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国家工商总局上半年工作进展看营商和消费环境变化
据经济之声《天天315》报道,备受关注的西安“问题电缆”事件的调查处理情况在今年6月底已经对外公布,处理结果显示,“问题电缆”事件中存在恶意制假售假、内外串通,把关形同虚设、个别干部失职渎职、收受钱物等情形。西安“问题电缆”事件发生之后,地方政府评定著名商标审核把关不严等问题,也随之浮出水面,引发公众的关注。
最近记者在江苏省扬州市召开的全国工商和市场监管工作座谈会上了解到,在西安“电缆事件”发生之后,国家工商总局已经正式“叫停”由地方政府评定著名和知名商标的错误做法。国家工商总局局长张茅在会上强调,一个商品的品牌是否著名,不应由政府说了算,要让市场和消费者成为品牌价值的最终裁判者。
张茅说,要认真吸取西安电缆事件的教训,规范驰名商标,暂停著名和知名商标的认定,坚持市场化的改革方向,发挥企业作为商标品牌的建设作用。
张茅在会上多次强调,要转变观念,要认清政府与市场在商标品牌评价中的作用。张茅曾发表过一篇分析政府与市场在商标品牌评价中的作用的文章,他在会上也再次提到这篇文章。记者后来查阅到,这篇文章名为《提高认识澄清误区,积极实施商标品牌战略》,在文章中,张茅指出,有的地方政府受习惯性思维的影响,仍旧将驰名商标作为荣誉、信誉来宣传,甚至下达任务定指标,这实际上是一种不正当竞争行为,与驰名商标保护制度的宗旨相违背。
政府评定商标存“越位”风险 应实施商标品牌战略
张茅在文中还强调,由政府评定商标还存在“越位”风险:
一、由政府组织评选认定,是用政府公信力、政府信誉为个别企业担保背书。运用行政权力介入微观经济事务,使政府承担了产品质量问题的无限责任,也存在着寻租的风险。
二、许多地方政府不仅评选著名商标、知名商标,还给予大量优惠政策,使企业产品获得进入市场的特殊通行证,这严重违背了市场公平竞争的基本原则。
三、政府的信用背书对消费者形成极大的误导,甚至使一些不法企业利用政府信用制造假冒伪劣商品欺骗消费者,带来严重的社会风险。
因此,张茅在会上也提到,接下来要找准定位,积极实施商标品牌战略。
一是正确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要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发挥企业作为商标品牌建设的主体作用,引导企业树立商标品牌意识,提高商标品牌的附加值和竞争力,培育具有全球竞争优势的自主品牌。
二是深化商标注册管理体制改革。围绕提高商标注册便利化水平,积极推进京外审查协作中心建设,提升审查效率。完善商标网上申请系统和商标注册全程电子化,加强商标数据共享,为申请人提供更加便利、快捷的商标注册服务。
三是切实加强商标知识产权的保护。遏制商标恶意抢注行为,加大对驰名商标、地理标志、涉外商标、老字号商标等的保护力度。落实事中事后监管,深入推进商标信用监管。继续推动跨地区、跨部门商标执法合作,加大侵权违法惩戒力度。
除了不应由政府评定商标外,张茅在会上还指出,政府在实施“双随机,一公开”过程中,不应选择性抽查,和选择性公开执法信息。
张茅介绍,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是国务院明确的改革任务。在今年年初国家工商总局公布了随机事项抽查清单,将12类40项工商检查事项全部纳入,100%实施随机抽查,改变了过去“想查谁就查谁”“想怎么查就怎么查”的随意监管方式,从而减少对企业的干扰,减轻企业负担。
但同时应该注意,“双随机、一公开”是监管理念、监管方式的深刻变革。要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真正体现随机的内涵,“不是信用好的、抽查过的,就不再抽查,避免人为选择”。
还有在实施的过程当中,有些地区出现执法信息“应公开”和“已公开”信息不一致的现象。张茅认为,执法信息不公开,效果就等于零。
张茅说,“两个随机要注意公开,我最近拿到一个材料,我发现有些数字不匹配,比如今年一季度公开行政处罚信息的情况,其中有一个地区应当公开的案件是55件,但是已经公开的是2件。还有一个地方应该公布的是5820件,公布了7件。这些是没办完还是什么原因呢?还是我们没有及时公示?是案件的处理体外循环了,不公示了,或者是地方保护了,企业公关了,还是什么原因呢?如果没有逐一公开,这个工作的效果就等于零。”
“数”说国家工商总局上半年工作进展情况
