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天天315

太原一小区规定养狗要交5万元保证金 引发争议

2017年07月03日 10:15 信息来源:http://finance.cnr.cn/315/gz/20170702/t20170702_523829145.shtml

近日,山西省太原市的光信国信嘉园小区物业,在居民楼贴出了《社区内养犬的约定》,其中规定:小区养狗要签协议,还得交5万元的保证金……引起各方争论。小区业主怎么看待这一约定?是否会遵守?这样的规定是否有法律依据呢?

记者在这个小区看到居民楼大厅贴着显眼的《社区内养犬的约定》。其中规定:业主养犬,需缴纳5万元保证金:业主仅限在业主专有建筑物内饲养犬只,并确保犬只不发出影响其他业主的噪音;犬只不得使用小区内公共空间、环境、电梯等,不得在小区内遛狗,不得使用小区设施;遛狗仅限业主从自己家里通过楼梯至地下停车场直接上车,开车至小区外遛狗;管理单位会通过小区电梯,社区监控设施进行管理,并执行相应处罚。如违反规定或有业主投诉,将扣除保证金,业主信息通报小区全体业主,并将所交纳相关费用公示,该费用收益权归全体业主所有。

小区物业客服部秦经理告诉记者,为了营造舒适怡人的居住环境,小区的开发商在前期售房时与业主签订的房屋买卖协议的补充协议中,就有关于小区养狗需缴纳5万元保证金的规定。但是现在物业一直没有向业主收取保证金。小区物业的工作人员也主要是以劝诫、引导的方式来与养狗的业主进行沟通。

目前业主普遍认为,这样的规定根本就不合法。说他们养狗有合法的手续,“法律都允许,开发商和物业凭什么就不让养?”那么,业主应不应该遵守这样的规定?规定有没有法律依据?

北京市律师协会消费者权益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芦云认为:“这更像是一种自律公约的方式。首先,大家如果在一致同意的基础上去签订这样一份自律公约,我认为是无可厚非的,因为小区的公共环境、绿地都是大家同来享用的,不能只被一部分人去占用。

第二,关于保证金的金额多少、如何去使用、收取之后如何监管,以及将来怎么退还,这些细节问题需要大家坐下来去讨论。

可能有的爱狗人士说我已经办了相关的手续了,为什么在小区之内还会有这样一个约定。我想用一句法律上的话说,叫‘没有漫无边际的权力’。你的权利和别人的自由以及你的自由和别人的权利是相互交织在一起的,大家既然共同生活在这个小区里,就应当共同去维护环境,共同去遵守相关约定。”

有养狗的业主表示,因为事先签订了协议,可以理解养狗缴纳保证金的做法,但5万元太多,资金的监管和使用得不到保障。

对此,北京潮阳律师事务所律师胡钢表示:“我们有一个基本的概念,叫做‘法无禁止即许可’。既然有了这么一个协议,也没有直接看到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那么你签了字就要遵守,这是一个基本的合同意识。

第二,对于养犬这件事情,在社会中是有一些分歧的。针对这样的情况,在城市管理过程中都会有严格的犬只管理的规定,这实际上就是养犬人和不养犬人之间的一个平衡。

我觉得相关的财务问题倒是好解决,有关钱怎么收、怎么花等等要大家坐下来共同商议。”

记者随机在小区询问了多名不养狗的业主,有的说:“不少业主养狗,但不好好牵着狗,任由狗在小区大小便,而且还会吓着别人,尤其是孩子,所以非常支持这个做法”还有的说:“如果被狗咬了,5万元都不一定够治。缴保证金毕竟对养狗业主也算有个约束,无论是小区卫生还是安全都相对能得到保障。”

在这里,《天天315》栏目也呼吁广大业主一定要文明养狗,每次遛狗的时候都带着塑料袋,及时清理狗狗的大便,同时也要按照规定打狂犬疫苗。

返回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