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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运用法律武器维护合法权益?

2017年10月23日 11:00 信息来源:http://finance.cnr.cn/315/gz/20171022/t20171022_523996103.shtml

据经济之声《天天315》报道,消费者在日常消费活动中,往往处于弱者地位,自身权益总是在不断受到侵犯。

关于这一话题,北京潮阳律师事务所律师杨晓虹进行了分析与解读。

经济之声: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了消费者享有9项权利,分别为:安全权、知情权、选择权、公平交易权、获赔权、结社权、获知权、尊重权和监督权。为什么说知情权对大家来讲很关键?

杨晓虹:“知情权是指消费者知悉其投资的商品或者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比如在购买商品的时候,其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成分、生产日期、有效期、合格证、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等,消费者是有权利知道的。这是消费者的一个基本的权利。”

经济之声:在消费中怎样避免商品的搭售与强买强卖?消费者如何拥有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

杨晓虹:“强买强卖往往存在于稀缺产品中,产品的稀缺会产生搭售现象。即消费者要从商家买一样产品的同时必须买另一样,否则商家不卖。这种现象在80年代居多,现在非常少了。在法律上,公平交易指什么?第一是选择权,可以自由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第二是质量,必须保证公平交易以及公平价格。第三是计量,不能缺斤短量。最后,消费者一定要对强制性的交易说不。只有抵制它,才能制止这种现象。

在服务质量问题上,消费者有权要求退换质量有问题的货物。若商家拒绝退换,可以去做鉴定然后进行投诉。鉴定的时间建议在起诉之后,因为双方在法院的主持下选定鉴定机构,其结果比较权威。若有质量问题可以要求索赔。同时,鉴定费、误工费等其他费用也应由商家赔付。因此,消费者应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利。若每个消费者都有这种意识,那么就能促进商家的经营理念、厂家的生产方式更符合规范以及消费者的需求。”

经济之声:消费者消费的过程中,安全权应怎样理解?

杨晓虹:“安全权在实际消费过程中有比较多的案例可参考,比如假酒喝伤人、过期药品吃伤吃残、电器漏电、压力锅爆炸事件以及化妆品导致脸部问题等。这都是不应该有的质量问题。

但有一点要注意,例如鞭炮由于是可燃可爆物,它是非常规范的。一般人认为随便买炮放一放不会有事。但不同炮捻的长度、燃料时间的节点不同,这就不能单说是质量问题而是安全问题了。”

再比如,车的失灵是很恐怖的事,肯定不是操作的问题。关系到每一个消费者的生命安全和消费安全,即安全权。那么,我们是有权利来维护这种安全权的,在消费过程中,谁都不愿意因为消费而影响到到自己的健康甚至搭上性命。”

经济之声:在维护消费者自身安全权的过程中,厂家是主体责任,消费者是否也要承担一定责任?

杨晓虹:“《消法》中并没有说明消费者要承担多少责任。只说明了,由于消费者没有按照使用说明进行正确的操作的情况下,造成的后果消费者可能要承担一定的责任。像对于合格的鞭炮来讲,不能说捻子太短,没看说明一放就出问题了,而去找厂家的责任。对于电器方面,产品是需要按照一步二步三步来做的,很多消费者自身没有注意操作步骤而发生意外,这时消费者就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除非产品存在天然瑕疵或质量、技术等问题,消费者不知情,那么一旦出现问题,商家和厂家两家都可以进行索赔。”

经济之声:索赔是按照什么依据?

杨晓虹:“举例来讲,比如说我买了一袋过期牛奶,索赔时就需要购物小票要求退货。其次,之前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只能得到最高500元的赔偿,但现在有了《食品安全法》,其赔偿额度就上升至1000元,与此同时,诉讼费也应对方承担。”

经济之声:结合案例来说,怎样依法求偿?

杨晓虹:“其实在某些过期牛奶的案例当中,消费者可以用使用《消法》,或者最好用《食品安全法》,两块钱的牛奶你将能获偿1000块钱的赔偿,这是法律赋予消费者的权利。

我们还是鼓励消费者监督商家和厂家,其实这些诉讼我个人认为都属于公益性诉讼。你的一个诉讼可能是为大家谋了利益。

再比如,消费者买了一件衣服,但这件衣服的面料和吊牌的合格证上的面料标注不太相符。比如吊牌当中写的是百分之百棉,可是这个衣服消费者觉得不像百分之百棉,一经检测,发现这个衣服是95%的棉,5%的氨纶。

在这种情况下,可能加了5%的氨纶不会影响穿这件衣服的穿着感,但是加了氨纶以后也许就有了弹性,颜色更鲜艳,更漂亮了,它可能会有一系列好处,可商家没有标出来,并且说是百分之百棉。当检测完以后,发现与商家所标不符,那么消费者第一可以要求退货。第二要按照货款的三倍索赔。第三,检测费、诉讼费需要商家要承担。

但在求偿的时候,消费者一定要注意搜集证据,小票、发票以及吊牌都需要留着。”

经济之声:获知权怎么理解?

杨晓虹:“要想做一个聪明的消费者可能就要懂得很多东西,比如衣服的吊牌内容是什么。现在有很多东西消费者不了解,所以获知权,就是消费者获得知识的权利。这些知识应该由谁来做?由国家,起码要教育消费者,要宣传一些基本的政策、方针和方法,再之长期的知识传授。”

经济之声:当消费者个人或者集体权益遭受了侵害时享有求偿的一个权利,但有的时候消费者会觉得赔偿的标准自己把握不好。消费者到底应该怎么来要求赔偿?

杨晓虹:“我们要求赔偿的方式有几种几种,第一是走诉讼,当然,诉讼相对较麻烦。第二是进行投诉。投诉就需要学会怎样去投诉,具体包括以下几方面,其一,要在本行政区域内,网购的投诉应该在购买地。其二,要明确被投诉方,到底是厂家还是销售商。其三,要有具体的投诉请求,比如我上述提到的,退货是基本请求,还有索赔,包括相关费用的承担问题。其四、要提供事实和理由,即到底为什么要投诉,造成了什么影响等。其五、投诉人应该是消费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另外还要注意时间,不要过长,它有一个时效期,一般情况下,投诉在一年之内,诉讼期在两年之内。其六,要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管辖范围。其七,消费者投诉时应该留下自己的姓名、地址、联系方式以及被投诉人的姓名、地址、联系方式。最后,消费者要收集好所有相关的证据,包括发票、小票、货品以及误工费等相关的证明。”

经济之声:对于商品和服务以及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消费者如何进行相应的监督?

杨晓虹:“消费者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监督,第一,对于国家部门执行政策的力度方面,消费者可以提出质疑、批评、建议等。第二,对有损消费者权益行为的商家和厂家进行监督,可以通过投诉方式,还可以通过让媒体声援等方式进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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