“多证合一”改革全面启动。从“三证合一”到“多证合一”。国家工商总局出台了《关于开展个体工商户登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选择辽宁等8个省开展试点。
全国已有25个省(区、市)开通网上登记系统,许多省市实现了足不出户就能办理营业执照,有的实现了跨地域办理。
开展整治“特供”“专供”违法广告专项行动。加大对重点媒体、重点领域广告执法力度,突出查处医疗、药品、食品、金融等重点领域虚假违法广告。加强互联网广告监管,开展互联网金融广告专项整治。国家工商总局对4600家传统媒体、1000家互联网网站进行监测。
12315互联网平台一期工程于今年3月15日上线运行。截止今年5月底,全国共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11万件。线上线下,全国共受理消费者投诉72.7万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7.2亿元。
商事制度改革,改善了我国的营商环境。从2013年度到2016年度,我国营商环境的世界排名每年提高6位,这几年共提高了18位,其中开办企业便利度大幅上升31位。
新设市场主体也保持较快增长势头,成为推动创业创新的重要力量。据统计,改革前,2013年平均每天新设企业0.69万户,2016年是1.5万户,今年前5个月平均每天1.56万户。
张茅透露,李克强总理对商事制度改革作出了23次重要批示,强调商事制度发生了根本性变革。
近日,经合组织《G20结构性改革进展的技术性评估报告》认为,中国结构性改革取得积极进展,特别提到通过“三证合一”“一站式”监督等“放管服”改革措施减少了行业准入壁垒,提高了整体经济效率。
商事制度改革已经取得成效,但目前还存在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张茅介绍,改革过程中,出现一些新矛盾、新问题是正常的。改革的过程,就是不断解决矛盾问题的过程。比如,放开市场准入时出现空壳公司、制假售假、非法集资现象。
张茅说,事实上,这些问题不是改革的结果,不是降低门槛、放开放活的结果,而是事中事后监管没跟上,“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没有很好落实的结果。
张茅也表示,目前,商事制度改革,已经从工商自身的改革,拓展为部门之间的联动改革。改革的难度不断加大,无论是推动证照整合、削减前置后置审批,还是跨部门联查,都会面临更多的统筹协调工作。对此会客观认识,积极作为,努力担当,克服畏难情绪。
10月前将在全国范围内实现“多证合一、一照一码”
据了解,今年10月1日前将在全国范围内实现“多证合一、一照一码”。今年10月底前,全国各地企业登记机关全部开通网上登记系统,实现网上登记与窗口登记并存。
国家工商总局将进一步扩大信息公示范围,加大公示透明度,年底前时间工商机关行政处罚信息公示两个100%。
关于这一话题,北京市律师协会消费者权益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芦云和北京潮阳律师事务所律师裘叶共同作出分析与解读。
经济之声:西安“问题电缆”事件发生后,地方政府评定著名商标审核把关不严等问题也随之浮出水面,引发公众关注。国家工商总局已经正式“叫停”由地方政府评定著名和知名商标的错误做法。有观点认为,叫停商标评选认定是权力“归位”,您对这个问题怎么看?
芦云:“我认为之前在大家视野中所出现的驰名商标、著名商标、知名商标以及免检产品,它的根源是各级别政府主持了这些商标品牌的认定,其实,这也一度让消费者眼花缭乱。但是,客观来讲,政府的初衷是好的。一方面,当时为鼓励企业创优,另一方面希望作出品牌上的引导,特别是在经济起步的初级阶段,我认为这算是比较有利的尝试方式。但是,经济发展到现阶段,我认为品牌的官方评定已显露出很大的弊端。比如其公正性是否能保证,其静态的评定是否能够跟上动态的产品质量,还有,这种评定相当于是政府有关部门为企业做出背书,如果品牌出现了问题,势必会影响到政府的公信力。所以,我还是认同张茅局长之前说的,一个商标、品牌它是不是驰名,是不是著名,其实应该由市场的竞争和消费者来说了算的,并不是由政府来为他作出背书。那么,这样的行政力量推出,反而有利于推进市场竞争、维持公平交易秩序。同时,这可以倒逼企业去提高产品质量,从而更好地服务于消费者,打造更好的消费者所认可的商标品牌。”
经济之声:著名、知名商标应该如何来评定?由谁来评定?政府与市场在商标品牌评价中应起到怎样的作用?
