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保证移动支付安全?专家称需建立相关制度机制
【导读】面对越来越多花样繁多的病毒和陷阱,移动支付的安全性成了消费者关心的问题,如何防范自己的移动钱包受到威胁、保证移动支付安全?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研究员、硕士生导师朱巍,北京潮阳律师事务所律师胡钢做客《天天315》周末会客厅,共同探讨本周消费投诉热点话题。
据报道,现在手机逐渐取代钱包,一方面给我们带来方便,但是移动支付的安全性成为了许多消费者关心的问题。我有一位朋友,他就说自己的手机里什么都有,“光银行卡就绑定了三五张”。先不说手机银行、支付宝等专门的APP,其他的一些购物网站、社交软件还有出行软件等等都是和银行卡绑定。现在好多APP内有购买程序,但是前提就是都需要绑定银行卡或者支付宝、微信等账户进行支付。方便确实是方便了,但是在带来方便的同时,很多人也在担心潜在的安全隐患这个问题,你们有这样的担心吗,觉得这个移动支付安全吗?
朱巍:移动支付发展很快,我最开始绑相关的东西是因为加微信群,绑了之后用起来还挺方便,但是用的时候就出现了问题。以前都带着钱,直接给钱就可以,现在都扫码,扫码的过程之中不知道这个码到底有没有问题。前两天我正好出了一件事,买水的时候在特别慌乱之中,一着急把金额输成了密码,这其实很危险。
胡钢:一方面从整个移动支付市场来说,中国目前无论是用户规模的交易量还是增长量都是全球第一。另一方面,我们有关移动支付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我们的法律制度还有相关的行业标准等有缺陷。比如现在很多第三方支付会公开说,我会和相关的保险公司提供相关的责任保险,但很遗憾的是,它没有公布详细的保险合同的条款,实际上消费者并不一定知道,你去年投保了,今年是否还要投保?投保以后哪些是保险公司免责的?在此情况下,消费者如果因为某种失误,因为犯罪分子的犯罪行为使受到损害,很多时候我们无法获得及时有效的补偿。而且现在很多时候,大家更加注重便捷而忽略安全,整个互联网的一个特点就是一段时间以来对于安全还不够重视。所以我们非常欣喜的看到,比上周全国人大公布了网络安全法的第二次审议稿的征求意见,实际上是将网络安全提高到了一个国家层面,而且网络安全法是全国人大委员长会议重点抓的一部法,所以从移动支付这个小小的小项目就能折射出网络安全方面,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有很多很细致的工作需要扎实地去做。
经济之声:移动支付现阶段有一些什么样的手段,它的安全性会取决于一些什么样的条件呢?是不是只要高度的自我防范,它的安全性就可以避免?
朱巍:国家相关的法律很多都是部门规章,比如人民银行、工信部都有相关的一些部门规章和政策性文件,但移动支付相关的法律还没有。我个人认为,能付现金的时候付现金,除非你对它很熟悉,再扫码。另外,千万不要点一些随便的链接。
胡钢:前两天到乌镇去参加世界域名大会,互联网的基础之一就是域名,域名是一个强安全认证,因为它从有法律制度,有国际标准,有国际组织,它的审核、注册等非常严格,有域名,然后有相关的网站,我们的网站备案非常严格。这种网站备案的严格程度远远超高了工商机关登记一家公司的严格程度,但是我们现在所谓的,比如利用二维码或者是跳转就下载一个应用程序或者应用软件,所谓的APP,这一块的监管或者它的安全性、实名性比较差。中央网信办刚刚发布了有关的APP管理规定,但总体来说,我们国家现在对于APP这种形式的规范还是有欠缺。就目前的管理体制而言,对于APP软件,包括二维码的安全性,总体来说无论是法律、法规还是技术标准,整个实践情况,其安全性远远低于传统的基于域名的网站的安全性。
经济之声:作为手机用户,不绑定银行卡好像出门也很有难度,我们应该从哪些方面,一方面在手机上绑着自己的银行卡,一方面来保护自己的个人信息来保障自己资金的安全?
朱巍:我觉得有一个办法就绑两张卡。第一张卡不要办网银,另外一张卡办着网银,这办网银的这张卡不要放太多钱;另一张保持绝对安全,物理安全和网络安全都要保护。另外我觉得更多的可能要建立信用机制,APP不好的,被投诉的,投诉之后就将它下架。
胡钢:美国电子商务的这种问题比较少,它不是电子商务法的问题,它是银行法的问题,因为它在六七十年代就建立了一项制度,主要是信用卡,信用卡用户有权在一年内,比如某笔账户不是我刷的,或者我对支付这个服务不满意,可以拒绝还款,然后信用卡公司会把这项举证责任给商家,商家还要举证很难,往往结果是商家又把相关的货物重新寄一遍,在这种情况下,消费者最多承担50美元的损失。但是我们的信用卡没有这项制度,对于信用卡用户是权益上很大的一种缺失,所以我们要建立这种制度,使无论是信用消费、银行消费还是移动支付的消费能够安心。
【导读】面对越来越多花样繁多的病毒和陷阱,移动支付的安全性成了消费者关心的问题,如何防范自己的移动钱包受到威胁、保证移动支付安全?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研究员、硕士生导师朱巍,北京潮阳律师事务所律师胡钢做客《天天315》周末会客厅,共同探讨本周消费投诉热点话题。
据报道,现在手机逐渐取代钱包,一方面给我们带来方便,但是移动支付的安全性成为了许多消费者关心的问题。我有一位朋友,他就说自己的手机里什么都有,“光银行卡就绑定了三五张”。先不说手机银行、支付宝等专门的APP,其他的一些购物网站、社交软件还有出行软件等等都是和银行卡绑定。现在好多APP内有购买程序,但是前提就是都需要绑定银行卡或者支付宝、微信等账户进行支付。方便确实是方便了,但是在带来方便的同时,很多人也在担心潜在的安全隐患这个问题,你们有这样的担心吗,觉得这个移动支付安全吗?
