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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是否按时还款都可能钱车两空? 车辆抵押贷款“套路”深

2019年04月10日 10:17 信息来源:http://finance.cnr.cn/315/gz/20190409/t20190409_524572475.shtml

据经济之声《天天315》报道,由于资金周转需要,安徽车主华先生将已使用2年,原价27万元的私家车,抵押给一家名为“澳博汇融金融”的车贷公司,最终获得贷款14万多元。之后华先生每月按借款合同约定按时还款。他说:“每个月还款7000多块钱,等期等额还款,一直还到2019年11月份,一共是两年。”

今年3月份,眼看再有几个月就可还清车贷,拿回车辆手续,他却在此时收到一封奇怪的催款函。催款函称因为借款人没有按时还款,严重违反合同约定,现宣布借款提前结束。由于催款方不是“澳博汇融金融”而是另一家车贷公司,华先生开始还没有当回事,之后仔细查看催款函后,他惊讶发现,车贷公司不是同一家,但借款人竟然是他本人,贷款金额远高于14万,其中附带的委托书、合同他从没见过,上面却有他的签名。

华先生告诉记者:“这个虚假合同的贷款金额远远高于我的145000,这个钱就等于说是他们直接私下又做了一笔贷款,我是蒙在鼓里的,我只知道我跟上海澳博之间有关系,没有人任何人告知我有第三方的出资方或者是担保方,我只认为我跟上海澳博之间有关系,每个月的还款也是还给澳博。”

记者核实相关资料发现,寄出催款函的车贷公司名为杭州金投行金融,催款函大致内容是,杭州金投行金融从2018年10月28日起,未收到借款人的还款。根据《借款合同》约定,公司现宣布借款提前结束。若借款人已向《委托授权书》约定的受托方:王笑风,澳博汇融金融信息服务(上海)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支付了借款本息,则可能被受托方挪用或侵占,请尽快联系受托方提前结清全部欠款和剩余款项,并要求受托方向借款人归还车辆登记证。否则,杭州金投行金融公司将申请把借款人的逾期信息纳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并将通过法律途径追究借款人的违约责任和赔偿责任。

华先生说,他陷入两难境地,无论是否按时还款都可能钱车两空,但不还款会被纳入失信黑名单。“他们没有把前面扣下来的四五个月的钱乃至中间差价去还给第三方的情况下,结清证明永远拿不到,我前两天也已经去了上海澳博总部,他们拒绝还这个钱。”

华先生提供的他和澳博汇融金融签订的借款服务协议上,只有甲乙两方,未提及第三方;双方签订的借款合同,也只提及出借方是王笑风,借款方是华先生,没有任何内容提到还存在第三方出借人。

从华先生的银行流水账单中可以看到,华先生从2017年11月,每月都在按借款合同约定按时还款,一直还到今年的3月20日。而在今年3月12日他却收到了催款函。

遇到这类纠纷,该怎么维权?办理车辆抵押贷款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北京中闻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斌提醒:“一辆车上不可能出现两个抵押合同和两个借款合同,因此华先生有理由认为这是有骗局的,有一份合同一定是存在问题的。这里面就存在着关键的环节,就是王笑风,在目前的现状之下,恐怕华先生要考虑先暂时终止还款。现在的情况有指向王笑风从中间来做一些局使他被骗的这种可能性的存在。”

李斌提示:“要进行贷款的时候,一定要找一家具有相关贷款资质的正规机构进行贷款。另外在签合同之前仔细认真阅读合同的每一项内容,要注意到你的风险在什么地方,一定要把控风险,而且尤其要注意,当有一堆文件摆在你面前的时候,一定要看清楚你所签的每一份文件,它到底是否跟这次借款合同相关。签合同还不是最关键的,最关键的就是找到一个正规的有资质的主体。我注意到华先生签的合同当中,他是跟一个公司签的,但是实际上出借人又是王笑风,他是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和公司是两个概念。这些都是消费者在借款之前应当非常明确的,只有通过事前尽可能多的防范、关注,才有可能避免将来发生很多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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