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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某狗舍出售病狗 加钱更换后幼犬仍有疾病

2017年02月10日 11:29 信息来源:http://finance.cnr.cn/315/gz/20170209/t20170209_523577817.shtml

很多人喜欢养宠物,喜欢养狗的人占到多数。可爱的狗狗又分为很多种,比如哈士奇、博美、拉布拉多等等。但是您听说过“星期狗”吗?“星期狗”这一说法,其实由来已久,说的是:买来时活泼好动、精神状态良好的狗,养上几天就出现精神萎靡、呕吐腹泻、咳嗽、便血等症状,即便及时送医,最后也难逃一死。大量的“星期狗”死于犬细小病毒或犬瘟热,而这些传染病症在发病前竟然检查不出来。

有地方消费者委员会公布的2016年受理投诉情况显示,宠物消费纠纷成为了维权的新难点。

《天天315》栏目组接到了来自百度口碑的多位消费者爆料,位于上海市闵行区吴中路的麾力宠物店这两年频繁出售“星期狗”,购买了病狗的消费者维权艰难。

上海的朱小姐2016年10月份在赶集网上搜到有一家宠物店距离自己的所在地很近,因为孩子很喜欢小动物,她立刻动身前往准备买一条宠物狗。

到店之后,她发现小狗的价格比网上标注的要贵很多,当时店员说这只是一种营销手段,并且告诉朱小姐,在这家店购买宠物狗之外还必须购买一千元左右的狗粮。最终朱小姐在这家店花费了近2000元。但是,她带回家的博美狗狗,第二天就开始生病了。

朱小姐:“我们在赶集网上看到他们出售狗狗的信息,然后我们就过去挑了一只小博美,那只小博美带回去之后,第二天早上就开始拉肚子。”

朱小姐把小狗带到宠物医院,得知这只小狗携带细小病毒。这种类型的肠炎病犬会频繁呕吐和剧烈腹泻,多数情况下,持续一周后死亡。朱小姐赶紧把小狗带回宠物店,宠物店的店员说,这种情况只能再加钱换一只品相好一点的狗。无奈之下,朱小姐又加了700元,换了一只柴犬。但这只柴犬带回家之后,没几天又病了,先是冠状病毒,之后又发现狗瘟。朱小姐为了给这只柴犬治病,又花了将近1500元。

在这样的情况下,朱小姐认为麾力宠物店应该负责,但店员在卖给她宠物之前让她签过一份协议。大概的内容是活体动物一经出售,只要走出店门,这家店就不再负责。

朱小姐:“当时我还问他能不能退钱,他说退钱不行。本来你们都签了协议,狗出门一概不退不换,活体动物交易是这样子的。我们也不懂,就签了这个收据。”

为了维权,朱小姐也联系过相关的管理部门,比如市长热线,相关部门介入调查后,给出的回应是这家宠物店的证照都是齐全的,事情就被搁置了。

和朱小姐一样,同样在这家宠物店遇到消费纠纷的周先生已经向法院提交了诉状。周先生刚开始在麾力宠物店花1500元购买了一只哈士奇狗,店员说,还要再花1400买狗粮等其他用品。为了安全,周先生还特意在店里又花了200元做了检疫。但把狗狗领回家后,仍然发现有病。周先生把生病的哈士奇送回麾力宠物店,店员说加钱再换一只品相好的,于是他又花了1600元,但换回来的还是病狗。周先生把第二只有病的哈士奇送还给麾力宠物店后,让他们写了一张已经收回宠物的字条就没有得到任何答复。

周先生告诉记者,他尝试过所有维权途径,都没有效果。所以最终选择走司法途径维权,希望能有进展。

周先生:“一开始打的是消费者投诉热线电话,人家说宠物不是一般的商品,我们这边不受理。我任何方式、任何渠道都已经试过了,完全就是没有办法。我们有一个群,群里面的朋友说他们有些人打官司打赢了。我去年12月份就递交了我的诉状,法院也接了,估计两三月份就可以开庭。”

有消费者联系到这家宠物店已经辞职的前员工,这名员工透露,这家店出售的多数狗,都是病狗,消费者发现后再去换的话,一般都会被要求加钱,不过,换回来的也大都是病狗。

记者注意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58条规定,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对动物饲养、屠宰、经营、隔离、运输等活动中的动物防疫实施监督管理。然而,上海市闵行区动物卫生监督科办公室人员告诉记者,虽然多次接到过对于麾力宠物店的举报,但上门检查后的结果是这家店的宠物都有相关检疫证明。

这位动物卫生监督科的工作人员还介绍,他们即使到宠物店去检验的话,也只能检验狂犬病这一种病毒。像犬细小、狗瘟这种病毒,他们当时是检验不出来的。只要宠物店拿出动物检疫证书,他们就没有别的办法了。

有媒体记者采访到上海一位知名动物诊疗机构的医生。他介绍,犬只病毒都有潜伏期,譬如细小和冠状病毒,前者潜伏期一周左右,后者则是一到两周,期间没有任何症状,只有专业实验室才能检测出来。

他认为,如此数量的投诉,这家宠物店确实有较大概率存在问题。一方面,因为来源复杂,狗舍不排除收到染疫的狗,另一方面,低劣的卫生情况很容易让细小病毒等传播开来。

他也透露,不排除一些狗舍在卖狗环节,通过注射抗生素等手段保持狗的活力。但消费者买回家不久,因为没有后续维持,狗就会变得虚弱,而环境变更等原因同样会促使病发。他建议,无论狗舍如何保证,消费者买回幼犬后应立即重新接种疫苗。

