与银行签订三方协议,以厂家提供的具有唯一性的车辆合格证做质押,由银行向经销商提供贷款。卖了汽车后,经销商才能从银行手里把合格证拿回来。李先生迟迟拿不到合格证的原因是,比亚迪锦州远东4S店在赎回合格证时,遇到了一些麻烦事,所以合格证还在厂家手里,10天后就能寄出。谭先生所说是否属实,记者又向厂家进行核实,但是厂家公关部电话始终没人接听。记者后来从比亚迪官方客服处了解到,车主李先生是在4s店二级网点买的车,合格证是因一级网点沈阳中招4s店经营异常被扣,厂家目前正在处理合格证问题。
比亚迪客服:这个事情目前还在处理当中,购车商家锦州远东属于一个二级网点,他上面有一个一级商家,通过我们这边了解,它的一级商家叫沈阳中招,沈阳中招目前的状态异常,这个事情厂家还在处理当中。
记者:状态异常这是一个什么样的异常情况呢?
比亚迪客服:我们自己查询不到,只是相关部门反馈给我们客服中心确实是状态异常,具体是哪方面,哪个异常,我们没有办法给到您具体信息。
无法上牌的比亚迪F3现在拿到我们的消费者李先生手里面他到底应该怎么办呢?经济之声特约评论员武高汉和北京潮阳律师事务所律师裘叶共同就今天的案例做出了解读与分析。
经济之声:裘叶律师,首先请教您,提车后迟迟拿不到合格证,新车无法上牌落户,从法律的角度来说,消费者应该怎么办,这属于一个什么样的性质的问题?
裘叶:比如我是从哪一家经销点买的车,而车辆的合格证属于交付车辆的一个随车的凭证,也即理论来上来讲经营者在给消费者交付车辆的同时,你必须要把随成的材料包括汽车合格证,这两个东西应当同时交付给消费者。但是现在出现很多用车辆合格证去质押贷款的经销模式,虽然这种模式肯定不符合现行的法律法规。因此像本案的消费者,他仍然没有拿到这个合格证,对于他而言与他直接发生关系的就是卖给他车的经销商,他只能找这个经销商去要车辆合格证,如果经销商说由于某些原因拿不到,这不是他对抗消费者的一个理由,他应当给消费者交付合格证,由于他没有做到,所以他存在违约或者由此要给消费者承担赔偿责任。
武高汉:我认为,首先在有些制度设计的层面上,没有充分考虑对消费者的保护。比如银行、厂家和4S店三家签了一个协议,先付款多少,为了保证三方的利益,拿合格证做质押,但是在这个协议中,他们三方互相保护,唯独没有保护消费者的权益,因此让消费者处于这种无奈、无助的情况。包括我们的行政执法部门,比如法院,拿着合格证当质押,就没有想到留下了一个漏洞,即经营者还可以继续把车卖出去,把所有的负担,所有的问题都转嫁给消费者。所以我认为,制度有问题。第二,我认为消费者在这样的情况下可以直接找生产厂家理论,并要求生产厂家赔偿责任。因为相比之下,4S店实力比较弱,遇到这样的情况消费者很难交涉,但是生产企业大多数是有头有脸的,他们要顾及到自己的品牌,顾及到自己的今后,所以他们会负责任的为消费者解决问题。第三,我认为生产企业他们是故意推诿,何为故意推诿?他们在定合同的时候就排除了消费者受害这样的制度漏洞,消费者一旦受害,他就会推诿。总而言之,他通过层层不合理的合同保护了自己的利益,却牺牲了消费者的利益。
经济之声:有不少车主在我们平台上留言说,现在4s店因资金断裂停业或者负责人卷款跑路,合格证被扣押,无人赎回,怎么办?从法律的角度应该怎么办?
