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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二手手机遭“连环计” 消费者向58同城投诉却不被受理

2016年05月09日 16:13    信息来源:http://finance.cnr.cn/315/gz/20160509/t20160509_522094549.shtml

【导读】消费者在58同城网上购买二手手机,线下交易时自称是“个人卖主”的人变成了手机商贩。消费者遭遇“连环计”,向58同城网投诉却不被受理。《天天315》今天聚焦:警惕鱼目混珠的网络宣传。

据报道,近年来,随着众多网络平台的兴起,更多的人愿意在手机、电脑上通过“线上选择,线下交易“的方式来换购二手闲置物品。而 “同城”一词,更是体现了这种模式的地理优越之处。北京的王先生是《天天315》栏目的忠实听众,平时总听别人上当受骗,他还感叹,怎么会因为贪图一点小便宜而吃了大亏?没想到的是,现如今自己竟然也遭遇了这样的事。

王先生向《天天315》栏目爆料说,自己在58同城上看到一款二手手机,标价是1300元,照片上的手机看起来还是九成新的。跟其他标价两千多的手机相比,这一款的价格让王先生心动不已。虽然心中有种隐隐的不安,但王先生还是赶紧联系上了卖家。

王先生:有一天我趁着中午休息的时候过去了,然后跟他打电话,联系的时候我还反复问他,“这是个人的吗?他说是个人”。他说,没事你来吧,到时候我让我爱人送下去。但是我那天去了以后,实际上来的是一个瘦瘦的男的。后来我问他,我说你是那个卖手机的人吗?他说自己是商店的,机主把手机放在店里让他们给代卖。其实当时我也觉得有点意外,但我想既然来了就去看一看,那机器确实是一个旧机,但有八九成新,应该还可以。我说这个机子什么价,他说不知道,你跟卖家联系多少钱就是多少钱。我就跟卖主打电话确认了一下,我还跟他砍了砍价,他反复说不能再便宜,最后是1300。我觉得这个机子还是挺值的。

卖主说自己的爱人换了一部新的手机,就想卖掉闲置的旧手机,这个看似平常又真实的理由打动了王先生。虽然说好是“个人卖家”出售的,出面交易的却是代卖的商家,但是诚心想买的王先生还是选择了继续进行交易。可是事情并没有向王先生预想的方向发展。

王先生:我准备付钱,又问了问那个代卖的,我问,给他代卖你收他们多少钱啊?他说200块钱吧。自始至终那个卖手机的,即所谓的代卖人没有说任何东西,我就立刻把钱交了。他给了他们店里的一个女孩去交钱,转身的功夫回来,他就问了一句,说钱转给卖主了吗?女孩说已经转了。大约一分钟的样子,他提出要拿着这个手机,有些配件要去仓库拿。因为之前听过很多,就是拿了去给你调包,换个手机什么的,我说不行,这个机子我已经交钱了,肯定不能离开视线了。你们拿配件,无所谓的,去拿,我就在这等着。他一看愣了一下,开始要我身份证号。我问要我身份证号干嘛?他说要实名登记。我跟58同城包括赶集网也买过很多二手东西,没有说过要实名登记。他说,这是二手的,要实名登记,如果是偷出来的或者怎么着了,不担心吗?我说,这应该是卖主做实名登记,而不是对买机子的人做实名登记,就不给他。他一看这样不行,说这个机子当时是合约机,得办套餐。我说之前没有任何人说这个事情,我交钱的时候也没说,这个时候有点谈不下来了。我一看就感觉到应该是上当受骗了,说这机子我不要了,退钱,我走人,两拍两散,就算了。

本以为付了钱就可以顺利地带着手机回家的王先生却没预料到,这只是让他烦心的开始。交了钱后商家先说要拿着手机去找配件,这对于谙熟手机的商家来说根本就是多此一举,显然是不符合常理的。接着商家又提出了要实名登记,再次被拆穿后竟然说手机是合约机,要让王先生办理各种套餐业务。而此时已经意识到自己被骗的王先生能拿回自己的钱回家吗?

