睡眠健康问题广受关注 选择相关保健品须谨慎
现在,随着人们生活节奏的不断加快、工作压力的不断增大,越来越多的职场人因“睡不好觉”而苦恼,睡眠问题已经演变成为一个社会问题。近日发布的2017年失眠网络大调查显示:近8成的参与者曾有失眠经历,上海、广州比例最高,长沙、北京、深圳紧随其后。3月21日,下周二,是第16个“世界睡眠日”,也是希望借此引起人们对睡眠健康的关注和重视。
近日发布的2017年失眠网络大调查显示:近8成的参与者曾有失眠经历,上海、广州比例最高,长沙、北京、深圳紧随其后。尤其是一些公司“白领”,有时工作特别疲惫的时候,觉得倒头就能睡,可是躺在床上还是想看看手机。所以就造成了睡眠时间少、睡眠质量不高等情况。
北京中闻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斌,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学院药物研究院副院长杜冠华博士和北大医学部睡眠医学中心副主任、张永鹤博士做客《天天315》周末会客厅,共同探讨应对睡眠健康的相关问题。
经济之声:怎么样才能保持一种比较好的状态,能够拥有一个高质量的睡眠?
张永鹤:“说到睡眠,并不是说睡得越长越好,它有一个睡眠质量的问题。一句话来讲,第二天你不会感觉疲乏,各种日常生活不受影响,这就是最好的睡眠。睡眠不好,就老百姓的话来说,有几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偶发性的,比如近期有个项目,这个时候会因为一种暂时性的压力,就把你的生物钟给打乱了。但是偶发性的好解决,可能随着时间推移,随着事情结束,可能会恢复。但是往往要注意,这个偶发如果变成持续就有点危险了,有可能就要转成疾病了。现在好多民众不大注意这个问题,以为今天睡不好,可能过两天就好了,但是千万要注意,如果说是经常性的、持续的发生这类情况,就要注意了,最好是采取一些措施。 比如在你的生活、起居或者心理等各方面做一个自我的调节。如果还是不行,还可以借助一些外部的工具,比方说有些保健品可能能够改善一些睡眠的质量。如果再严重,我还是建议一定要到医院去看看。”
经济之声:在《天天315》栏目的互动平台上,有些网友对睡眠相关的药物表示非常的担心,不清楚安眠药是不是对身体会有不良的影响。安眠药是不是对身体会有非常负面的影响?
杜冠华:“对于一些严重的、有睡眠障碍的情况,还是应该用药物来进行调控的。其实这些年相关药物的发展很快,早期用的巴比妥类,确实对身体有影响,而且不良反应也比较大。后来的安定类药物,应该说不良反应已经小了很多了,睡眠效果也很好。做药物研究的人也在不断地追求的一个既能产生效果,又能够减少不良反应的方法。当然这类药物多多少少是有影响的,不过它都有一个时限,因为睡前吃的药物,它的药效作用三个小时,不影响你苏醒,如果你吃的量大,时间延长了,可能你醒了以后还觉得很困倦。所以,药物是有效的,不良反应确实是有,但不是很重。适当的、正确的使用一些现有的药物,也可以有很好的睡眠质量。”
经济之声:说到保健品,《天天315》有的时候也会接到一些爆料,说有些保健品声称能够改善睡眠,但是消费者食用了以后效果并不明显,或者说起到一个反效果,甚至给健康带来了一种不利的影响。那么,我们在选择保健品的时候,应该关注哪些方面的要素?