裘叶:“首先,目前来讲,我国实行的商标相关法律中并没有‘著名商标’和‘知名商标’这样一个概念,在《商标法》当中,只有‘驰名商标’是法律有予以明确规定的。比如,驰名商标可能是由工商总局、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来认定,因为认定驰名商标后,法律对于商标的保护会更全面,更加具有排他性。但问题是,在市场当中很多商标有一定的知名度,但它的知名度并不能成为评上驰名商标的标准。在这种情况下,可能慢慢地,包括为了品牌的塑造,或为了地方经济的促进,所以,地方政府退出了‘著名商标’或者是‘知名商标’的评定。
从法律体系上来说,这个根本就不存在。所以说,国家工商总局目前叫停这种做法是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因为法律中并没有赋予相关政府部门、行政机关来评定著名商标和知名商标的权限。既然没有规定,那这个行为就可能涉及到违法或违规,我认为在这样的情况下叫停评定是合理的。”
经济之声:数据显示,2016年,我国商标注册申请量达到369.1万件,连续15年位居世界第一。到今年5月底,我国商标累计注册量达到1547万件,平均每7个市场主体拥有一个有效商标。毫无疑问,我国是名副其实的商标大国。政府评定商标已被叫停,但监管不能退出,面对这样庞大的数据,该如何加强监管?
芦云:“现在我们是一个商标大国,但是否是商标强国?可以看到的是,现在很多企业,无论大小,大家都很注重知识产权的保护。知识产权对于企业来讲是一种无形的资产,但在目前的状况下,商标侵权、冒用甚至傍品牌这种混淆消费者视听的情况屡有发生。追根溯源,一是经营者的法律意识不够强;二是监管部门的监管、执法还需进一步到位;三是消费者在消费时,对品牌的认识度不够。综上所述,我认为要解决商标的问题并非能一蹴而就,一方面它为消费者提供了良好的引导,是一个品牌重要商业价值的体现。另外一方面,它是一把双刃剑,如果商标、品牌一旦失信于消费者,势必意味着企业要退出市场的竞争。”
据经济之声《天天315》报道,备受关注的西安“问题电缆”事件的调查处理情况在今年6月底已经对外公布,处理结果显示,“问题电缆”事件中存在恶意制假售假、内外串通,把关形同虚设、个别干部失职渎职、收受钱物等情形。西安“问题电缆”事件发生之后,地方政府评定著名商标审核把关不严等问题,也随之浮出水面,引发公众的关注。
最近记者在江苏省扬州市召开的全国工商和市场监管工作座谈会上了解到,在西安“电缆事件”发生之后,国家工商总局已经正式“叫停”由地方政府评定著名和知名商标的错误做法。国家工商总局局长张茅在会上强调,一个商品的品牌是否著名,不应由政府说了算,要让市场和消费者成为品牌价值的最终裁判者。
张茅说,要认真吸取西安电缆事件的教训,规范驰名商标,暂停著名和知名商标的认定,坚持市场化的改革方向,发挥企业作为商标品牌的建设作用。
张茅在会上多次强调,要转变观念,要认清政府与市场在商标品牌评价中的作用。张茅曾发表过一篇分析政府与市场在商标品牌评价中的作用的文章,他在会上也再次提到这篇文章。记者后来查阅到,这篇文章名为《提高认识澄清误区,积极实施商标品牌战略》,在文章中,张茅指出,有的地方政府受习惯性思维的影响,仍旧将驰名商标作为荣誉、信誉来宣传,甚至下达任务定指标,这实际上是一种不正当竞争行为,与驰名商标保护制度的宗旨相违背。
政府评定商标存“越位”风险 应实施商标品牌战略
张茅在文中还强调,由政府评定商标还存在“越位”风险:
一、由政府组织评选认定,是用政府公信力、政府信誉为个别企业担保背书。运用行政权力介入微观经济事务,使政府承担了产品质量问题的无限责任,也存在着寻租的风险。
二、许多地方政府不仅评选著名商标、知名商标,还给予大量优惠政策,使企业产品获得进入市场的特殊通行证,这严重违背了市场公平竞争的基本原则。
三、政府的信用背书对消费者形成极大的误导,甚至使一些不法企业利用政府信用制造假冒伪劣商品欺骗消费者,带来严重的社会风险。
因此,张茅在会上也提到,接下来要找准定位,积极实施商标品牌战略。
一是正确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要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发挥企业作为商标品牌建设的主体作用,引导企业树立商标品牌意识,提高商标品牌的附加值和竞争力,培育具有全球竞争优势的自主品牌。
二是深化商标注册管理体制改革。围绕提高商标注册便利化水平,积极推进京外审查协作中心建设,提升审查效率。完善商标网上申请系统和商标注册全程电子化,加强商标数据共享,为申请人提供更加便利、快捷的商标注册服务。
三是切实加强商标知识产权的保护。遏制商标恶意抢注行为,加大对驰名商标、地理标志、涉外商标、老字号商标等的保护力度。落实事中事后监管,深入推进商标信用监管。继续推动跨地区、跨部门商标执法合作,加大侵权违法惩戒力度。