王先生:那人就死活不答应,说这个钱已经转给卖家了,退不回来。我又跟卖家联系,卖家死活不退钱。后来我就问他为什么之前不说合约机的事?他也支支吾吾。我问他说,他们打给你多少钱?卖手机的想了半天,就说,打了我800。后来那个卖手机的人就把手机直接关了,不接我电话了。我就给这边谈,我说,这个合约机这跟你有什么关系?你不说是代卖吗?既然是代卖,合约也是卖手机的合约,那是他的事。他说这个机主的机子是在别的地方买的,在我们这办的合约等等各种各样的理由。后来我找了市场管理人员,他也是支支吾吾,我一看也是这种态度,没什么用。出来之后我跟那个男的说,我给你200块钱,你把其他钱退给我,就算我买一个教训,这个事两拍两散算了。他死活不干,又开始提出第三个解决方案,说你调换一个裸机,这有很多,你随便挑一个。僵持了很久后,就说我,这么便宜的机子,你以为这个钱那么好赚?你也不好好想想,你光想占便宜了,现在便宜占不上了。就把我说一顿。

被骗的王先生反而被骗人的商家“教训”了一通,真是郁闷至极。说到底,1300元根本买不下来那部九成新的手机。最后这件事以王先生花了 1750元买了本不想买的一款手机而告终。更加让人诧异的是,王先生第二天在58同城上发现,同样的手机号码,把卖主由一位女性的名字改成了“张先生”,所在地也换成了北京的另一个地方。在张先生向我们爆料后,记者在网上观察发现,这条二手手机的销售信息在58同城上连续近半个月,每天都在很明显的位置能够被搜索到。于是记者以买家的身份拨通了这个所谓的“张先生”的电话进行咨询:

记者:您好,请问您是张先生吗?

卖家张先生::对。

记者:我在58同城上看到您发布的Vivo6PLUS的手机,我看着是9成新的,价格是贴的那个价格吗?

卖家张先生:一千块钱啊,是不是一千?

记者:是一千。

卖家张先生:是我媳妇用的,她换了一个手机,旧的一直在家放着,我拿来卖了。

记者:我想买这个,你看是怎么买呢?

卖家张先生:你在哪呢?

记者:我在复兴门这边。

卖家张先生:那你上那个大红门这边,她就在那上班,打电话让她给你拿下来就完事了。

记者:大红门是什么地方啊?

卖家张先生:坐地铁10号线。

记者:那你的意思就是说咱们见面吗?

卖家张先生:对,不然你怎么买啊?最起码你得试试电话啊?

记者:卖手机的是你本人吗?是您媳妇吗?

卖家张先生:对。

记者:我看你这个价钱因为别人家都卖2000多块钱,你这个卖一千多块钱。

卖家张先生:新的2000多,这个是二手的,用了有5个半月,在家放了有一个月。

记者:之前别人跟我说过,就是说怕你们这不是本人卖的,让别人代卖。

卖家张先生:你看好你就买,看不好就不买,你看好试好,公道的话你就给个钱,觉得不行就拉倒。

记者:肯定是你本人卖吗?

卖家张先生:对。

记者:我再看看,我要看好再给你打电话。

卖家张先生:行,完了我们再联系。

可是不到一分钟,这位张先生就给记者打来了电话,说自己爱人的这部手机已经被同事买走,不再售卖了。

《天天315》责任编辑晓易、实习编辑小艾,知名IT与知识产权律师、中国互联网协会信用评价中心法律顾问赵占领共同就今天的案例做出解读分析。

主持人:先来请教一下小艾,这件事情确实让人觉得又可气又可恨,对于这个案件的一些细节和后续,你有没有什么需要补充的?