李斌:“首先要关注这款保健品是不是合法的产品。保健品应该有一个批准文号,比如说过去叫‘卫食健字’,现在叫‘国食健字’。如果它是一个合法的产品,还要看这个产品有没有一些误导性的宣传。比如说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保健品是不能够有涉及到疾病预防和治疗功能的宣传的,同时要告诫消费者‘本品不能替代药物’。因为保健品是一种食品,它主要是调节身体功能,它可能会对某些方面的免疫力提升,或者对生物钟的调节会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但是也要因人而异。我个人觉得,如果你确实需要,可以考虑选择适合你的、正规的保健品。第一,产品是合格的,正规的、有批文的。第二,要从正规渠道购买,同时要保留好相关的购销凭证,能够证明是从哪里买的、哪个厂家产的。因为万一将来服用之后出现了一些不良反应,甚至对健康产生了损害,如果你认为就是它造成的,那还涉及到一个维权的问题。
依据我们现在司法解释规定,我只要能够证明买了你的产品,我有包装,有购物凭证,同时我有一个后果,我就初步推定两者之间有了因果关系。那么作为生产商、经销商,就要来证明这款产品是合格的。这举证还是本着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通常来说要由消费者来举证,第一,证明有后果、有损害,证明我买了你这个保健食品,由生产和经销商来证明这款产品是合格或者不合格的。如果你证明不了我受的损害和你的产品没关系,那你就要承担相关的责任。对我们消费者来说,举证标准的门槛降低了一点,维权更容易。”
经济之声:对于一些违法违规生产销售保健品的企业,他们无视法律会有什么样的后果?
李斌:“他无视法律,就必须受到惩罚。行政处罚和侵权处罚是‘两腿并行’的,偏废了某一端,都会减低它的违法成本。那怎么遏制违法行为?如果你明知道你的产品有缺陷,不符合安全标准,你还生产、销售。这种情况下,消费者买了,要退货,除了退货款,还可以要求你进行10倍价款的赔偿。如果安全隐患非常大,消费者吃了以后有证据证明它造成了严重的伤害后果,那还可以主张遭受损失的3倍以下的赔偿,这是对于违法经营者的一个惩罚性的侵权责任的赔偿。行政处罚方面,可以责令整改、没收违法所得、给予罚款。当然,罚款额度必须按照法律规定来确定。此外,还可以吊销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让你退出市场。所以我觉得目前法律的规范还是比较完善和严格的,关键就在于,有法可依之后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一方面,提高举报违法的物质激励;另一方面,加大对违法生产经营者的处罚力度。”
经济之声:在今年央视的315晚会上,也曝光了一些欺骗老年人的所谓“健康讲座”。其实《天天315》节目也经常接到相关的爆料。大家对这类现象也是非常的反感。如果出现这种现象,应该如何依法去打击?
李斌:“这种问题我父母也遇到过,通常是通过‘现身说法’营造一种氛围,然后你就有了一种想买的冲动。这种行为肯定是属于一种欺诈和误导。在法律层面来看,从民事法律关系来说,我是消费者,你是经营者,你虚假宣传是一种欺诈行为。严格来说,它虚假宣传,工商局也要管它。因为它是一种市场违法行为,是一个不正当竞争行为,他是要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的。但是,这种行为本身非常隐蔽,而且似乎很多老年人还比较信任他们。因为他们不光是给你介绍产品,特别对于一些空巢老人,家人都不在家,她需要关怀和陪伴,这些推销人员就利用这样的机会去帮你干家务,打亲情牌,老人是很难拒绝这个诱惑的。”
经济之声:目前,中老年人对手机的依赖程度越来越明显,但他们会相信朋友圈里经常转发的健康内容。例如:床头放洋葱有神奇功效、小龙虾是处理尸体的虫子、WiFi辐射损害健康、地暖有辐射会致病、蒸锅水含亚硝酸盐易致癌等等。对于这些朋友圈中的养生贴,专家是怎么看的?
杜冠华:“对于这些东西,在我们做研究的时候,有一个要求,针对一个问题,它要有一个出处,也就是需要溯源。你既然得到了这个信息,你应该知道是从哪儿来的。如果你连它的来路都不知道,那这个事情你敢相信吗?”