朱巍:移动支付发展很快,我最开始绑相关的东西是因为加微信群,绑了之后用起来还挺方便,但是用的时候就出现了问题。以前都带着钱,直接给钱就可以,现在都扫码,扫码的过程之中不知道这个码到底有没有问题。前两天我正好出了一件事,买水的时候在特别慌乱之中,一着急把金额输成了密码,这其实很危险。
胡钢:一方面从整个移动支付市场来说,中国目前无论是用户规模的交易量还是增长量都是全球第一。另一方面,我们有关移动支付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我们的法律制度还有相关的行业标准等有缺陷。比如现在很多第三方支付会公开说,我会和相关的保险公司提供相关的责任保险,但很遗憾的是,它没有公布详细的保险合同的条款,实际上消费者并不一定知道,你去年投保了,今年是否还要投保?投保以后哪些是保险公司免责的?在此情况下,消费者如果因为某种失误,因为犯罪分子的犯罪行为使受到损害,很多时候我们无法获得及时有效的补偿。而且现在很多时候,大家更加注重便捷而忽略安全,整个互联网的一个特点就是一段时间以来对于安全还不够重视。所以我们非常欣喜的看到,比上周全国人大公布了网络安全法的第二次审议稿的征求意见,实际上是将网络安全提高到了一个国家层面,而且网络安全法是全国人大委员长会议重点抓的一部法,所以从移动支付这个小小的小项目就能折射出网络安全方面,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有很多很细致的工作需要扎实地去做。
经济之声:移动支付现阶段有一些什么样的手段,它的安全性会取决于一些什么样的条件呢?是不是只要高度的自我防范,它的安全性就可以避免?
朱巍:国家相关的法律很多都是部门规章,比如人民银行、工信部都有相关的一些部门规章和政策性文件,但移动支付相关的法律还没有。我个人认为,能付现金的时候付现金,除非你对它很熟悉,再扫码。另外,千万不要点一些随便的链接。
胡钢:前两天到乌镇去参加世界域名大会,互联网的基础之一就是域名,域名是一个强安全认证,因为它从有法律制度,有国际标准,有国际组织,它的审核、注册等非常严格,有域名,然后有相关的网站,我们的网站备案非常严格。这种网站备案的严格程度远远超高了工商机关登记一家公司的严格程度,但是我们现在所谓的,比如利用二维码或者是跳转就下载一个应用程序或者应用软件,所谓的APP,这一块的监管或者它的安全性、实名性比较差。中央网信办刚刚发布了有关的APP管理规定,但总体来说,我们国家现在对于APP这种形式的规范还是有欠缺。就目前的管理体制而言,对于APP软件,包括二维码的安全性,总体来说无论是法律、法规还是技术标准,整个实践情况,其安全性远远低于传统的基于域名的网站的安全性。
经济之声:作为手机用户,不绑定银行卡好像出门也很有难度,我们应该从哪些方面,一方面在手机上绑着自己的银行卡,一方面来保护自己的个人信息来保障自己资金的安全?
朱巍:我觉得有一个办法就绑两张卡。第一张卡不要办网银,另外一张卡办着网银,这办网银的这张卡不要放太多钱;另一张保持绝对安全,物理安全和网络安全都要保护。另外我觉得更多的可能要建立信用机制,APP不好的,被投诉的,投诉之后就将它下架。
胡钢:美国电子商务的这种问题比较少,它不是电子商务法的问题,它是银行法的问题,因为它在六七十年代就建立了一项制度,主要是信用卡,信用卡用户有权在一年内,比如某笔账户不是我刷的,或者我对支付这个服务不满意,可以拒绝还款,然后信用卡公司会把这项举证责任给商家,商家还要举证很难,往往结果是商家又把相关的货物重新寄一遍,在这种情况下,消费者最多承担50美元的损失。但是我们的信用卡没有这项制度,对于信用卡用户是权益上很大的一种缺失,所以我们要建立这种制度,使无论是信用消费、银行消费还是移动支付的消费能够安心。
- 广东省消委会提起的“公益诉讼+集体诉讼”胜诉 权益受损消费者获三倍赔偿(2024-09-05)
- 3•15金秋购物节公益活动将于9月10日举办(2024-09-04)
- 津冀联手斩断体育用品侵权链条(2024-08-15)
- 合力遏制“照搬式”盗图盗视频侵权(2024-08-15)
- 赠品免费不免责任经营者义务推不脱(2024-08-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