小艾:这种行为可以说在58同城等交易平台非常常见。这个事情当中,商家在58同城连续多天发布了同一个手机的信息,但分别用了不同的手机名字和不同的地点。当你给他打电话的时候,他其实告诉你的都是一个地点。王先生与商家发生争执的时候也有其他商家跟他透露,说他们这一片最近新来了很多这种商家,就是利用这种方式把消费者骗到店里来,再用各种手段达到骗钱的目的。可笑又可气的是,用同样的手段欺骗消费者,他们屡试不爽。在二手交易平台上还有一类非常常见的欺诈方式,武汉的樊女士就有这样的亲身经历。

樊女士:我一直想买一个小电摩,一手的价格比较贵,打算买一个二手的。在58同城上找到了一个价格比较便宜的,因为没有买过所以对于价格的高低不是特别熟悉,上面大概有1500的,也有2000的,但其中有一个非常便宜,大概只要400、500块钱。我当时还在想,这个为什么这么便宜,我以为是逃税或者从厂家直接过来的,就少了一些其他经费。抱着这样一种心理在网上跟这个人联系,联系好之后,这人告诉我到某一地铁站,出来在那见面。我当时一个人坐地铁去地铁站,到了后我立刻给那人打电话。那个人跟我说,你抬头看一下是不是有一个中国农业银行,我抬头一看确实是有中国农业银行。他说你直接去银行,因为他们那个车是违法的,如果我诚心要,他们就上提货过来,但我需要交100块钱定金,给了我一个卡号,让我转100块钱过去。因为我当时是诚心想要,而且觉得100块钱也不多,没多想就按照那个卡号转过去了。我转过去以后我一想不对劲,没有见到货,凭什么给他转这个钱。我当时就觉得自己可能上当受骗了,就立刻给他打过去电话,说你车在哪,已经给你转过去了。这时他变本加厉的说,要再打500块钱,我们立刻就出现在你面前直接把车给你。我当时一听到马上意识到自己是真的受骗了。后来我想要不要报警,因为涉案的金额也不高,所以不太会引起警方的注意。但据我个人了解,我绝对不是被骗的第一个受害者,可能有很多跟我一样抱着一样的侥幸心理,想买低价格的一些朋友,他们肯定也跟我一样遇到过这样的问题。所以还是希望58同城这样一些平台在对打广告的这些商家制定一个衡量标准什么的。

小艾:其实这种案例在生活当中经常听到,甚至很多人都亲身经历过。认为很多骗人的商家,他们的欺诈行为都是三步走,第一步,他们会以一个相对低点的价格,但是这个价格又不会低的很夸张,以此为诱饵吸引消费者的眼球。消费者受到价格的诱惑后,潜意识中就会忽略其中值得怀疑的地方,然后给自己很多理由去购买。第二步,再跟商家打了电话沟通之后,这个商家一定会给你一个标志性的地址,很好找,这个地点旁边一定有一个银行,他不会让你到银行直接等,而是会选择像商场、地铁站这样的地方消除戒心。消费者到了之后他们往往都不会露面,等消费者给他们打了电话,他会说这个东西是违法的,如果你是警察怎么办呢?所以你要表现你的诚意,这样你给打100块钱,我们能拿这100块钱做什么呢?你拿出诚意,我立马把车给你,然后他再说点别的,这个时候很多消费者都会听信这个理由,把钱打给他。第三步,给他打了钱之后,他仍然不会把车给你,还会用同样的理由跟你说,我们老板说了最近查的比较严等等这种手段,说你再给我打 500块钱表示诚意,我们一定把车给你,就出现在你面前。这个时候,我想80%的人都会意识到自己上当受骗了,而且大部分的消费者跟樊女士一样因为金额很小拉不开面子,选择不去报警。

实习编辑小艾给分析了很多商家欺诈的三步曲,这三步曲走完了之后,消费者应该怎么办?如果向二手交易平台去举报,能不能够取得有效的效果呢?