记者联系到一位做宠物生意的业内人士,他透露,遇到过很多买到病狗或者病猫的顾客。这种情况甚至会对人的健康也造成威胁。

业内人士:“我的很多客人都买过病狗,一般最多的人畜共患的病就是猫藓,一般买猫的会特别多,猫藓非常难好。如果人得了,必须长期服药,要坚持才能好。一般狗就是细小、狗瘟,猫也有猫瘟。可能有一些狗在出生时就应该是自然死亡的,但是这些宠物店把它们救过来了,但是这些狗体质特别差。据我所知,最多的情况就是隐瞒年龄,可能狗只有一个月,他说两个月或三个月了。有的狗没打过疫苗,他就说打过疫苗了,但是很多客人也不知道。”

针对宠物消费维权难的情况,中国消费者协会律师团律师胡钢和北京启蕴邦律师事务所律师胡晓进行了分析与解读。

经济之声:活体动物的消费和其他商品消费在售后方面有哪些不同?

胡晓:“活体动物的范围比我们日常理解的宠物会更广一些,因为活体动物不仅仅是宠物,牛、羊等涉及到畜牧业的产品都有可能涉及到活体动物的问题。活体动物一定要有相应的检验检疫证明,它和普通的商品不一样,它有生命。另外,活体动物的状态可能是不稳定的,因为它有一个发展的过程,所以活体动物的消费在后期特别容易引起纠纷。”

经济之声:像上海这家宠物店的做法,强迫消费者签署一旦售出就不再负责的协议,这样的协议是否合法?

胡钢:“本案例中的商家强制性的要求消费者签署对于商家免责的声明,这属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所明令禁止的侵害消费者权利的单方的殿堂告示式的格式条款,也就是我们俗称的霸王条款,消费者对此应该坚决勇敢彻底的说‘不’。 ”

经济之声:相关管理部门对于这家宠物店显示出了束手无策的态度。虽然接到了不少投诉,但上门去检验的话都没有获得有效的证据。这是否说明在动物检疫管理上存在漏洞?这种现状如何在制度或者法规上得以改善?

胡钢:“政府的规管,特别是卫生检疫部门的规管应该完全按照法律的规定来执行。根据我们现行的法律,强制性的检疫可能最主要是针对狂犬病,一旦得了狂犬病,死亡率是非常高的。在这种情况下,我们的行政监管部门进行这种底线式的监管是没有问题的。

但宠物是一种陪伴,它更多的是一种情感诉求的表达。在今天这两个案例中,一个消费者自己的孩子很喜欢宠物狗,另外一个消费者是准备送给自己的女朋友,这都是一种情感的表达,而正是因为包含了这种特殊的情感类因素,我们消费者在进行消费时,可能会忽略一些关键性的问题。

业内人士也提到,犬只病毒都有潜伏期,潜伏期可能是一个星期或两个星期,所以在购买宠物时,消费者完全可以要求,在两周或三周之内,如果宠物出了问题,宠物店应该负责解决。因为消费者无从知道,它除了注射过相关的狂犬病疫苗之外,还有什么问题。”

经济之声:有消费者提到,对于这家宠物店即使处罚几万元或者停业半个月,也并不能对他们造成太大的影响?是否违法成本太低?

胡晓:“从某种意义上讲,这么解读也是有道理的,因为这个案例比较特殊。这家店多次被消费者投诉,到底是为什么呢?他是在主观上有恶意,还是有其他的原因?我们现在也无从得知。

在这样的情况下,即便有关单位查出一些问题,让它停业,但是如果没有长效机制,这家店还是会继续变本加厉的损害消费者的利益,所以相关行政部门、监管部门还是应该付起更大的责任。因为不是每个宠物获得了检验检疫证明,它一定就是合格的,它需要定期的接受诊治和保护。如果执法人员到了现场发现这家店的设计存在问题,比如狗舍过度集中,或卫生条件没有达到标准,他们也可以要求这家店进行整改。如果一家店拿出一个营业执照或者其他出售宠物的检疫证明,这并不能说明它已经尽到了全部的责任,检验检疫法对整个饲养环境等都是有要求的。执法人员应该比普通的老百姓更加专业才对。”

经济之声:如果像周先生一样走司法途径,取证起来是否很难?消费者应该留存怎样的证据才行?诉讼的费用高不高?

胡钢:“收费不高的可能几十元、几百元就足够了。

在取证方面,消费者应该尽可能的收集整理和这个案件有关的任何证据,书面的、录音、录像或视频都可以。如果这个特定的商家还出现过类似的情况,其他遭遇类似情况的消费者也愿意做相关的证人,它们也能起到重要的作用。”

经济之声:目前看来,周先生胜诉的可能性大不大?周先生应该提出怎样的诉求?

胡钢:“这是当事人的选择,因为我们不知道周先生已经具体在相关的诉讼中提出了多少请求,但是我认为无非就是价款的问题,然后就是相关的损失问题。因为这一案例是一个典型的消费纠纷的案例,完全可以适用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如果消费者有证据证明相关的商家存在隐瞒真相或者虚假告知的欺诈行为,还可以要求退一赔三,最低五百元的惩罚性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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