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份酒行业标准有望今年出台 规范夸大年份、模糊标注等乱象
据经济之声《天天315》报道,由于缺乏标准,年份酒的“年份”长期处于企业自说自话的状态,对消费者颇具迷惑性。有媒体记者近日走访市场发现,年份酒存在夸大年份、模糊标注、标准混杂等行业乱象。
中国酒业协会秘书长宋书玉日前公开表示,历时12年探讨的年份酒行业标准有望在今年发布。根据标准体系,年份酒企业要取得生产准入资格,且每批次生产量应在中酒协备案。准入制度一旦建立,将消除90%以上的年份酒乱象。
有媒体记者梳理了年份酒的以下几种乱象:
乱象一、命名打“擦边球”。白酒起名方式多样,可以以历史人物命名、可以以地名命名,很多酒商打“擦边球”的概念,以品牌名加数字名来命名某款酒,使人们误以为数字即指年份。
乱像二、滴酒定年份,即勾兑。一瓶酒号称是30年的年份酒,其中真正30年的酒可能只一两滴,剩下都用普通的基酒勾兑。
乱象三、企业诞生时间远低于产品年份。
乱象四、抛开酒体定年份,由于没有相关标准,什么年份的酒由企业自己说了算,有些企业会称自己的酒的年份不是根据酒本身的年份来定,而是根据发酵池的年代来定。
对此,北京市法学会电子商务法治研究会会长邱宝昌分析,企业利用年份酒来侵害消费者对酒生产真实信息情况的知情权。邱宝昌认为,应禁止所有厂家宣传年份酒,因为企业很有可能以此误导消费者消费,搞不实宣传、不当竞争。没有相应标准,也没有权威第三方机构能证明一款酒到底是不是年份酒。另外,邱宝昌指出,年份酒必须具有真实性,比如某款酒都是50年前酿制或生产的,而不能说用几滴酒或几克酒进行勾兑。年份酒的广告要真实,综合考虑基酒含量、生产时间等因素,不能以单一指标为准。
即将出台的年份酒行业标准并非强制性规定,其力度会有多大?在邱宝昌看来,由于只有涉及国家食品安全标准才是强制性标准,年份酒作为一个标识,涉及消费者的知情权,不是强制性标准,而是一个推荐标准或行业标准。邱宝昌认为,行业协会可以制定标准,但一定要将其与利益分开,要独立公正地制定一个严谨的标准,让消费者接受,厂家接受。
北京潮阳律师事务所律师胡钢说,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标准可以分为国家强制性标准、国家推荐性标准、地方性标准、行业性标准以及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根据传统,行业标准往往是由相关行业主管机关主推,并非行业协会,而团体标准实际上更多针对行业协会,由行业协会相关成员承诺遵循标准,这对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是有好处的。发达国家,特别是市场体系比较健全的国家,往往是企业标准严于团体标准或行业标准,行业标准又严于国家强制性标准,因为企业只有做到非常好,才有可能在市场激烈的竞争环境中拔得头筹、脱颖而出。
胡钢认为,中国酒业协会推出的行业标准很可能是一种所谓的团体标准,其中涉及行业标准制定过程的民主化、透明化、公开化和程序的公平,要考虑到公众的利益,也应该适度引入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等使行业协会制定的这个行业标准更加准确,有利于消费者,而不仅仅有利于经营者。
据经济之声《天天315》报道,由于缺乏标准,年份酒的“年份”长期处于企业自说自话的状态,对消费者颇具迷惑性。有媒体记者近日走访市场发现,年份酒存在夸大年份、模糊标注、标准混杂等行业乱象。
中国酒业协会秘书长宋书玉日前公开表示,历时12年探讨的年份酒行业标准有望在今年发布。根据标准体系,年份酒企业要取得生产准入资格,且每批次生产量应在中酒协备案。准入制度一旦建立,将消除90%以上的年份酒乱象。
有媒体记者梳理了年份酒的以下几种乱象:
乱象一、命名打“擦边球”。白酒起名方式多样,可以以历史人物命名、可以以地名命名,很多酒商打“擦边球”的概念,以品牌名加数字名来命名某款酒,使人们误以为数字即指年份。
乱像二、滴酒定年份,即勾兑。一瓶酒号称是30年的年份酒,其中真正30年的酒可能只一两滴,剩下都用普通的基酒勾兑。
乱象三、企业诞生时间远低于产品年份。
乱象四、抛开酒体定年份,由于没有相关标准,什么年份的酒由企业自己说了算,有些企业会称自己的酒的年份不是根据酒本身的年份来定,而是根据发酵池的年代来定。
对此,北京市法学会电子商务法治研究会会长邱宝昌分析,企业利用年份酒来侵害消费者对酒生产真实信息情况的知情权。邱宝昌认为,应禁止所有厂家宣传年份酒,因为企业很有可能以此误导消费者消费,搞不实宣传、不当竞争。没有相应标准,也没有权威第三方机构能证明一款酒到底是不是年份酒。另外,邱宝昌指出,年份酒必须具有真实性,比如某款酒都是50年前酿制或生产的,而不能说用几滴酒或几克酒进行勾兑。年份酒的广告要真实,综合考虑基酒含量、生产时间等因素,不能以单一指标为准。
即将出台的年份酒行业标准并非强制性规定,其力度会有多大?在邱宝昌看来,由于只有涉及国家食品安全标准才是强制性标准,年份酒作为一个标识,涉及消费者的知情权,不是强制性标准,而是一个推荐标准或行业标准。邱宝昌认为,行业协会可以制定标准,但一定要将其与利益分开,要独立公正地制定一个严谨的标准,让消费者接受,厂家接受。
北京潮阳律师事务所律师胡钢说,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标准可以分为国家强制性标准、国家推荐性标准、地方性标准、行业性标准以及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根据传统,行业标准往往是由相关行业主管机关主推,并非行业协会,而团体标准实际上更多针对行业协会,由行业协会相关成员承诺遵循标准,这对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是有好处的。发达国家,特别是市场体系比较健全的国家,往往是企业标准严于团体标准或行业标准,行业标准又严于国家强制性标准,因为企业只有做到非常好,才有可能在市场激烈的竞争环境中拔得头筹、脱颖而出。
胡钢认为,中国酒业协会推出的行业标准很可能是一种所谓的团体标准,其中涉及行业标准制定过程的民主化、透明化、公开化和程序的公平,要考虑到公众的利益,也应该适度引入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等使行业协会制定的这个行业标准更加准确,有利于消费者,而不仅仅有利于经营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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