张永鹤:“不管是微信也好,还是其他什么也好,我相信大多数人传这个东西不是什么坏眼坏,他可能觉得这对你有用,尤其是朋友圈里,大家都是好心。但是这个东西到底可不可信?实际上传消息的人自己也不清楚。所以,我希望大家还失要有鉴别能力,相关的科普还要加强。”
现在,随着人们生活节奏的不断加快、工作压力的不断增大,越来越多的职场人因“睡不好觉”而苦恼,睡眠问题已经演变成为一个社会问题。近日发布的2017年失眠网络大调查显示:近8成的参与者曾有失眠经历,上海、广州比例最高,长沙、北京、深圳紧随其后。3月21日,下周二,是第16个“世界睡眠日”,也是希望借此引起人们对睡眠健康的关注和重视。
近日发布的2017年失眠网络大调查显示:近8成的参与者曾有失眠经历,上海、广州比例最高,长沙、北京、深圳紧随其后。尤其是一些公司“白领”,有时工作特别疲惫的时候,觉得倒头就能睡,可是躺在床上还是想看看手机。所以就造成了睡眠时间少、睡眠质量不高等情况。
北京中闻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斌,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学院药物研究院副院长杜冠华博士和北大医学部睡眠医学中心副主任、张永鹤博士做客《天天315》周末会客厅,共同探讨应对睡眠健康的相关问题。
经济之声:怎么样才能保持一种比较好的状态,能够拥有一个高质量的睡眠?
张永鹤:“说到睡眠,并不是说睡得越长越好,它有一个睡眠质量的问题。一句话来讲,第二天你不会感觉疲乏,各种日常生活不受影响,这就是最好的睡眠。睡眠不好,就老百姓的话来说,有几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偶发性的,比如近期有个项目,这个时候会因为一种暂时性的压力,就把你的生物钟给打乱了。但是偶发性的好解决,可能随着时间推移,随着事情结束,可能会恢复。但是往往要注意,这个偶发如果变成持续就有点危险了,有可能就要转成疾病了。现在好多民众不大注意这个问题,以为今天睡不好,可能过两天就好了,但是千万要注意,如果说是经常性的、持续的发生这类情况,就要注意了,最好是采取一些措施。 比如在你的生活、起居或者心理等各方面做一个自我的调节。如果还是不行,还可以借助一些外部的工具,比方说有些保健品可能能够改善一些睡眠的质量。如果再严重,我还是建议一定要到医院去看看。”
经济之声:在《天天315》栏目的互动平台上,有些网友对睡眠相关的药物表示非常的担心,不清楚安眠药是不是对身体会有不良的影响。安眠药是不是对身体会有非常负面的影响?
杜冠华:“对于一些严重的、有睡眠障碍的情况,还是应该用药物来进行调控的。其实这些年相关药物的发展很快,早期用的巴比妥类,确实对身体有影响,而且不良反应也比较大。后来的安定类药物,应该说不良反应已经小了很多了,睡眠效果也很好。做药物研究的人也在不断地追求的一个既能产生效果,又能够减少不良反应的方法。当然这类药物多多少少是有影响的,不过它都有一个时限,因为睡前吃的药物,它的药效作用三个小时,不影响你苏醒,如果你吃的量大,时间延长了,可能你醒了以后还觉得很困倦。所以,药物是有效的,不良反应确实是有,但不是很重。适当的、正确的使用一些现有的药物,也可以有很好的睡眠质量。”
经济之声:说到保健品,《天天315》有的时候也会接到一些爆料,说有些保健品声称能够改善睡眠,但是消费者食用了以后效果并不明显,或者说起到一个反效果,甚至给健康带来了一种不利的影响。那么,我们在选择保健品的时候,应该关注哪些方面的要素?