裘叶:从上述可以看到,其实银行、机车生产厂家和经销商之间三方之间有一个所谓的质押合同,虽然我们现在没有办法看到合同内容是如何约定的,但至少汽车厂家也是参与其中的一方。如果是目前的这种资金链断裂或者是经销商已经不见的情况下,这个合格证的赎回问题,我个人认为只能由生产厂家去做相应的工作,要求银行去解,因为作为生产厂家来说,第一,银行对于生产厂家还是比较信任,不然,为什么一张简单的没有价值的汽车合格证能作为质押物呢?按照我们国家担保法的规定,去做质押担保或者是这种质押物的担保,这种动产的质物应该是有一定价值的,而对于汽车合格证来说,它本身不具有一分钱的价值,但它为什么能够从银行贷出款来,首先它有汽车生产厂家在这里面,第二,因为银行看重的是什么?汽车合格证作为一个汽车上牌的必备条件,它可以拿来制约经销商,来进行还款,所以在这个过程当中我个人认为生产厂家有能力进行相应的协调工作,把这件事情做好。
经济之声:就李先生的这个问题可能比亚迪的方面可能要出面。请教一下的武高汉先生,想要买车的消费者怎样避免碰到这类的麻烦,我们应该在事前做些什么?
武高汉:从现在的制度设计上来看,消费者无法避免因为消费者交钱之后开了发票他就不给你合格证,必须几天之后,这种制度设计实际上是拿消费者的利益在做交易。从制度上来讲完全可以避免,比如我们从网上购物,7天之内可以退货,制度设计是什么,钱没有拨到厂家,而在银行,在那个环节上,消费者退货之后,钱就立马就可以打回来。汽车买卖的制度设计完全可以设计到这样,当消费者拿不到合格证的时候,消费有权把车退走,把钱拿回来,这种制度设计很简单,希望有关方面采取措施。从法律的层面来讲,消费者直接可以要求生产企业赔偿,因为它有连带责任。
大家可能还记得2月26号报道的“消费者买凯迪拉克新车,发现安吉星系统和车辆质保期被提前开通”一事的最新进展。我们先来回顾一下,上期节目的大致内容。
记者:福建莆田车主候先生,去年7月份在当地一家名为福州星睿的二级经销商处购买了一辆凯迪拉克XTS,提车后发现车上标配的安吉星导航,早在5个月前就已经被人注册开通。
候先生:8月份提的车,我们没有经验,后来我堂弟他姐夫也跟我买了一模一样的机型。他说你这个安吉星导航怎么没开通,我说我都不知道。后来我4S店去问一下卖车的人,他就让我开,开通后去安吉星导航里面去打听,他们都讲这个确实是提前开通了。
那么,安吉星是什么,为什么车主在发现它已经被人开通后,反应会如此强烈?凯迪拉克XTS汽车上标配了一个安吉星车载信息通信服务系统,为车主提供的一种车载互联服务,买车后可立刻开通这项服务。安吉星账户具有唯一性,一个账户只能对应一个车主,而且开通安吉星的账户时,客服要先验证车主身份信息,确认无误后才能开通,开通后,要输入密码才能使用。记者从安吉星客服处了解到,车主买车后,首年使用不用付费,从购车之日起开始计算,记者还客服处查到,候先生这一辆车的安吉星系统的开通时间确实是在2015年的3月30号。
安吉星客服:最早开始的时间是2015年的3月30号。
记者:3月到8月之间有没有使用记录?
