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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在典当行买奢侈品遇假货 专家:应履行“退一赔三”责任

2018年08月13日 10:35 信息来源:http://finance.cnr.cn/315/gz/20180810/t20180810_524328506.shtml

据经济之声《天天315》报道,很多消费者喜欢在典当行消费,因为典当行销售的商品被大家认为“保真”“质优”“便宜”。典当行的商品大概分为两类,一类是新品,另一类叫“绝当商品”。所谓“绝当商品”,是根据当方与典当行约定的典当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逾期不赎当也不续当的为“绝当商品”。

不过,目前很多典当行的“绝当商品”不提供退换货服务,也不提供售后服务。如果消费者不具备专业鉴别能力,容易面临消费纠纷。

宋先生是一位喜欢逛典当行的消费者。一个多月前,他在一家典当行里看中了两款某奢侈品牌的太阳眼镜。当时,店员告诉宋先生,这不是“绝当商品”,而是全新商品,宋先生花了1900多元买了两副送给家人。回家后,宋先生打开官网查询相关的商品信息,发现自己买到的和该品牌官方网站上的商品有出入。经过鉴定,宋先生买的商品是假货。

宋先生回到典当行找到当时的销售人员希望退货,销售人员在向总部汇报之后回复,他们的商品有自己的渠道,保证是正品且拒绝了宋先生的退货请求。

之后宋先生投诉到当地市场监督部门,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进行了调查和调解。最终,典当行同意给宋先生退货,但并不承认是假货。宋先生发现,在他投诉之后,典当行里所有的太阳镜已经悄然下架。

北京潮阳律师事务所律师邵桐认为,虽然典当行不是一个正规的出售商,但应该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履行或者承担作为经营者的责任。即便是收的典当品,出现假货或者伪劣产品,同样应当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履行对消费者“退一赔三”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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