李斌:“首先要关注这款保健品是不是合法的产品。保健品应该有一个批准文号,比如说过去叫‘卫食健字’,现在叫‘国食健字’。如果它是一个合法的产品,还要看这个产品有没有一些误导性的宣传。比如说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保健品是不能够有涉及到疾病预防和治疗功能的宣传的,同时要告诫消费者‘本品不能替代药物’。因为保健品是一种食品,它主要是调节身体功能,它可能会对某些方面的免疫力提升,或者对生物钟的调节会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但是也要因人而异。我个人觉得,如果你确实需要,可以考虑选择适合你的、正规的保健品。第一,产品是合格的,正规的、有批文的。第二,要从正规渠道购买,同时要保留好相关的购销凭证,能够证明是从哪里买的、哪个厂家产的。因为万一将来服用之后出现了一些不良反应,甚至对健康产生了损害,如果你认为就是它造成的,那还涉及到一个维权的问题。
依据我们现在司法解释规定,我只要能够证明买了你的产品,我有包装,有购物凭证,同时我有一个后果,我就初步推定两者之间有了因果关系。那么作为生产商、经销商,就要来证明这款产品是合格的。这举证还是本着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通常来说要由消费者来举证,第一,证明有后果、有损害,证明我买了你这个保健食品,由生产和经销商来证明这款产品是合格或者不合格的。如果你证明不了我受的损害和你的产品没关系,那你就要承担相关的责任。对我们消费者来说,举证标准的门槛降低了一点,维权更容易。”
经济之声:对于一些违法违规生产销售保健品的企业,他们无视法律会有什么样的后果?
李斌:“他无视法律,就必须受到惩罚。行政处罚和侵权处罚是‘两腿并行’的,偏废了某一端,都会减低它的违法成本。那怎么遏制违法行为?如果你明知道你的产品有缺陷,不符合安全标准,你还生产、销售。这种情况下,消费者买了,要退货,除了退货款,还可以要求你进行10倍价款的赔偿。如果安全隐患非常大,消费者吃了以后有证据证明它造成了严重的伤害后果,那还可以主张遭受损失的3倍以下的赔偿,这是对于违法经营者的一个惩罚性的侵权责任的赔偿。行政处罚方面,可以责令整改、没收违法所得、给予罚款。当然,罚款额度必须按照法律规定来确定。此外,还可以吊销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让你退出市场。所以我觉得目前法律的规范还是比较完善和严格的,关键就在于,有法可依之后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一方面,提高举报违法的物质激励;另一方面,加大对违法生产经营者的处罚力度。”
经济之声:在今年央视的315晚会上,也曝光了一些欺骗老年人的所谓“健康讲座”。其实《天天315》节目也经常接到相关的爆料。大家对这类现象也是非常的反感。如果出现这种现象,应该如何依法去打击?
李斌:“这种问题我父母也遇到过,通常是通过‘现身说法’营造一种氛围,然后你就有了一种想买的冲动。这种行为肯定是属于一种欺诈和误导。在法律层面来看,从民事法律关系来说,我是消费者,你是经营者,你虚假宣传是一种欺诈行为。严格来说,它虚假宣传,工商局也要管它。因为它是一种市场违法行为,是一个不正当竞争行为,他是要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的。但是,这种行为本身非常隐蔽,而且似乎很多老年人还比较信任他们。因为他们不光是给你介绍产品,特别对于一些空巢老人,家人都不在家,她需要关怀和陪伴,这些推销人员就利用这样的机会去帮你干家务,打亲情牌,老人是很难拒绝这个诱惑的。”
经济之声:目前,中老年人对手机的依赖程度越来越明显,但他们会相信朋友圈里经常转发的健康内容。例如:床头放洋葱有神奇功效、小龙虾是处理尸体的虫子、WiFi辐射损害健康、地暖有辐射会致病、蒸锅水含亚硝酸盐易致癌等等。对于这些朋友圈中的养生贴,专家是怎么看的?
杜冠华:“对于这些东西,在我们做研究的时候,有一个要求,针对一个问题,它要有一个出处,也就是需要溯源。你既然得到了这个信息,你应该知道是从哪儿来的。如果你连它的来路都不知道,那这个事情你敢相信吗?”
张永鹤:“不管是微信也好,还是其他什么也好,我相信大多数人传这个东西不是什么坏眼坏,他可能觉得这对你有用,尤其是朋友圈里,大家都是好心。但是这个东西到底可不可信?实际上传消息的人自己也不清楚。所以,我希望大家还失要有鉴别能力,相关的科普还要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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