除了不应由政府评定商标外,张茅在会上还指出,政府在实施“双随机,一公开”过程中,不应选择性抽查,和选择性公开执法信息。
张茅介绍,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是国务院明确的改革任务。在今年年初国家工商总局公布了随机事项抽查清单,将12类40项工商检查事项全部纳入,100%实施随机抽查,改变了过去“想查谁就查谁”“想怎么查就怎么查”的随意监管方式,从而减少对企业的干扰,减轻企业负担。
但同时应该注意,“双随机、一公开”是监管理念、监管方式的深刻变革。要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真正体现随机的内涵,“不是信用好的、抽查过的,就不再抽查,避免人为选择”。
还有在实施的过程当中,有些地区出现执法信息“应公开”和“已公开”信息不一致的现象。张茅认为,执法信息不公开,效果就等于零。
张茅说,“两个随机要注意公开,我最近拿到一个材料,我发现有些数字不匹配,比如今年一季度公开行政处罚信息的情况,其中有一个地区应当公开的案件是55件,但是已经公开的是2件。还有一个地方应该公布的是5820件,公布了7件。这些是没办完还是什么原因呢?还是我们没有及时公示?是案件的处理体外循环了,不公示了,或者是地方保护了,企业公关了,还是什么原因呢?如果没有逐一公开,这个工作的效果就等于零。”
“数”说国家工商总局上半年工作进展情况
“多证合一”改革全面启动。从“三证合一”到“多证合一”。国家工商总局出台了《关于开展个体工商户登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选择辽宁等8个省开展试点。
全国已有25个省(区、市)开通网上登记系统,许多省市实现了足不出户就能办理营业执照,有的实现了跨地域办理。
开展整治“特供”“专供”违法广告专项行动。加大对重点媒体、重点领域广告执法力度,突出查处医疗、药品、食品、金融等重点领域虚假违法广告。加强互联网广告监管,开展互联网金融广告专项整治。国家工商总局对4600家传统媒体、1000家互联网网站进行监测。
12315互联网平台一期工程于今年3月15日上线运行。截止今年5月底,全国共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11万件。线上线下,全国共受理消费者投诉72.7万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7.2亿元。
商事制度改革,改善了我国的营商环境。从2013年度到2016年度,我国营商环境的世界排名每年提高6位,这几年共提高了18位,其中开办企业便利度大幅上升31位。
新设市场主体也保持较快增长势头,成为推动创业创新的重要力量。据统计,改革前,2013年平均每天新设企业0.69万户,2016年是1.5万户,今年前5个月平均每天1.56万户。
张茅透露,李克强总理对商事制度改革作出了23次重要批示,强调商事制度发生了根本性变革。
近日,经合组织《G20结构性改革进展的技术性评估报告》认为,中国结构性改革取得积极进展,特别提到通过“三证合一”“一站式”监督等“放管服”改革措施减少了行业准入壁垒,提高了整体经济效率。
商事制度改革已经取得成效,但目前还存在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张茅介绍,改革过程中,出现一些新矛盾、新问题是正常的。改革的过程,就是不断解决矛盾问题的过程。比如,放开市场准入时出现空壳公司、制假售假、非法集资现象。
张茅说,事实上,这些问题不是改革的结果,不是降低门槛、放开放活的结果,而是事中事后监管没跟上,“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没有很好落实的结果。
张茅也表示,目前,商事制度改革,已经从工商自身的改革,拓展为部门之间的联动改革。改革的难度不断加大,无论是推动证照整合、削减前置后置审批,还是跨部门联查,都会面临更多的统筹协调工作。对此会客观认识,积极作为,努力担当,克服畏难情绪。
10月前将在全国范围内实现“多证合一、一照一码”
据了解,今年10月1日前将在全国范围内实现“多证合一、一照一码”。今年10月底前,全国各地企业登记机关全部开通网上登记系统,实现网上登记与窗口登记并存。
国家工商总局将进一步扩大信息公示范围,加大公示透明度,年底前时间工商机关行政处罚信息公示两个100%。
关于这一话题,北京市律师协会消费者权益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芦云和北京潮阳律师事务所律师裘叶共同作出分析与解读。
经济之声:西安“问题电缆”事件发生后,地方政府评定著名商标审核把关不严等问题也随之浮出水面,引发公众关注。国家工商总局已经正式“叫停”由地方政府评定著名和知名商标的错误做法。有观点认为,叫停商标评选认定是权力“归位”,您对这个问题怎么看?