小艾:王先生这件事,事情发生的当晚他就在58同城的网站上对这个商家进行了投诉,但是58同城的网页投诉机制只能用文字和照片来举证,结果他们说王先生的证据不足,不予受理。

王先生:事情发生的当天晚上投诉了,过了一天,给我反馈说是,证据不足不予授理,因为它投诉只能是200字吧,你让我怎么举证,我只能用文字描述,描述了他又说我证据不足。

小艾:在采访的时候,我找到58同城的官方客服询问,但是无论我怎么查都查不到。最后我是在网页上找到了一个推广电话,打过去之后我要到一个申诉客服的电话。这个电话的人工服务我无论怎么打都没打通。后来我又找58同城不知道什么服务内容的一个客服电话,打进去之后要我输入VIP电话号码才能被服务。所以到最后我没有电话联系到58同城的客服。我想说的是,作为记者,我们的调查难度都如此之大,作为消费者,他们想要维权,难度只能更大。

主持人:目前的现状是,王先生在58同城上维权没有成功,我们实习的编辑跟58同城是根本就没有办法取得联系。得值得我们思考的一点是,像58同城这样的二手交易平台,国家有没有相关的法律法规对其中发布消息的个人和商家设相应的准入门槛?

赵占领:关于网络交易平台,无论是新消法还是网络交易管理办法都有具体要求,其中一点即说,交易平台应该对卖家的身份进行审核,一旦消费者权益受损,交易平台如果不能提供卖家的真实姓名、地址、联系方式,是要承担连带责任的。再来看法律对于交易平台的主要的要求,对卖家实行实名制,至于这个卖家是个人或者是企业不限定,比如淘宝上面,大量的个人卖家,现在法律没有要求,说这个个人卖家必须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所以总体来看,对于发布这个信息的门槛比较低,主要在于商家或者个人还是要经过相应的实名登记。

晓易:目前我们了解到的情况是,通过公开的联系方式没有办法联系上58同城相关负责人。从相关的报道看到了这样一些信息,58同城对这些信息的审核之前有过一个表述: 58同城相关负责人表示,所有平台上面的信息是经过智能审核系统进行过滤的,系统首先对发布者个人的身份发布行为、发布内容和发布历史进行审核;其次系统会过滤掉黑名单用户,对发布者是否发布一些比如虚假招聘信息,或者一些其他的虚假信息进行识别;最后系统还会和包括比较大的网站,360、腾讯、手机管家等第三方的大数据进行对比,比如用户填写的手机号码还有QQ号码是否曾经被投诉过,通过这些信息的对比来找到这个人发布的信息是否存在虚假可能性。一旦被这个系统认定为这种信息有可能存在虚假性,其相关信息都会被直接屏蔽掉。

晓易:小艾还了解到一个信息,好像注册的这些发布者,他们的信息有三条的限制?

小艾:是的。我了解到,他们这个商家是3天之内投放了三条广告,我当时看了这个数字3。后来有报道说,在58同城上,这种二手手机个人发布信息超过3条的时候,58同城会强制验证其支付宝和微信支付信息,只要有了这两条信息,58同城这方面就可以掌握到他的身份证、银行卡的信息,但是这个商家发布了3条,没超过3条,所以58同城就没有办法了解到他的个人信息,所以他是钻了这个空子。

主持人:如果真的有漏网之鱼,不管58同城是有意还是无意造成这样一个现状,作为二手交易平台的58同城,出现这样的问题,从法律上来说,它应该要承担哪些责任?

赵占领:58同城发布的信息大部分是这种免费的普通信息,按照现有的法律规定,网站对于这种通常信息的发布没有事前审核的义务,但如果像这个案例,这个发布者成为了会员,通过付费发布的这种置顶信息就不是普通的信息,具有广告性质。按照广告法,58这个时候就是一个广告的发布者,它就应该有两项义务,一是要审核卖家的资质,身份问题。二是要审核广告内容的真假,如果广告内容是虚假的,导致消费者上当受骗,这种下,58要承担连带责任。

晓易:我们刚刚讨论的是虚假信息的问题,其实今天这个案例,这个信息隐蔽性更强,还不能简单地把定义为虚假信息,因为它真的存在一个手机在出售。

主持人:作为一个交易平台,我们看到阿里巴巴旗下的天猫有先行赔付的做法,而淘宝方面没有,从58同城来说,在法律上是不是应该有一个先行赔付原则?

