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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花294元网购6瓶“贵州茅台酒” 质疑是假货要求“退一赔十”

2018年09月10日 10:51 信息来源:http://finance.cnr.cn/315/gz/20180908/t20180908_524354549.shtml

据经济之声《天天315》报道,明确的贵州茅台酒标识、清晰的“五星”商标、泛黄的棉纸包装……但是标价只有每瓶49元,湖南律师阳曙文从淘宝网上购买了6瓶这样的“茅台”白酒,然后以买到假茅台为由将淘宝公司告上法庭,要求退还货款并给予十倍赔偿。今年8月30日,这个案件在长沙市芙蓉区法院开庭审理。法庭将择期宣判。

据《中国消费者报》报道,今年44岁的阳曙文声称,他2016年7月22日在淘宝网上看到有出售特价贵州茅台酒,网页图片上方宣称:“实力大厂 茅台镇正宗酱香型白酒 价格实惠 酱香口感纯正 纯酿造 喝酒不上头 不口干 不辣喉 正品保障 假一赔十”。他以为是被告感恩大回馈,于是订购了特价酱香贵州茅台酒6瓶,付款294元。

商品寄到后,阳曙文特意安排在2017年过年时赠予与家乡亲属饮用,但是,尝过以后感觉口感不对,是假茅台。

阳曙文说,6瓶“茅台”,他和亲友前后喝完了4瓶,只保留下了2瓶,其中一瓶喝了一大半,另一瓶则还没有拆封。

阳曙文认为,淘宝网作为平台经营者,应知和明知贵州茅台酒的市场价格,不可能低至几十元一瓶,却以低价促销、正品保障作为宣传,诱导其以为是被告打击竞争对手、吸引流量的举措,错误购买并食用了假茅台酒。

今年1月底,阳曙文向长沙市芙蓉区法院提交诉状,起诉浙江淘宝网络有限公司。阳曙文的诉求有两点:一是要求淘宝退还货款294元;二是判令淘宝支付货款十倍的赔偿,即2940元。

在北京中简律师事务所律师胡晓看来,该消费者仅仅去起诉淘宝网是不太合理的。因为第一责任人一定是经营者,也就是这个商家。只有在平台需要承担连带责任的情况下,消费者可以选择只起诉平台或者两个都起诉,所以该消费者只起诉淘宝平台,要求它承担相应的责任,从法理上看来是有所欠缺的。

今年8月30日,这个案件在长沙市芙蓉区法院开庭审理。被告淘宝公司的代理律师在法庭辩称,淘宝仅是网络交易平台服务者,并非买卖合同的相对方,也并非本案的销售者、生产者和受益者,淘宝公司与卖家之间也非共同经营关系,故不是本案适格被告,不应承担相应责任。

淘宝代理律师还认为,涉案卖家销售的“茅台”与市面正常的茅台酒价格相差悬殊,原告应当知道其所购白酒并非茅台酒厂生产,事后直接起诉平台,明显是“职业打假人”,不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阳曙文表示,作为一名律师,尽管《电子商务法》还没有实施,他希望在现行法律制度的支持下,通过诉讼促进电商平台进一步加快打假步伐,加大打假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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