芦云:“我认为之前在大家视野中所出现的驰名商标、著名商标、知名商标以及免检产品,它的根源是各级别政府主持了这些商标品牌的认定,其实,这也一度让消费者眼花缭乱。但是,客观来讲,政府的初衷是好的。一方面,当时为鼓励企业创优,另一方面希望作出品牌上的引导,特别是在经济起步的初级阶段,我认为这算是比较有利的尝试方式。但是,经济发展到现阶段,我认为品牌的官方评定已显露出很大的弊端。比如其公正性是否能保证,其静态的评定是否能够跟上动态的产品质量,还有,这种评定相当于是政府有关部门为企业做出背书,如果品牌出现了问题,势必会影响到政府的公信力。所以,我还是认同张茅局长之前说的,一个商标、品牌它是不是驰名,是不是著名,其实应该由市场的竞争和消费者来说了算的,并不是由政府来为他作出背书。那么,这样的行政力量推出,反而有利于推进市场竞争、维持公平交易秩序。同时,这可以倒逼企业去提高产品质量,从而更好地服务于消费者,打造更好的消费者所认可的商标品牌。”
经济之声:著名、知名商标应该如何来评定?由谁来评定?政府与市场在商标品牌评价中应起到怎样的作用?
裘叶:“首先,目前来讲,我国实行的商标相关法律中并没有‘著名商标’和‘知名商标’这样一个概念,在《商标法》当中,只有‘驰名商标’是法律有予以明确规定的。比如,驰名商标可能是由工商总局、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来认定,因为认定驰名商标后,法律对于商标的保护会更全面,更加具有排他性。但问题是,在市场当中很多商标有一定的知名度,但它的知名度并不能成为评上驰名商标的标准。在这种情况下,可能慢慢地,包括为了品牌的塑造,或为了地方经济的促进,所以,地方政府退出了‘著名商标’或者是‘知名商标’的评定。
从法律体系上来说,这个根本就不存在。所以说,国家工商总局目前叫停这种做法是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因为法律中并没有赋予相关政府部门、行政机关来评定著名商标和知名商标的权限。既然没有规定,那这个行为就可能涉及到违法或违规,我认为在这样的情况下叫停评定是合理的。”
经济之声:数据显示,2016年,我国商标注册申请量达到369.1万件,连续15年位居世界第一。到今年5月底,我国商标累计注册量达到1547万件,平均每7个市场主体拥有一个有效商标。毫无疑问,我国是名副其实的商标大国。政府评定商标已被叫停,但监管不能退出,面对这样庞大的数据,该如何加强监管?
芦云:“现在我们是一个商标大国,但是否是商标强国?可以看到的是,现在很多企业,无论大小,大家都很注重知识产权的保护。知识产权对于企业来讲是一种无形的资产,但在目前的状况下,商标侵权、冒用甚至傍品牌这种混淆消费者视听的情况屡有发生。追根溯源,一是经营者的法律意识不够强;二是监管部门的监管、执法还需进一步到位;三是消费者在消费时,对品牌的认识度不够。综上所述,我认为要解决商标的问题并非能一蹴而就,一方面它为消费者提供了良好的引导,是一个品牌重要商业价值的体现。另外一方面,它是一把双刃剑,如果商标、品牌一旦失信于消费者,势必意味着企业要退出市场的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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