赵占领:这里面涉及到,58同城到底是不是网络交易平台?什么是网络交易平台?新消法没有具体的规定,主要是依据网络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公安总局颁布的一个部门规章,这里有规定,第三方交易平台指的是,在交易活动中为买卖双方提供网络空间虚拟场所交易规则、交易撮合,经营发布服务等这样的一套信息网络系统。58是跟天猫和淘宝是不同的,但也有共同的地方,即都提供了网络空间和信息发布服务,但58可能像淘宝没有制定一系列交易规则,卖家也没有专门的一个网络店铺,也没有通过平台进行支付,而且交易是在线下进行,所以我个人认为,58的这种二手交易平台更像是信息发布平台,或者叫分类信息平台,而不是法律意义上的网络交易平台。

在法律上认定是不是网络交易平台,一个最大的意义就在于,如果是网络交易平台,按照消法就有三项义务,要审核卖家的身份,如果不能提供身份证信息,要承担赔偿责任。第二项,对消费者做出的有利承诺,应当兑现。第三,对卖家的侵权行为,有明知和应知的,就应当承担连带责任。如果不是网络交易平台,只是普通的信息发布平台,就不依据新消法,主要是依据侵权责任法第36条,如果消费者发现这个信息是虚假的,或者是欺诈的,或者存在其他违法行为,可以向平台方去发侵权的通知,平台接到通知之后,如果没有删除这个虚假信息,需要承担连带责任。但也有另外的,比如平台方对于侵权信息没有明知和应知的,即使侵权人不发侵权通知,也应当主动删除。

主持人:如果如您所说,没有能够及时的删除有害信息,58同城方面是否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赵占领:这里面当然也涉及到58同城的投诉和举报规则,不同网站不一样,比如58和新浪微博、微信,可能大家选择的标准不一样,核心点在于,发侵权通知的时候,需要取什么样的证据,有些证据可能很难提供,比如个案例,200字可能就比较困难,而且一般情况下图片也跟难,最多如果消费者比较谨慎,可能会有录音,如果连录音都没有,就一点证据都没有,只能是文字表述。这种情况下,就不符合58对你投诉审核标准,这样58就可能不会删除这样一个通知。但如果有很多消费者去投诉,或者有相关证据证明这个卖家发的就是一个虚假或者欺骗或者其他违法的信息而不去删除,那么58要依据侵权责任法承担侵权责任。

晓易:像58同城这类网络信息服务平台,它们存在一些共性问题,第一,它们不能够保证信息的及时性和有效性;第二,不能够严格的控制商家的质量;第三,信息分类不够细致,信息匹配效率比较低,用户搜索起来很有可能就掉进一些不法分子的陷阱;第四,消费者的个人信息资料是不是能够保护到位。

主持人:从微信平台上网友们的意见来看,几乎没有对58同城唱赞歌的,大家对58同城的信任度越来越低。就今天的案例来说,像王先生这样的在58同城上查询相关信息的一些消费者来说,怎样能够在基本的层面上维护好自己的消费权益?

赵占领:首先,建议消费者先跟58去沟通,看它有没有一些赔偿的承诺,因为有一些网站,自己做一些类似于网民权益保障计划的东西。如果沟通或者先行赔付的这种机制都行不通,消费者可以要求网站提供卖家的身份信息,因为这是一个法律义务,然后起诉这个卖家。如果网站不能够提供,或者有信息不愿意提供,直接起诉网站是没问题的,可以追究网站的连带责任,也可以让他承担侵权责任。当然,所有的维权方式,都需要消费者有比较充分的证据

晓易:对于像这样58同城这类的网络信息服务平台,对它们的监管,首先应该从立法着手,要清楚他们的责任界定,使监管做到有法可依,执法必严。其次要积极的引导这类信息网络平台主动管理它们信息的质量,做到政府管平台,平台管商家,商家自律,让优质的商家胜出,淘汰不法商家或者低质商家,这样才能给消费者一个更加公平的消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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