安吉星客服:您是说2015年3月30号,这边查询到的话是有的,一直都有。
根据候先生提供的购车合同发票和保险单,以及车辆注册注册登记表等证据资料显示,他这一辆车的购车时间是在2015年的8月3号,据候先生介绍,这个二级经销商坚持说自己也是受害者,然后还向当地媒体反映了候先生买车遭遇的蹊跷事。当地媒体在2015年11月12号报道了这一事件,报道中提到,当地媒体记者从福州当地的一家凯迪拉克经销商处还了解到候先生的这辆车的质保期的起算日竟然也是2015年的3月30号,当地媒体报道候先生得到的处理结果是延长安吉星的使用时间和延长汽车质保期,候先生对这个处理结果不太满意。
候先生:都没有答应他们这个事情,延长一点点我们觉得心里不平衡。我们现在怀疑这部车子是自驾车,还有就是别人已经开出去挂临时牌,挂完一段时间后退给你4S店。
《天天315》记者调查采访时发现,福州星睿二级经销商还向车主隐瞒了一些实情,记者了解到,在车源4S店凯迪拉克长沙恒信星凱4S店和福州星睿中间还存在第三家公司,天津鑫勇德汽贸,所以这么说起来,福州星睿应该算是三级经销商,福州星睿一直说自己和天津鑫勇德汽贸都是受害者,称进货时间是7 月份,矛头直接指向4S店,但是他们只向记者提供了一份天津鑫勇德汽贸和车源4S店签订的进货合同,合同中也没有写明进货时间,记者又和凯迪拉克长沙恒信星凱4S店取得联系,想进一步核实相关信息,但是4S店一听是记者,就立刻挂掉电话,拨打多次都是如此,行为令人匪夷所思,记者也将相关情况反映给厂家,厂家客服回复核实清楚后会给予答复,《天天315》也会继续关注并报道事件进展。
节目播出至今,我们也没有接到厂家和4s店回复的电话或者邮件。按理说,车辆如果没有问题,4s店只要拿出和车辆相关的证据资料,就可证明。但遗憾的是,到目前为止,我们没有接到任何电话和邮件。昨天消费者联系我们说,节目播出后,凯迪拉克长沙恒信星凱4s店主动联系了他,这两天一直再和他沟通处理方案,但是他对目前4s店给出的处理方案不满意。
候先生:他们问车子是不是我本人开的,我说是啊,然后他说现在只能说给你减,保质期延长。我说那个费用呢?他说费用补一万给我们。我说这个太简单了,我们也不会接受。他这几天一直跟我催着说,我们点对点跟你沟通,现在比较好解决,一直说你们也不要找记者了。我说有诚意最好。但是我这边也有去请教一下记者,还有律师。我问他,我说你这样出来算不算是二次销售,他说,我们没有做二次销售,我们车子绝对没有问题。我说,那你说你绝对没有问题的情况下,我说你能不能拿出一点证据让我心服口服,那我们也无话可说。他问我怎么解决,我说最好是一赔三,他说这个百来万数字这么大,我们可能也没办法,也没做到这种程度,你们也没什么证据证明出来我这个车是二次销售。我问他,我买到一个车子,你们有一点带欺诈的,还有隐瞒一些事情,这个能不能退车,退车的可能性大不大。他说,你既然要退车我们就没有商量的余地,你们就去找星睿谈。我们其实跟星睿也没什么瓜葛,我们车子是卖给天津的,天津再卖给星睿的,你又是跟星睿签的合同,跟我们也没有什么瓜葛,我们今天能站出来,就是说这个车子是从我们这里出去。一直催我怎么解决,赶紧解决下来,我说,我们找律师问清楚这个事情。
经济之声:消费者开始想的是退一赔三,因为存在着销售欺诈的这种嫌疑,肯定商家是拒绝了,然后要求退车,4S店又要求他去找经销商,说跟我们没什么关系,二级经销商,这还有一个中间环节,现在消费者是被这个一级二级经销商推来推去,他现在也不知道应该怎么办。裘叶律师,从法律上来讲他应该怎么办?
裘叶:从这个案件就目前的状态来看,根据消法的规定,对于像汽车这种耐用消费品,如果消费者认为存在一些瑕疵发生争议的,这个举证责任应该是由经营者来承担。上述提到说消费者没有证据证明这辆车是一辆二手车,我认为这个说法肯定违反了法律的规定。因为从法律上来说,这应该由经销商来承担,他得举证证明这辆车是全新的,而不是二手的。而当时这个安吉星系统和质保期为什么提前注册,他得有一个说法或者有相应的证据来证明.从目前来看,它可能是没有的。对于消费者来说,因为消费者是从当地的经销商购买,他可能跟长沙的4S店之间没有一个合同关系。所以即使是退车或者是要赔偿,他都只能是找他购买车辆的这个经销商。对于消费者而言,第一可以双方再协商一下这个问题能不能解决,如果不能解决,他可以采用法律诉讼的途径来解决这个问题,因为就目前的证据对他来说应该还可以,应该有胜诉的可能性。
武高汉:欺诈的事实很清楚,故意推诿的事实很清楚,法律规定很清楚,比如退一赔三,比如先行赔付,因此我认为现在有关部门该出手时要出手,不能让消费者无助无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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